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黃安搭乘醫療專機返台,傳出獲禮遇由特別通道通關,航空警察局今(10)日對此強調,執行勤務採標準作業程序辦理,爭取醫療黃金時間,儘快將患者運送至醫院接受更完整深入的醫療,對各個案件均秉持人溺己溺人道精神,以及搶救生命的信念全力協助,「並無差別待遇」。
航警局表示,航警局台北分局於3月9日上午接獲通報,藝人黃安因罹患急性心肌梗塞,透過航空公司提出緊急醫療(EMS,Emergency Medical Services)班機申請,預計於3月10日凌晨1時許搭乘緊急醫療包機自北京飛抵台北松山機場。
救護車係經緊急醫療體系派遣,於零時54分抵達松山機場機坪管制崗,由台北分局執行人車檢查後進入機坪,該班機於3月10日凌晨1時7分抵達,救護車至機邊接駁病患,1時22分完成通關程序後,由分局引導救護車離開機場送往醫院。
航警局指出,台北分局執行該項緊急醫療包機通關勤務,係依據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台北國際航空站之「旅客緊急傷病、重病及死亡處理作業程序」辦理,並在隨行醫師照護及指示下,爭取時效,引導救護車以最迅速、安全及受到干擾及影響病情程度最小之情形下,選擇最佳路徑離開機場,將患者送往醫院救治,達成緊急醫療病患後送之任務。
航警局說明,經統計台北分局104年全年配合執行緊急醫療班機案共計57件,「執行勤務均依前揭標準作業程序辦理」,與機場各單位合作無間,縮短通關時程,分秒必爭,爭取醫療黃金時間,儘快將患者運送至醫院接受更完整深入的醫療,「對各個案件均秉持人溺己溺人道精神,以及搶救生命的信念全力協助,並無差別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