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專文】夜市炒鬣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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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文】夜市炒鬣蜥?

 2017-12-01 17:05
嘉義縣八掌溪流域,水上鄉大排成了野放天堂,身為重災區的嘉義縣,祭出獎金,激勵民眾協助捕捉。但今年移除沙蜥與綠鬣蜥經費僅97萬1000元。9月底,啟動收購作業第一天,就被「前6人」領光了,可見田野之沙蜥與綠蜥之多。圖/嘉義縣政府官網
嘉義縣八掌溪流域,水上鄉大排成了野放天堂,身為重災區的嘉義縣,祭出獎金,激勵民眾協助捕捉。但今年移除沙蜥與綠鬣蜥經費僅97萬1000元。9月底,啟動收購作業第一天,就被「前6人」領光了,可見田野之沙蜥與綠蜥之多。圖/嘉義縣政府官網

10多年前,台灣風行飼養綠鬣蜥、沙氏變色蜥(沙蜥)當寵物,但當飼養者,發現其成體沒幾年,就形同小恐龍時,就「惡意遺棄」了。

沙蜥雖不會危害農作,但影響同樣以節肢類昆蟲為主食的台灣原生種蜥蜴覓食困難;綠鬣蜥則啃食蔬果,讓受害農友苦不堪言。

目前,嘉義縣八掌溪流域,水上鄉大排成了野放天堂,身為重災區的嘉義縣,祭出獎金,激勵民眾協助捕捉。但今年移除沙蜥與綠鬣蜥經費僅97萬1000元。9月底,啟動收購作業第一天,就被「前6人」領光了,可見田野之沙蜥與綠蜥之多,因此引爆民怨説政府開玩笑,害配合的人做白工,紛紛要求提高收購總經費,搞得官員灰頭土臉。一位官員透露,照這種繳交熱烈情況,再追加一倍經費恐怕還不夠。

另外,有民眾為響應政策,使用彈弓、魚叉捕捉綠鬣蜥,遭爬蟲愛好者發文痛批「踐踏生命尊嚴」。但難道當初「惡意遺棄」者,就是「尊重生命」?當初「放生」就是「慈悲」?許多國家對付外來種,不就是就地「人道毀滅」?以保護當地原有生態,誰能說這樣措施一定不對?除非牠是國際保育動物。

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執行長何宗勳直言:綠鬣蜥、沙蜥等外來物種,不是野生動物保育法、動物保護法的保育或保護對象,無法源可管,造成生態浩劫後,公部門用納稅人的錢,去收購撲殺,執行結果證明「治標不治本」,且不排除有可能會有「變相圈養,賣給政府」弊端。

立法委員洪宗熠質詢林務局長說:「如果綠鬣蜥非保育類動物,可否開發成料理?」,誰知此言一出,竟成為網路媒體爭議話題。他早知綠鬣蜥非保育類動物,怎麼不可以烹煮?但話說回來,當夜市或餐廳推出「綠蜥餐」,恐怕還是會引起很大爭議的。就好像很久以前,並沒有動物保䕶法,相傳廣東或香港地區,有餐廳推出「生吃𤠣腦」的大餐,相信絕大部分的人都會強烈反對,不會接受,這不是法規問題,而是「感觀」問題啊!

但據指出,在中南美洲與東南亞國家中,當地人民都有把綠鬣蜥當食物食用的例子,來台的外勞多有去捕捉,燒烤食用。也有人指出台灣綠鬣蜥多是野放,生活在河堤,恐有嚴重污染問題,其實烹調過程合乎衛生SOP就沒啥事,你不見各地夜市的快炒蝸牛,賣得多火熱?所以,說不定不久後,綠鬣蜥就成夜市的「名菜」,台灣人雖然不是「無所不吃」,但勇氣也不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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