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7休1可以把關?賴香伶提2點實務經驗重批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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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休1可以把關?賴香伶提2點實務經驗重批中央

 2017-12-05 13:40
工運出身的台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圖/擷取自賴香伶FACEBOOK
工運出身的台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圖/擷取自賴香伶FACEBOOK

行政院版《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審查昨(4日)晚包裹送出立法院委員會,進入黨團協商階段,台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憤而直接在其facebook貼文表達不滿;今(5)日上午賴香伶更在媒體的追問下進一步說明,這次修法將造成2個問題,第一是地方機關能幫勞工把關的部分十分有限,第二則是條文欠缺慎重,造成「強制法規」(開罰)與「管理自治」(勞資協商)兩個方向在實務面的衝突。

立法院衛環、經濟聯席委員會昨晚連夜審查《勞基法》修正草案,然而在行政院針對工時限制放寬的5大修法方向中,僅有針對其中2個條文進行討論,民進黨團即在晚間將近11點時,以人數優勢表決通過停止討論、整個法案包裹送入黨團協商。

賴香伶於昨晚11點24分在其臉書PO文痛批,法案被草草送出委員會,且「決策過程思慮不周、未廣納民意」,對這個影響世代勞工權益的修法,可說是「倉促輕忽」,並同時針對法案第34條修正(輪班間隔從11小時可下修到8小時),以及第36條修正(彈性放寬7天內應有1日例假日)提出不同意見。

「備查」使地方無法實質把關

賴香伶今日上午受訪時再次強調,這次立法院委員會審查的討論品質與過程都「有點可惜」、「比較草率」,面對這麼慎重的工時修正法案,應該去聽地方的意見,未來如果充分討論,整個修法跟品質才都是比較好的。

面對新版條文中規劃放寬7休1的議題,賴香伶率先表達疑慮,她認為,只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例如交通部之於客運司機)指定放寬工時後,地方政府能夠著力幫勞工把關、防止濫用責任制的問題,著力點非常有限。

賴香伶指出,這次修法版本中設計由地方政府「備查」作為把關機制,但法律用語中的「備查」與「核備」本身十分不同,後者還可以有審查機制在,前者則否。

賴香伶舉例,像保全業過去適用「四週變形工時」,已是唯一可以適用放寬7休1的彈性方式,至少台北市勞動局還可以靠「核備」這種審查機制把關單月工時,但是這次修法全面放寬各種正常工時與變形工時行業別,更要放寬每月工時上限,卻僅授權地方政府備查,那甚至當保全業的單月工時超過300小時,地方也很難把關。

制度不良 勞檢裁罰、勞資協商將亂套

賴香伶說,依照目前修正版本來看,輪班間隔的部分並沒有要報地方主管機關,也就是在配套上,它只開放給勞資協商,這意味著事實上地方政府是無責、無權介入輪班間隔的議題。

賴香伶進一步分析,法條希望靠勞資協商的機制進行,那如果資方沒有提出工會同意或勞資會議的記錄備查,地方政府是否可以直接開罰?這樣也會讓許多工會與勞資會議代表心裡不服氣,因為法條明明是要讓勞資先協商。賴香伶說,這會製造「管理自治面」跟「強制法規面」之間的衝突。

賴香伶再度舉例,在法條中其實可以設計,明訂何謂特別或例外狀況的條件,若非列舉狀況則要嚴守11小時規範。賴香伶具體地說,譬如天災、風災等需要搶救的時候,24小時內要報備地方政府,這部分勞動局也從來不會說NO,這種配套設計就會讓工會有依歸,知道在該狀況發生的時候,24小時內可以到勞動部詢問公司是否報備,有可遵守、可執行的遊戲規則在,社會的互信才能建立。

賴香伶更向中央喊話,請立委們「可以更瞭解實際面」、「實質地面對問題分析」,尤其是這次在輪班工時的議題上180度大轉彎,行政院跟立法院都要跟社會大眾講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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