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一名主計女主管,因主張對工程延宕的華盛營造依約開罰,竟被強拍裸照逼離職,案情如同八點檔令人匪夷所思。檢方依妨害自由、恐嚇等罪,將蘇曉貞、警員郭志峰及盧男起訴。但廠商今(14)日下午卻發聲明嚴正駁斥稱檢調杜撰,更點名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楊仕正起訴是「草率結案」。
聲明中也並指該女官員「上過社會新聞」、「交往複雜」,並稱國內公共工程從業廠商,多有遭檢調誤解甚至誣陷之情形,本公司非首例,更不會是最後一例;「社會經驗足夠者,皆知調查局鋪天蓋地查案,耗費不貲,倘若所獲結果與其杜撰之藍本不同時,會有行政責任,此等因循積習,早以為人詬病已久,檢方鄉愿起訴,意在護航」。
根據《蘋果》等媒體報導,檢方追查發現,華盛2012年得標交通部鐵改局台中大慶等車站工程案,因施工工班不足等原因,無法依合約規定在2013年8月15日完成第一項月台工程,對於是否開罰,鐵改局內部意見不一,被害女主管力主應依每階段開罰,但處長等人認為應於總工程完成後再一併計算。
結果華盛公司為免受罰,該公司董事長特助蘇曉貞(40歲),於去年7月531標各車站主體完工期限將至時,涉嫌透過新竹建商盧銀龍找人跟監女主管,意圖要偷拍她蹺班、爆料她與同事婚外情等,逼女主管離職,盧男因此找上新竹警員郭志峰調查這名女主管個資。
檢方稱,郭男調閱個資後,發現這名年約50歲的女主管未婚,盧男於是委託周承廣,由周指派小弟陳鵬鈞、彭翊凱、黃男(已歿),在去年7月27日,擄走準備上班的女主管,將她押到竹東鎮火葬場附近的一處工寮,脫光她衣服強拍裸照,恐嚇稱「叫妳好好工作,不要多管閒事」,之後將她她丟包在桃園市區,女主管因此在隔天立刻調職,檢察官調查後,等人一併起訴。
而被指涉的華盛營建工程資本額二億元,除了標得台鐵案件,也負責行政院南部辦公,今年以承建之「樹人醫專活動中心新建工程」榮獲「第18屆國家建築金質獎」,並榮獲施工品質類別之「全國首獎」,接受立法院長蘇嘉全頒獎表揚。而該公司承造之「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興建辦公廳舍新建工程」亦榮獲「公共工程金安獎」。
對於捲入此案,公司員工遭訴,華盛今天也在公司官網提出五點澄清。聲明稿由董事長蘇成達具名,批評檢調杜撰故事草率結案,並指稱與陳姓女官員之間,「既無業務往來,且無私誼,更無嫌隙」,但又稱陳女「本身曾為社會新聞主角,其交友狀況或較為複雜,惹示之原因為何?本公司未便置評」,同時也列出時間差。
華盛營建工程公開澄清聲明稿全文如下:
針對今日媒體報導本公司「台鐵工程延宕 女主管擬開罰竟遭擄拍裸照」、本公司員工與諸多官員遭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楊仕正偵結起訴乙案之新聞事件,有諸多嚴重錯誤與不實,檢調單位杜撰故事草率結案,為避免視聽遭誤導,本公司遺憾之餘,特發此新聞稿:
一、531標契約對於工期之約定僅有「二階段」,分別為第一階段840日曆天,與總工期1200日曆天,報載內容謂「四個」施工期限,並非事實。
二、本工程招標決標當時,「五個車站皆未取得建造執照」,依法根本不能全面施工,但為配合國家重大交通建設政策,本公司暫不論管理成本會大幅增加,仍先行施作與建照無關之上構部分,待業主方取得建造執照以後,已經開工超過 一年,斯時才能施作車站本體部份,以「要徑法」(critical pass)檢討工期,為全世界工程學術與實務界之通說,相關學術論文眾多,司法院判決檢索系統更可找出上千件工程工期爭議個案可供參考,無須本公司贅言,531標工程經循正常程序提報審查後,始得出核准展延工期之結論,乃屬理所當然,此為本公司之契約權利,自當極力爭取,無須避諱。
三、本公司施工進度正常,幾為鄰近標段之楷模,與陳姓女官員之間,既無業務往來,且無私誼,更無嫌隙;工期展延審查,亦非該陳姓女官員之業管範圍,檢調單位對於工程專業與工程實務經驗皆有重大欠缺,單憑其穿鑿附會杜撰起訴理由,令本公司無言;極其豐富之想像力,令本公司望塵莫及。
四、陳姓女官員本身曾為社會新聞主角,其交友狀況或較為複雜,惹示之原因為何?本公司未便置評。但由起訴書所載陳女遭人侵犯之時間,為104年7月間;佐以本公司展延工期申請程序,早在102年9月間即已核定,殊難想像楊檢察官強加牽扯之居心為何?
五、承上,本公司向來與人為善,以誠待人,以信事主,冒犯業主之官員,對本公司有害無益,本公司不可能、更無動機為此自掘墳墓之行為;國內公共工程從業廠商,多有遭檢調誤解甚至誣陷之情形,本公司非首例,更不會是最後一例;社會經驗足夠者,皆知調查局鋪天蓋地查案,耗費不貲,倘若所獲結果與其杜撰之藍本不同時,會有行政責任,此等因循積習,早以為人詬病已久,檢方鄉愿起訴,意在護航;
對於楊檢察官以草率理由起訴本公司員工,並於起訴理由中對本公司多所杜撰汙衊,本公司必須嚴正駁斥。
華盛營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蘇成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