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專文】空污防制首重污染物的「高值即時監管」,不是「均值例行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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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文】空污防制首重污染物的「高值即時監管」,不是「均值例行監測」

 2018-08-08 11:16
醫療環保界憂心的是,這些真正對民眾健康有害的空污,及其發生的時段和地區等資訊,通常都不會出現在環保署的例報裡,縱使隨伴的健康危害已經造成。(彰化在地環團跟居民呼籲環保署不要再當空汙門神,偏袒財團/民報資料圖)
醫療環保界憂心的是,這些真正對民眾健康有害的空污,及其發生的時段和地區等資訊,通常都不會出現在環保署的例報裡,縱使隨伴的健康危害已經造成。(彰化在地環團跟居民呼籲環保署不要再當空汙門神,偏袒財團/民報資料圖)

通常環保署在網頁公布的縣市當月細懸浮微粒(PM2.5)濃度(μg/m3),是以每小時監測值的「月平均值」來計算。統計學上,平均值的計算是截大補小。亦即環保署公布的PM2.5濃度月值,其空污高標值(如對人體健康敏感族群有害的「橘(警)標≧35.5」,和對所有人都有害的「紅(害)標≧54.5」)都將變得更小,甚或不見。

以今2018年7月來說,所有縣市的PM2.5濃度(圖表下半的藍色格條)都在環保署空污防制月標25以下:全國12,最高的雲林縣也才18;可說全台一片藍空。但若檢視當月發生的最高值(圖表上半的褐紅線條),發現除了花蓮和澎湖外,其他縣市都有出現橘警標和紅害標;雲林和連江,甚至引爆了嚴重的「紫標≧150.5」。

醫療環保界憂心的是,這些真正對民眾健康有害的空污,及其發生的時段和地區等資訊,通常都不會出現在環保署的例報裡,縱使隨伴的健康危害已經造成。更糟糕的是,由於未見高標值,以致民眾對空污失察更無警覺、政府空污防制更易姑息怠惰、禍主空污產排更易無所忌憚,將使民眾健康更傷更嚴重。

因此,本文嘗試以環保署網頁中,縣市PM2.5濃度「即時值」的「最大時值」對照「月均值」,來凸顯被運算消除的空污之嚴重實況,並呼籲環保醫療界和環保署,除了污染物的「均值例行監測」以外,更應加強和落實「高值即時監管」。

圖表:台灣縣市PM2.5濃度月平均值及其最大時值_2018年7月。

(圖表/環保署。作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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