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電視是近10 年來第一個新申設過關的新聞台,但自3月 4日撤換董事長陳建平開始、裴偉辭董事長仍月領150萬元顧問費等爭議連環爆。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4月14日再揭露,鏡電視每月撥款10萬元現金給新聞部副總編陳素秋轉交給「NCC顧問」。本報接獲檢舉證據,這名藏鏡人就是前NCC主秘吳XX!
陳椒華昨天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質詢表示,鏡電視前財務長所做的內部調查報告之中,有一份「附錄一顧問人員或顧問費明細」,其中新聞部的表格內出現鏡電視副總編陳素秋的名字,並記錄自2021年5月起,每個月領取10萬元現金給「NCC顧問」,作法不符常理,啟人疑竇。
另據曝光資料,鏡電視在2021年4月29日一份來自新聞部的簽呈,內文為「自110年5月1日起聘『台經院資深顧問吳xx』為顧問,任期一年,每期顧問費為新台幣10萬元整,取得執照前以現金方式支付,取照後則另簽署顧問合約……」核准欄內不只陳素秋簽了名、董事長裴偉也親簽同意。
「為什麼是用現金?」陳椒華質疑「內部會計作帳一定是憑證不實嘛,涉違法逃漏稅,根本在洗錢。」恐有阻斷金流查詢、財務做帳的可能性。
吳xx曾任交通部電信總局廣電技術處處長、交通部電信總局副局長、新聞局副局長、NCC主任祕書一職,與NCC上下關係密切,是最熟識的「老長官」之一。
不過,吳xx爭議事件不少,除是NCC成立以來,第一位捲入貪瀆弊案遭檢調約談的官員外,還因此在2010年10月19日遭到監察院以9票對0票無異議通過彈劾。
監察院彈劾內容中痛斥「吳xx在交通部電信總局副局長期間,不知潔身自愛,多次接受業者邀宴,任由電信設備業者給付其子女超額薪資及不實顧問費用,獲取利益高達73萬6,650元,違反《公務員服務法》」。
本次吳xx再度因顧問費捲入爭議,根據NCC內部消息指出,一名現任NCC委員過去曾長期擔任吳xx部屬,該名NCC委員在鏡電視審查過程中,「異常關切」鏡電視的審查進度,幾乎是每週都會向承辦單位探詢,鏡電視最後拿到執照的審查會議上,也力挺NCC主委陳耀祥讓鏡電視過關。
對此,鏡電視提出三點回應,一是立法委員所述資料,員工聘任與籌設費用等數字並非精確,近日媒體報導亦已多次澄清,而相關交易均為「公司私法行為,一切適法」。二是鏡電視2021年5月1日起聘任的顧問,為公司營運之必要行為,亦符合相關法令。三為相關資訊均為有心人士片面擷取惡意影射,已嚴重影響鏡電視商譽及營運,籲請媒體引用前應先查證。
然而,對於為何以陳素秋名義支領、然後刻意以現金支付等關鍵疑點,鏡電視均迴避未予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