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國民零食蝦味先爆用逾期3年原料 即起全台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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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零食蝦味先爆用逾期3年原料 即起全台下架

 2017-05-18 12:19
老牌零食「蝦味先」遭查獲使用逾期原料生產產品,食藥署令即刻下架。(圖片擷取自裕榮食品網站)
老牌零食「蝦味先」遭查獲使用逾期原料生產產品,食藥署令即刻下架。(圖片擷取自裕榮食品網站)

已經是國民零食的老牌零嘴「蝦味先」,竟然使用過期原料遭查獲,逾期原料包括「無水檸檬酸、柴魚粉」等,最長逾期原料時間已逾期達3年,包括泡菜、墨西哥煙燻、日式照燒及蜜烤魷魚等四種口味都使用到,另外「紅麴」也查獲逾期,用來生產「發芽大豆養生粉(紅麴)」,衛生局當場封存違規原料及產品約計2371.5公斤,泡菜等四種口味蝦味先以及發芽大豆養生粉等共5項產品即起下架回收。

食藥署今日會同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處及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稽查高雄市大寮區裕榮食品公司,現場查獲逾期的柴魚精粉、無水檸檬酸及紅麴粉等原料。裕榮食品以過期原料用於生產4款蝦味先產品,包括「蝦味先日式照燒」、「蝦味先蜜烤魷魚」、「蝦味先泡菜」、「蝦味先墨西哥煙燻」,以及「發芽大豆養生粉(紅麴)」等。

食藥署會同檢調現場封存過期原料及產品共計約2371.5公斤,而根據雄檢估計,該公司利用過期原料生產製造的蝦味先已經售出約250萬包,以每包15元估算,不法獲利達3750萬元。

食藥署指出,因上述原料已過期,因此4款蝦味先產品、一款大豆養生粉將全面下架,5月20日凌晨12時應完成下架作業,不得再販售。食藥署同時呼籲各界,調配、包裝、貯存、販賣逾有效日期得食品,涉違反食安法第15條規定,將開罰新台幣6萬至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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