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的罷免案,包括律師、法學教授等幾位法律人今(30)日宣布目前法律界已有超過五百位法律人連署表達對同為法律人的黃國昌的支持,律師陳孟秀表示,他們挺的不只是黃國昌,更是台灣重要民主的一環,呼籲新北市的選民出來投下不同意罷免的一票,讓黃國昌這樣認真優秀的立委能留在國會。
律師劉冠霆表示,支持罷免方的安定力量,用黃國昌支持婚姻平權為理由發起罷免,這樣的價值和意義,他個人無法認同,因為他認為這樣的罷免行動所傳達的就是一個民意代表請不要支持弱勢,「否則我就罷免你」,劉冠霆強調,立委最重要的就是支持保障弱勢團體權利的法案,尤其在318運動後,黃國昌同時也是代表新政治力量的立委,如果黃國昌被罷免了,是不是人民需要的其實就是一個跑紅白場的立委就好。
支持好立委的發言人陳宏奇律師也指出,安定力量從一開始就不斷利用各種無中生有的抹黑手段來發動這次罷免,包括謠傳黃國昌要求要有三千人到服務處他才願意接受陳情,以及黃國昌和當地里長勾結,發保暖用的圍脖給選區的老人作為賄選的手段,但這些其實經查證後都發現是捏造、抹黑的謠言,陳宏奇批評,安定力量的罷免黃國昌的理由和手段都很卑劣。
陳宏奇進一步強調,像是黃國昌最近在追金融弊案,從第一銀行追到合作金庫,再追到高雄銀行,事實上很多立委都會追到一個程度就停止,但黃國昌卻一直不放棄地追下去,像這樣認真追弊案的立委如果真的被罷免成功,將會對台灣釋放出一個訊號,就是台灣不需要一個這麼認真追重大百億弊案的立委。
東吳法律系教授胡博硯也表示,立法委員適任與否,應該客觀就他的認真程度和表現來綜合判斷,黃國昌在立法院的眾多委員中,大概是最用功的,除了公督盟的評鑑之外,光是看黃國昌的出席率、質詢等都非常認真,當然民眾可以因為意見想法不同不喜歡他,但他這認為這實在不足以作為罷免的正當事由。
包括律師丁穩勝、陳孟秀等也都表達,民主最重要的初衷就是人民積極參與,他們要呼籲新北市第十二選區的選民,12月16日踴躍出來投票,法律人也可持續加入連署行動,因為它們相挺的不是黃國昌,而是維護台灣價值、捍衛民主,是台灣民主政治最重要的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