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台灣味】什麼都賣、什麼都不奇怪:台灣擺攤百年發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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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味】什麼都賣、什麼都不奇怪:台灣擺攤百年發展史

 2018-03-10 10:54
1979年12月,臺南街頭販賣肉包及臺式水晶餃的攤販。圖/林柏樑攝
1979年12月,臺南街頭販賣肉包及臺式水晶餃的攤販。圖/林柏樑攝

「什麼都賣、什麼都不奇怪」是大家耳熟能詳的網路宣傳口號,而除了網路,我們也能在「夜市」發現這種狀況。玲瑯滿目的商品,從小吃、甜點到服飾、內褲,攤販們包辦庶民生活所需,也反映了百姓的生活方式,那麼,五十、一百年前人們,都賣、買些什麼?時至今日,臺灣的攤販又發生了哪些變化呢?

聽!誰在街頭叫賣

日本時代的寫真帖中,可以看到各式的攤販身影。這些人身懷十八般武藝,他們靠一只工具箱就能修補碗、盤或各類鞋子;他們賣著各式令人想駐足品嚐的熱食、冰水;他們赤著腳卻馱著木屐叫賣;他們衣衫襤褸卻專注地幫客人剃頭髮。戰後的臺灣,則多了一群來自中國的「外省」移民,他們亦加入擺攤行列,熟悉的「外省麵」、「山東大饅頭」等各式麵食也成為臺灣飲食習慣的一部份。

衣服、飾品販售是現在常見的攤販類型,問起小販們的批發點,無不提到五分埔。1960年代以後成衣業興盛,帶動成衣批發業的發展,五分埔亦在此時崛起。即使後來成衣代工已退場,五分埔仍大量進口日本、韓國、中國等國商品,批發貨源穩定,至今仍是臺灣成衣、飾品批發的龍頭。


身懷技藝剃頭匠師。他們靠一只木箱便能上街討生活,職業大都是世襲。圖/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蒐藏品

1980年代以後,另一群攤販加入了,她們是從東南亞及中國嫁來臺灣的新移民女性,帶來了原鄉的飲食特色,也開始擺攤做生意,臺灣飲食由此增添「越南小吃」等其它國家的「家鄉味」。走一趟農業市集、夜市等攤販聚集地,我們看到的不只是南北雜貨、各地美食,也看到多元族群的縮影。

看!小販在那裡

這些攤販或獨自走賣於鄉間、街巷,或配合市集擺攤,市集的名稱則因時因地而不同。臺灣早期有牛墟市場,主要是露天的牛隻買賣,後來,這些牛墟市場,也成為各類雜貨的集散地,不單純只買賣牛隻。目前臺南尚存有善化、鹽水牛墟市場,但形式已有如現在的傳統菜市場。

日本時代的攤販被稱作「露店」(ろてん),在當時的寫真帖中有不少「露店」照片,描寫臺灣的勞動階層,聚集在路邊站著吃東西的情景。為了管理流動攤販,1896年第一座新式市場──西門市場(今西門紅樓)於臺北設立。此後各主要市街庄都設立新式市場,頒有「取締規則」,取締價格過高者,並獎勵注重清潔者。臺南人熟悉的「大菜市」,即是1905年建立的「西市場」。但不是每個新式市場都能吸引小販入駐。日本時代小說家楊守愚的作品〈顛倒死?〉中,攤販同業就譏笑「市場內」是個無生意可做的地方,「違法」的小販都聚集在市場外販賣。而現在不少公有市場亦有如此困境,常出現「公有市場沒人租,違法攤商搶破頭」的窘況。


日本時代的臺南西市場,曾經盛極一時。圖/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蒐藏品


目前僅存的西市場部分舊建築。

1949年後國民政府軍隊陸續來臺、分駐各地,因人數眾多、採買量大,加上採買費用有限,所以不少市場商家願意壓低價格因應軍方需求。久而久之,這些市場便被稱作「兵仔市」,而大家也都知道叫「兵仔市」的地方食材便宜、貨色又齊全,如臺南市永康區中華路的「兵仔市」,目前還在營運,且交易情形也相當熱絡。

另一個攤販聚集地是夜市。除了存在已久的臺北士林、高雄六合等夜市之外,在臺南富有盛名的武聖夜市、花園夜市等,都是1980年代,政府為整理市容而成立的觀光夜市,早期並不被看好。然而,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休閒習慣的改變,「逛夜市」成為臺灣民眾夜間的休閒活動之一。


