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蜂捉蛇究竟由那個單位負責才能發揮實效?台中市議員何文海、王立任、陳世凱均關心捕蜂捉蛇的權管單位未來如何劃分?何議員並詢問,若民眾發現的是保育類動物,將由哪一個單位處理?
市議員質詢說,前行政院長林全拍板捕蜂捉蛇由消防機關移往農政單位,裁決容易,要做卻難,現任院長賴清德看法比較實際,不是因為蜂蛇是動物,就該由農政單位處理,要考慮到機動性和實效性,不是移交出去就天下太平了。最近消息紊亂,眾說紛紜,市政府直接面對事情,究竟叫市民如何因應?
農業局表示,依據行政院近日會議決議,基於民眾對報案方式的信任與熟悉度,仍由現行119、1999通報系統受理及全程管控,以維持既有服務品質。民眾通報蜂蛇出沒及夜間10點後的緊急勤務,由消防單位受理執行,其他處理保育類動物及較不具威脅的捕蜂等一般勤務,由農政單位主政負責。
農業局指出,目前正積極與消防局開會討論後續的詳細合作與分工方式,目前每年全市捕蜂捉蛇案件約1萬1千件,但農業單位執勤人力有限,機動性十分不足,為提供高品質服務,農業局正朝向以委外發包的方式辦理,並依行政院政策指示進行規劃。
副市長張光瑤也說,有關捕蜂捉蛇權責劃分,中央持續著手擬定政策,目前他也持續與消防局、農業局研議討論後續的詳細分工。
農業局長王俊雄補充說明,若民眾發現的是保育類動物,則將交由農業局會同合作的野生動物協會,依法共同評估後續野放或管理等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