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一位陳先生因欠繳1.8萬多元交通違規罰鍰,導致3樓透天厝遭查封並法拍,針對本案是否違反比例原則、相關執行程序是否完備等,監察委員王幼玲、高涌誠、蔡崇義今( 15)日表示,將申請自動調查。
據報導,基隆市陳先生在4年前積欠1萬8千多元的交通違規罰鍰,因遲未繳納,導致市價約250萬元的3樓透天厝在去年底遭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查封,並於今年1月以135萬元法拍出去。
王幼玲等監委指出,為了1萬8千元的欠繳罰單,卻拍賣人民賴以生存之唯一居所,是否符合比例原則?有無侵害人民居住權?再者,當事人是否有其他財產可供執行?相關執行程序是否完備?有無執行過當?為保障法律程序正義及人民財產權益,實有詳予探究及瞭解之必要。
此外,前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志龍認為,此案查封程序有違法之虞,以及公務員濫權及偽造文書等疑慮,程序上仍可補救,昨天也陪同陳先生前往宜蘭分署基隆辦公室,遞交「行政執行聲明異議暨聲請停止點交狀」 ,盼行政執行署立即撤銷或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