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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在他鄉之五】為什麼,外國人願意養台灣孩子?

孩子出養國外是國家人口的缺口,台灣應以保障孩子最佳利益思考整體政策方向

 2016-04-11 11:40
北歐等社會福利國家,把孩子當成公共財,用稅收福利負擔教育費用,以全體社會的力量來撫養每一個孩子,因此國內幾乎沒有孩子需要出養,也是為什麼那麼多國外家庭願意跨海來領養台灣的小孩。圖/基督徒教世會提供
北歐等社會福利國家,把孩子當成公共財,用稅收福利負擔教育費用,以全體社會的力量來撫養每一個孩子,因此國內幾乎沒有孩子需要出養,也是為什麼那麼多國外家庭願意跨海來領養台灣的小孩。圖/基督徒教世會提供

成立33 年的基督徒救世會,媒合1700多個出養的孩子,竟只有2個孩子是由台灣家庭收養。而根據衛生福部利社會及家庭署統計,近3年每年台灣收養家庭大約都在2、300個,而國外家庭收養的總數皆為國內家庭兩倍以上;如果再細分出養孩子的類別,身心障礙或有疾病的出養孩子,更是九成以上都是由外國家庭收養。

社會福利國家沒有孩子需要出養

為什麼,那麼多外國家庭願意當台灣孩子的父母?基督徒救世會執行長解慧珍一針見血地剖析:「原因很簡單,多數跨國來台收養孩子都是社會福利國家,在他們自己的國家裡,幾乎沒有孩子出養。」

2016年,是台灣人口的逆向交叉點,65歲以上老年人首度超過14歲以下的兒童,而勞動人口每年將以18萬的速度蒸發。生育率已不及跟上勞動人口需求,目前平均每年約20萬出頭的出生數,卻有近200個孩子因台灣的原生家庭無力照顧、國內也找不到願意照顧的家庭而被送至國外,對國家人口稱得上是嚴重損害,其中除了收出養法規上的缺失、更大的問題在於國家社會對兒童整體照護與保護力的不足。

台灣兒童受保護權評分不及格

「2015 台灣兒童人權指標調查報告」即顯示,採李克特式五等分量表計分(Likert 5-point scale)將兒童受保障程度分為 5 個等級(最差給 1 分、最佳給 5 分,3 分為普通)在兒童「受保護權」大項中,平均數僅有 2.78分,其中「兒童免於受到遺棄、虐待、疏忽的程度」、「兒童不會因兒童本人或主要照顧者之出身、財富、身心障礙、性別或其他地位不同而受到歧視或差別待遇的程度」、「兒童隱私權免受侵害的程度」、「兒童在學校可免於受到暴力對待的程度」、「政府或民間興辦適宜兒童發展之機構、設備的足夠程度」及「兒童福利在中央與地方政府社會福利資源中所佔比率的足夠程度」都只達「普通傾向差」。

解慧珍指出,台灣社會未提供足夠的教育,讓人們去思考「為什麼要當父母」這件事?為什麼要生?做了什麼準備去生孩子?要把孩子教成什麼樣子?現在政府也知道少子化問題造成人口嚴重的缺口,但鼓勵生育只著重在於「提供不孕症患者人工受孕補助」等,但重要的方向應該是如何給予每一個孩子受到保障的環境,從他們的父母到社會,都要做好準備,「從孩子的立場去著眼和思考,把孩子當成社會公共財,由國家政策去建置這樣友善孩子成長的環境。」

兒童應被視為國家公共財

衛生署(現改制衛生福利部)前署長、亞洲亞洲大學健康產業管理學系教授楊志良近年也頻頻提倡「孩子是公共財」的概念,不是由個別父母去負擔,而是由整體社會去負擔、照顧每一個孩子。

楊志良認為,北歐國家就是把孩子當成公共財,用稅收福利負擔教育費用,父母只要付出所得的3%到8%教養小孩。但在台灣,稅收只占GDP(Gross Domestic Product,國內生產毛額)12%,政府沒有財力規畫完整福利政策,父母栽培孩子至大學畢業得花費私人財產的66%,光大學學雜費一年達11萬、每月開銷至少8000元,養孩子變成沈重的負擔。

解慧珍也聯合多個兒童保護與服務的相關社團,發起成立「台灣兒童權益聯盟」,以「健康維護」、「教育發展」、「文化休閒」與「福利倡議」把兒童視為一個全人發展,建置讓兒童能夠安全進入的社會。

她認為,現在政府提供的只是孩子出生後的健兒門診、疫苗接種,但應該要提前做好保護,在夫妻結婚之前就提供婚前諮商的教育課程,同時了解夫妻生兒育女的需求、提供幫助;母親懷孕過程除了產檢外,也要有心理衛生服務;孩子出生後則有預防保健、教育訪視等等。「最重要的是,大家是不是都能一起珍愛社會上每一個孩子,如果隔壁鄰居有新生的孩子,突然哭鬧或突然消失,大家幫忙關心,當成自己的孩子一般,才能讓每一個孩子在這片土地安心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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