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自行車活動日盛,公共自行車設置增多,但肇事及酒駕件數也逐年增加,對此,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今(13)日表示,將盡快提出修法提高罰則,慢車駕駛人若酒駕,最高可處新台幣2400元罰鍰;交通部表示,樂見委員提修法。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徐永明今日舉辦「自行車風潮,安全問題視而不見」記者會,邀請各方專家學者與部會人員共同討論自行車安全議題。徐永明委員檢視自行車肇事原因資料作,發現未依規定讓車、轉彎不當、逆向等為前五大事故原因,顯示不遵守交通規則為首要原因。同樣,自行車事故死亡原因也是此五大原因。
徐永明表示,YouBike目前有150-180萬的運量使用,自行車也在通勤或在家庭普遍使用,但自行車事故數,103、104年都達1萬1千件(103、104、105年度自行車事故受傷人數高達11041、11536、10108人)雖然105年稍下降,數字讓他驚訝,每年還是有1萬多人受傷,未來是否會擴張可能?
針對肇事原因分析,徐永明說,最大原因是未依規定讓車,其次是轉彎不當,未依號誌橫越馬路等,有很多是不遵守交通規則的問題。
他說,質詢時曾問交通部長賀陳旦「自行車酒駕到底有沒罰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73條是罰300至600,去尾牙騎自行車比代駕還便宜,罰款金額是不是反而會鼓勵自行車酒駕?因此他希望將罰款提高為600元至1200元,酒駕提高為1200至2400元,原拒測罰1200,也希望提高到4800元。
對此,交通部路政司科長趙晉緯做出三點回應:第一,隨全民盛行自行車,自行車與其他運具出現相互競道關係,交通部已於104年度,出版「自行車新文化」宣導手冊,其中也包含荷蘭自行車文化,藉以向民眾宣導自行車文化。第二,針對自行車相關安全法規提高罰則,委員所提出修正草案有助於民眾遵守交通規則,交通部樂見委員提案。
第三,趙晉緯則表示,針對自行車國內通盤規劃法案,目前已請交通運輸研究所納入107年度法規研究計畫。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鄭嘉盈工程師表示,有關自行車車道設計,交通部於102年出版了自行車道設計系統規劃手冊,並已納入荷蘭、內政部、體育署等相關建議。
自行車專家龔維德也分享他之前在荷蘭使用的經驗,第一是荷蘭小孩出生10個月就在騎學步車,三歲騎有輔助輪的腳踏車,國小則會教育小朋友騎腳踏車並教導交通規則,12歲就要做交通規則測驗,中學就騎腳踏車去上學,一部分是因為平權,因荷蘭國王、女王也是騎腳踏車代步。
其次則是文化,他表示,上學購物甚至只是騎去酒吧喝酒,是一個社交的工具,但冬天是不會騎的,會騎腳踏車是因為省錢且便利於搭車。第三則是腳踏車是他們生活的一部分,比較台灣像健身休閒。
最後是路權和基礎建設,龔維德說,也是經過1970年抗爭以來所取得的。而荷蘭每個人至少超過一部自行車,車道大約有3萬5千公里,且許多是與汽車分道,甚至城市和城市間有高速公路型的車道,市區則會用高額停車費抑止使用,阿姆斯特丹的自行車使用率約有60%,超過汽車。
曾留德8年的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也針對自行車酒駕法規作表示,在德國酒精濃度若達0.3,則定義不適合騎車,若有異常騎行行為,包括左右搖擺等,都屬於刑事犯罪,並責罰100歐元。
林佳和表示,德國與台灣相同,騎行自行車不需要許可,惟在德國只要酒精濃度達1.6,則稱為絕對不適合騎車,並以每個人不同的所得狀況處以高額罰金,約莫每人一個月薪資。
林佳和也強調,除了罰錢,還必須參加自行車講習並需要通過測驗,若不參加或未通過,則直接吊銷汽車駕照。最值得一提的是捷克,對於酒精濃度則是零容忍,林佳和老師呼籲,酒駕的代價太高,汽車如此,自行車也應是如此。
面對自行車酒駕取締,是否增加警察同仁的積分,警政署交通組副組長江義益表示「沒有」。他也強調,自行車不只是腳踏車,而是屬於「慢車」,自行車除腳踏車包括電動輔助車,電動自行車,而慢車更包括三輪車、牛車。
他表示,近三年度因自行車酒駕(AI事故)至死亡人數為零人,惟仍有受傷人數,江義益也另外指出,若是酒駕駕駛電動輔助車、電動自行車,因為是腳踏的,若未超過0.15罰300至600,但若酒精濃度超過0.25以上,則是犯刑法第185條之3,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和駕駛動力機械一樣,與一般人力自行車有所不同。
徐永明對此表示,相關法條無法一併規範所有自行車,這讓自行車騎行安全問題出現法規漏洞,未來會與警政署合作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