1987年高雄岡山夜市,林柏樑攝。

唉!小販的辛酸

攤販常是露天擺攤,得靠「天」吃飯,颳風下雨是他們的天敵,而另一類天敵則是警察。國家對攤販的規約,最早出現在日本時代。「臺灣違警例」規定,「不服制止在路旁陳列食品、商品而妨害交通者」,警察可拘留罰科。

1950年代之後,國民政府延用日本時代的相關法令,頒布《臺灣省各縣市攤販營業管理規則》,歷經幾次修正,主管攤販的業務仍在警察機關底下。1980年代一系列的改進攤販管理方案,行政院也將攤販問題列為「維護社會秩序,改善生活環境」的重點工作之一。其中最重要的變革為攤販的主管機關,由警察機關移至各縣市工商單位,並開徵營業稅,但各式取締仍由警察機關執行。依規定設置的夜市攤位,都得讓出人行道等公共空間。擠不進正規攤位的攤販,只得就便利處設攤,久了亦自成小規模的夜市,但因為屬「違法」地帶,「跑警察」是常見的戲碼。固定有設攤的攤販們之間都會相互看顧,在警察出沒的街頭,用無線電、手機簡訊等互相通知;警察來了,這些流動攤販有些將貨物收進附近店家,有些帶著貨物竄入巷弄,等警察離開後再出來營業。他們也會成立組織繳公基金,只要同組織的人被開罰單,即可用公基金來繳納罰金。

1980年代以後取締攤販之風盛行,原因來自民間的「合法」業者給予政府的強大壓力,而這波取締行動,則讓不少夜市消失。當中頗富爭議的取締行動,包括1991年底開始至1992年初的士林夜市強力取締,原因為郝柏村上任行政院長後,將取締攤販作為政府伸張公權力的重要宣傳。但同時在士林成立的「金雞廣場」也為爭取更多的商家入駐,不時打出士林夜市攤販月入百萬的廣告,造成稅捐單位也聞風而至。此時,取締已不僅是「妨害交通」這麼單純的事了。


臺灣的都市發展,常伴隨著拆遷攤販市集的案例。此宣傳單即為1970年代臺南市議員參選人因應政策,
提出「攤販未獲安頓前,反對以整理交通為由,加以取締或罰重款」的訴求。圖/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蒐藏品

讚!小販的堅持

攤販從業者常常因為時間自由、低成本等理由踏入擺攤的行列,走訪幾位攤販小老闆之後,我們可以看到他們從討生活的初衷,到對品質、生活態度的堅持。

賣關東煮的小老闆,接收賣日本料理的家業,即是以「路邊攤」的模式在原店面門口經營關東煮,並以自製各種口味的關東煮而小有名氣。但個性樸實沈穩的他,堅持不要店名、不要網路行銷、不要有太多觀光客,只希望讓本地的客人能有舒適的用餐品質。

在早市擺攤賣棉被的劉先生,原任房地產仲介營業員,受金融風暴影響而離職後,加入攤販行列。他在數個縣市的早市跑攤,常在天未亮即出門,天黑了仍還未到家,他笑稱這種早市跑攤生意,常是「從雞叫做到鬼叫」。劉先生踏實認真的跑攤態度,雖然只有5年的擺攤經驗,但在流動率很高的「公司攤」裡,已是經驗老到的攤販。(公司攤:由公司代理批發貨品、代租攤位的攤販。攤販的薪水則依賣出的金額計算紅利支付,並配有小貨車。與自行批貨、所有行頭都自理的「私人攤」不同。)

「江湖一點訣,說破不值錢」一位已擺攤十幾年的烤栗子呂老闆如此說,看似簡單純熟的每個動作,卻都是十幾年的經驗累積,對於栗子的生長、區域特色等知識也努力去了解。一個攤位能穩定經營,不外乎「堅持」,因為堅持才能渡過青黃不接的慘澹時期,也因為堅持才能做出好品質。


謝招治阿嬷憑著年輕時的記憶繪製出的畫作,說明戰後臺灣外省人的麵食,也出現在街頭的叫賣聲中,
例如「包子-饅頭-好吃的豆沙包,饅頭-」。圖/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蒐藏品

※本文摘自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出版《觀‧臺灣》第2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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