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島與蘭嶼從荷蘭、鄭氏王朝,到清國統治台灣的212年期間,幾乎完全屬於無政府狀態的香格里拉,直到日本佔領台灣之後,才真正將之納入管轄。然而,綠島卻是整個東台灣,最早被華人拓殖的地區。也就是說,綠島真正被納編管理的是日本國,有趣的是,綠島及蘭嶼被清國編入台灣版圖(1877年)的原因,也是來自日本所引起。
日本老早就想併吞台灣了,只苦於師出無名。
1871年12月,琉球漁船在台灣東岸的八瑤灣遇難,漂流登陸的人卻被高士佛及牡丹社的原住民殺掉54人,12個人逃到鳳山,清國官僚才將之送回琉球,是謂「牡丹社事件」。
當時琉球並非日本的版圖,日本人卻利用這個爛透了的理由出兵台灣。1874年2月,日本設置「台灣番地事務局」,並於長崎成立侵台軍事基地,派遣陸軍中將西鄉從道,率兵三千進攻台灣。2月10日,樺山資紀(即後來台灣的第一任總督)及水野遵第二次來台偵查,並參加牡丹之役;3月22日日本大軍由車城的射寮登陸(主帥西鄉從道4月7日才登陸)。日軍集結後進攻牡丹社,排彎族民坐守石門天險與日軍血戰,打得有聲有色。日軍退守於今之墾丁國家公園的西北界的龜山,屯兵開荒、等待救援,當時他們在龜山設置「都督府」,還設立石碑為記。
腐敗的清國派遣福建船政大臣沈葆禎到台南府城坐鎮,且先後調動萬餘軍隊來台,卻在戰、和兩派之間擺盪;日本亦玩弄兩面手法,反正最後是清國承認日本的侵略行為是「保民義舉」,清國賠款50萬兩了事。而雙方會談時,清國官僚竟然說出:「生番固我化外之民,伐與不伐,亦惟貴國所命,貴國自裁之」!
試問清國處心積慮,花了數十年時程打下台灣,設官統治,強調台灣是版圖轄下,一遇日本入侵,竟然無恥到如此地步,日本當然吃定「野滿」!每次我到石門古戰場,想到原住民、台灣人、歷來的外來政權,包括迄今還是讓「滿清」在「統治」,總是悲憤不已,但較之今之滿街「共匪」,只能「贊嘆」台灣人夠「偉大」、夠「寬容」!
話回風光得意的「欽差大臣」沈葆禎遲至1874年5月4日才來到台灣,但他並非殺到恆春來,他自己「坐鎮府城」,只派兵備道夏獻綸到龜山去見西鄉從道。等到11月12日日軍撤出台灣,沈葆禎「大展宏圖」,上奏「開山撫蕃」、「恆春設縣」,於是,1875年台灣廢除了厲行190年的封山海禁政策,清國下令由台灣兵備道夏獻綸及台灣總兵張其光合銜,公佈「招墾章程二十條」,獎勵中國移民湧向台灣山地,大加殺戮原住民,同時,兵分三路打通台灣東西部的橫貫道路,這也就是包括吳光亮開發八通關古道的由來。
於是,1875年2月9日恆春(琅𤩝)「築城設官」,定名「恆春縣」。
第一任恆春知縣是廣東人周有基,《恆春縣志》(屠繼善,1894)卷三記載他的文字只有:「周有基,號麗生,廣東南海縣監生。光緒元年七月初五日任;丁憂卸事。」
換句話說,周有基在1875年8月5日就任恆春知縣,但因父或母喪而卸任。《恆春縣志》記載的第二任知縣叫區則敬,他是在1875年12月24日(光緒元年11月27日)走馬上任的。因此,周有基的任期不可能多於141天就不得不下台了。
不確定周有基任官時是否將父母接來恆春居住,而當時守喪必須滿3年。奇怪的是,周有基卻在1877年(光緒三年三月)跑去蘭嶼視察,導致回來後將蘭嶼跟綠島劃入版圖且歸恆春縣管轄。然而劃入版圖只是紙上作業,至少在1894年出版的《恆春縣志》根本找不到派官、分汛或任何措施,關於該兩島的資訊僅只言不及義的附屬一小段,所以我才認為清國行政幾乎完完全全不及於蘭嶼及綠島。
但蘭嶼、綠島之被清國收編的事,卻扯出案外案,也就是《恆春縣志》可能有2個版本或以上。
摘自〈恒春縣志〉。(網路資料)
現今流通的《恆春縣志》是1960年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編印的「台灣文獻叢刊第75種」,它是從中國帶過來台灣的版本,先是由台灣省文獻委員會在1951年付印了一次,台銀經研室是第二次重校印(方豪主事)者。
方豪在該書弁言提及,1931年日本人稻葉直通、瀨川秀吉合著的《紅頭嶼》一書中,述及蘭嶼「島之歷史」記載:「如看恆春縣志稿本,則有光緒三年三月固有基(註:周誤植為固)、汪喬年等一行二十餘人勘查此地(註:即蘭嶼),並把此地劃入恆春縣的報導。這是政府派員視察曾被列於化外之島的嚆矢」;方豪認為稻葉、瀨川兩氏看到的是至少1931年還存在於台灣的台灣版《恆春縣志》,相對的,中國版這段文字是:「光緒三年,前恆春縣周有基(註:筆者認為漏掉一個『知』字,應是『前恆春知縣』)、船政藝生游樂詩、汪喬年,偕履其地,歸述其所見如此」。
我在1984、1985年間任職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時,邊做野外調查研究,邊進行在地文獻收集。我曾收集到一本在地的《恆春縣志》,可惜搬多次家,不知置放何處,但我記得該民間版並非手抄本,而目前手邊我無能答覆方豪的疑問。然而,關於版圖、政治或相關情事,不經詳盡考證,我不敢信任日本人,畢竟日本人曾經編杜吳鳳神話,連真正登玉山頂第一人的史坦貝爾,日本人也刻意隱瞞過(陳玉峯,1997),雖然後來另有日本人為其平反。
《恆春縣志》卷一的「疆域」有提及蘭嶼(紅頭嶼),但並無綠島。
《恆春縣志》只在最後一卷(22)的「雜志」,附帶提及「紅頭嶼與火燒嶼」,無可多參考。其在描述蘭嶼,用了141個字之後,即接上引「光緒三年,前恆春縣周有基……歸述其所見如此。」然後,提到綠島:「又有火燒嶼者,橫直二十餘里。與紅頭嶼並峙。水程距卑南六十里,有居民五百餘丁。商船避風,間有至其地者。」
因為日本人侵略恆春半島的牡丹社事件,清國打破從來對台灣的封山海禁政策,也在設置恆春縣的2年之後,因周有基的勘查蘭嶼,附帶將綠島「正式收入版圖」,但直到割讓給日本的前一年,直接「統治、管轄綠島」的恆春縣,對綠島可說是一無所知,綠島從來未曾被清國統治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