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菸害防制大修法 酒吧、夜店全禁、電子煙也不能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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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大修法 酒吧、夜店全禁、電子煙也不能抽

 2017-01-06 08:02
衛福部國健署預告修正「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提出七大修法重點,未來將擴大禁菸場所。圖/中央社(資料照)
衛福部國健署預告修正「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提出七大修法重點,未來將擴大禁菸場所。圖/中央社(資料照)

「菸害防制法」全面修法!衛福部國民健康署預告修正「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提出七大修法重點,未來將擴大禁菸場所,酒吧、夜店及雪茄館全面禁菸,加強電子煙的管制,明訂公共場所不得吸電子煙,任何人不得供應電子煙給未滿十八歲者,並禁止加味菸。

現行法對吸菸場所的限制,包括學校、醫療機構、政府機關及大眾運輸工具等,但旅館、商場、餐飲店或其他供公眾消費的室內場所中,設有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的室內吸菸室、雪茄館、下午9點後開始營業的酒吧不在此限。

據衛福部國健署昨天預告修正的「菸害防制法」草案指出,旅館、商場、餐飲店及其他供公眾消費的室內場所皆為多數民眾進出頻繁的場合,為促進無菸環境之實現,確保任何室內場所免除二手菸煙霧的危害,此類場所應全面禁止吸 菸,不容例外。

國健署表示,菸害在台灣每年造成至少2萬人死亡,自2009年修正施行後,成年人吸菸率2014年已降為16.4%,但2015年升至17.1%,不降反升,顯示現有法規已漸不敷使用,加上電子煙是全球新興健康危害議題,在網購便利時代,各國管制上均面臨挑戰,世界衛生組織建議針對電子煙從嚴管制。

國健署指出,這次修法有七大重點,包括全面管禁電子菸、禁制加味菸、擴大禁菸場所、菸品警示圖文增至85%(採素面包裝)、增訂法律與醫療扶助制度、禁止菸商具名贊助及免稅菸品應課徵菸捐等,預計公告60天,蒐集各界意見,並依行政程序送行政院、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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