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專文】以分散型太陽光電落實社區自主供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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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文】以分散型太陽光電落實社區自主供電

 2017-03-13 15:37
​利用閒置土地設置太陽光電,可達到傳統農村聚落自主供電的目標。圖/林健正攝
​利用閒置土地設置太陽光電,可達到傳統農村聚落自主供電的目標。圖/林健正攝

新政府上任快屆滿一年,為了落實非核家園的政策主張,同時減少使用石化燃料及降低溫室氣體排放量,唯一的出路在於積極開發再生能源,並致力儲電及節電等相關措施。依其所訂出的太陽能光電發展進程,短期「太陽光電2年計畫」,於2018年新增容量達1.44GW,2020年裝設達6.5GW,2025年達成太陽光電20GW,發電量可達250億度,以1MW需投資金額新台幣6,000萬元估算,估計帶動總投資額達1.2兆元,提供10萬個就業機會。此項政策遠景不能不謂之任重而道遠。

部分閒置的農地轉用太陽能光電用途

對台灣社會現況而言,太陽能光電是迄今最具發展條件的產業,台灣太陽能電池是全球第二大生產國,卻高達95%外銷。台灣中南部日照充足,2014年糧食自足率以能量計尚有34%(以價格計約70%),而能源自給率只有約2%,能源安全的疑慮比糧食安全更可怕,農地休耕約20萬公頃,基於國家發展的整體考量,部分閒置的農地轉用太陽能光電用途,讓土地因應實際需要做最適的利用,為無可避免的趨勢。

再者,太陽能光電的建置有屋頂型及地面型,地面型又有集中型與分散型。目前中央政府政策幾乎完全聚焦在屋頂型及集中型的太陽能光電設施,這兩個大的政策方向卻也面臨最多及最大的困難,前者馬上面臨屋頂違建及公有共用空間的法令障礙。而集中型太陽能電廠固可達到鯨吞之效,以1 MW裝置容量佔地約1公頃計,其規模動輙以數十或數百公頃計,覓地誠屬不易,對環境產生重大的衝擊,而且民眾對高壓輸配電嫌惡設施仍存有敵意。

再就經濟規模而言,屋頂型太陽能面積以20坪估算,裝置容量約6 KW,安裝費用約35萬元,每年發電約7000度,售電給台電收入約3.5萬元/年,發電規模小,家戶數多,蠶食涉及的整合及管理維護均不易。屋主欲自行安裝,卻苦無維護能力,系統業者恐因效益不高,投資意願低。以屋頂型收聚沙成塔之效,理論上固然可行,但業主與業者各有障礙,以致政策兩頭碰壁,並不令人意外。尤其台灣電價便宜,再生能源推動本格外艱巨,而不敢合理地調整電價,此為不分藍綠,任何執政者自我設下的政治障礙。

以鄉鎮為單位推動社區分散型太陽光電

在實務上,政府所忽略的社區分散型太陽光電反而是比較可行的方案,以鄉鎮市為推動單位,全台有三、四百個行政轄區,再向下延伸至基層的村里鄰及社區,訂出安裝太陽能光電的配額,做為績效考核及獎勵的依據。在縣市政府成立專責協調會報督導辦公室,縣市政府副首長擔任召集人,選任三、十四歲的科長級幹部為執行長,同時根據推動各項專案的績效,訓練、考核及拔擢中階文官,假以時日從地方至中央,適足以養成優秀的高階文官,可謂之一舉雙得。

南台灣農村傳統上大多屬採集村或聚落的空間型態,這些農村聚落周邊有許多的空地,利用這些土地建置分散型的太陽光電系統,足以供電給農村聚落使用,以農村住家平均用電量而言,每公頃地面型太陽能板每年發電至少100萬度,大約為300戶住家每年的用電量。由台電直接售電給住家,省下給系統業者的補貼,轉作太陽光電營運及維護成本。

政府宜推動草根化、民主化、社區化及生活化的太陽能光電政策,讓分散型太陽光電可以滲透到各個社區及農村聚落,建立智慧型的社區直流電微電網,配合儲能系統的設計與台電的備用電源,朝向社區自主供電的目標。社區分散型的太陽能光電發展策略兼具教育推廣的社會意義,同時亦可避免集中型太陽能電廠對環境的衝擊,減少民眾對高壓輸配電線路及變電所的陳抗事件。屋頂型與集中型設施,各有其亟待突破的障礙,而分散型的社區太陽能光電,由下而上,規模允執厥中,實不失中庸可行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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