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這什麼標準?善願助弱勢喪葬 政府昔轉介今批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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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什麼標準?善願助弱勢喪葬 政府昔轉介今批違法

 2015-01-13 17:31
善願愛心協會多年來協助弱勢殯葬事宜,政府用兩套標準對待,中央地方互踢皮球?(翻攝善願愛心協會網站)
善願愛心協會多年來協助弱勢殯葬事宜,政府用兩套標準對待,中央地方互踢皮球?(翻攝善願愛心協會網站)

過去曾協助上千位弱勢往生者家庭的「中華民國善願愛心協會」向內政部申請修改章程,欲將助弱勢喪葬事宜納入,但被內政部民政司以「免費下葬就是違反殯葬管理條例」為由打回票,但可笑的是,包括新北市警局還曾將獲指認的無名屍轉介該協會協助處理,讓人不知政府到底是用哪一套法律標準。

據了解,早在內政部今日對善願愛心協會修改章程打回票之前,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前年即曾去函協會,稱該會免費助葬違反法規,並建議該會修改章程,一路推到內政部去,最後內政部還是認定該會作法違法,而各地方政府作法也不同調

而前年北市府認定爭議後,過去曾也轉介該會「服務」的台北市政府社會局竟把網站新聞拉掉,作法一樣荒謬。除了雙北之外,包括宜蘭縣等單位也曾在遭遇風災時請該單位共同來協助。曾參與的網友質疑,「如果政府認為違法,為什麼要找善願幫忙?為什麼現在態度又不一樣」?

內政部認為協會作法已違反《殯葬管理條例》42條,依法則處罰6至30萬元,若以該協會協助個案計,連續罰款竟然高達上億元。據《蘋果即時》報導,理事長郭志祥今(13)日對內政部作法回應:「幫弱勢家庭免費下葬竟然違法,台灣文明社會倒退嚕!」並抱怨過去1年半協會不斷與內政部公文來往,但始終未獲認同。

郭志祥痛批:「從小到大教育都告訴我們要做好事,沒想到我們做好事還被認定違法,簡直不可思議!難道很多很多警察、甚至《蘋果》基金會幫弱勢者喪家也是違法?轉介個案來協會的台北市社會局、各大醫院、甚至世界展望會、慈濟功德會、家扶中心等慈善團體,豈不都成為共犯了?」

內政部堅稱違法 打臉地方政府

內政部民政司副司長黃正雄說明,依照《殯葬管理條例》規定,殯葬禮儀服務業屬於特許行業,必須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並加入公會,才能投入殯葬禮儀服務,「即使是一般的人民團體,也應該提出申請,且殯葬業申請門檻不高,只要向地方政府申請,應該都可獲得許可」。

但郭志祥認為,政府要求他們成立營利性質的「葬儀社」根本違反助人宗旨,且還要牽涉到稅金等等問題。法規上又無法解套。北市府聲稱增加服務項目便可將協會視為殯葬業者,並獲得晶片IC卡幫助弱勢者代辦相關手續,但內政部的作法卻是踢皮球,讓協會無所適從,但黃正雄卻仍強調內政部「沒有刁難」。

善願協會聲稱,過去14年來免費幫助貧苦弱勢喪家辦理喪事,從第一年的25件,到去年的190件,共計已經辦過1945件免費喪事。但因協會並非殯葬業者,從接回大體到最終火化,每回都須由協會志工帶著家屬自辦,有不少個案都是地方政府社工單位轉介。如今政府聲稱此舉違法,也等於打臉過去和協會合作。

此外,該協會在網站上列出協助處理的弱勢條件,以及標準作業程序(SOP)、規格等,且在協助弱勢殯葬服務的同時也強調「不經手金錢、募人不募款」,經費由志工自掏腰包,不對外募款,志工出錢最多每人一千元,不過協會在網站上公開的「行善成果表」仍列出「捐款」項目,依前年178件助葬個案共募得579萬多元,協會在網路上也公佈要家屬簽署的同意書。

根據該善願協會官網資料,2008年該協會也曾協助在台沒錢美籍人士骨灰返鄉,還獲得美國在台協會(AIT)致函感謝。除了協助弱勢殯葬外,該協會也提供癌末患者灌食營養品,以及免費網站架設等,強調以協助弱勢「溫飽、殮葬、希望、救災」為宗旨。

協會以組成「行善體驗營」的方式提供服務。官網指出,志工每星期日早上十點於台北市中山女中校門口及台中市豐樂公園活動中心門口集合,每4至5人編成一組,直接訪視待援助個案,替貧疾者加油打氣、環境打掃、經濟援助,並聲稱「每位志工依自己意願,將愛心與善款直接交予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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