立法院今(29)日上午表決通過,要求教育部撤銷103微調課綱,教育部下午發表聲明表示,依據行政程序法規定及法制作業實務,並無從以撤銷方式使課綱失效,若採修正或廢止方式,已失效力的101舊課綱也無法自動恢復。
教育部表示,103微調課綱修訂含國文、公民與社會、地理、歷史四科,內容符合時代脈動,程序經監察院調查亦無不法,且教育部已就涉及課綱研修、審議之法令,朝向更公開透明方向辦理。
聲明指出,撤銷103微調課綱涉及影響104學年度已選用新版教科書師生權益,屬重大政策改變,教育部尊重立法院表決結果及520接任內閣的決定,待收到院會正式決議文書後,將會提送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希望秉持「完備行政程序、尊重教育專業自主」的原則辦理。
教育部強調,去年8月立法院朝野黨團已就103微調課綱進行協商,請教育部「立即啟動課綱檢討,104學年度教科書由各學校自由選擇」,教育部即依上開結論,並召開高中課程審議會,籌組歷史課綱專家諮詢小組,至今已召開5次會議,針對歷史科臺灣史新舊課綱17項爭議點進行討論,各界關注的6項議題,並徵詢蒐集學者專家意見與文獻論述。
此外,教育部說,去年6月即分別函知國、私立高中及各地方政府,104學年度新舊版教科書併行,各校得自主選用,根據統計,全國各高中職選用新版教科書學校比例,國文約佔70%、公民與社會約53%、歷史約45%、地理約76%。
教育部重申,未來將持續依法行政,遵循課程發展、審議的專業權責分工,以維持課程發展之專業性與中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