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是一個文化豐厚的大縣,其許多老屋經歲月洗禮後,擁有了歷史文化價值,因此彰化縣政府積極向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爭取107年度「文化資產保存修復及管理維護計畫」(B類)各申請補助案件,獲得文資局大力支持,終於在107年3月核定經費,共計獲補助19案,核定計畫總經費計1億2,940萬4,000元,補助金額達1億654萬餘元,充分展現歷年來在文資保存成果上,所獲得的高度肯定。
其中修復再利用計畫有7案獲得核定補助,包含「縣定古蹟大村武魁新厝」、「縣定古蹟員林江九合濟陽堂」、「歷史建築二水公會堂」、「歷史建築員林張氏追遠堂」、「歷史建築鹿港街長宿舍」、「歷史建築二水分駐所(所長宿舍及升旗台)」及「歷史建築東門吳汝祥4連棟街屋」,以調查建物歷史沿革、文資價值、架構、材料、工法、相關人物等資料,並提供建物再利用相關評估建議。
另外,完成調研階段,續申請規劃設計獲補助案件共7件,包含「縣定古蹟鹿港公會堂」、「縣定古蹟鹿港日茂行」、「縣定古蹟鹿港興安宮」、「縣定古蹟鹿港三山國王廟」、「縣定古蹟彰化南瑤宮」、「縣定古蹟鹿港地藏王廟」及「歷史建築鹿港友鹿軒暨鹿港意和行」;後續各案文化局將於細部設計階段召開地方說明會,俾廣納各界建議並取得修復方式之共識。
工程類獲補助計有4件,包含「縣定古蹟原彰化警察署」、「縣定古蹟永靖忠實第」、「縣定古蹟彰化集樂軒」及「歷史建築彰化八卦山大佛」,將盡速辦理修復工程,並紀錄施工過程與工法,以再現文化資產風華,延續文化資產生命。
文化資產保存首重日常維護,管理維護類由鹿港丁家古厝協進會主動提出「107年度彰化縣縣定古蹟鹿港丁家古厝日常管理維護計畫」申請案,並經文化局協助送陳文資局獲得補助。文化局樂見管理單位自主加強日常管維工作,其成效將可為縣內民間文資管理單位樹立良好的典範。
彰化縣人文薈萃,文化資產資源相當豐富,多年來文化局執行文資保存及再利用工作,備受中央肯定,並加以挹注經費支持,文化局亦將積極推動核定之計畫,以保留、傳承深厚的文化底蘊。
二水公會堂。(圖/彰化縣政府)
二水分駐所(所長宿舍及升旗台)。(圖/彰化縣政府)
二水分駐所(所長宿舍及升旗台)。(圖/彰化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