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子能委員會今(9)日公布「有遭受放射性污染之虞」的建築物清單,包括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總計112處,原能會表示,原能會呼籲建築物所有權人盡快辦理檢測,以辦理塗銷註記。
原能會今天公告「有遭受放射性污染之虞」建築物,並強調這類建築物因屋主未能配合,至今仍未完成建築物輻射偵測,所以不宜稱為「輻射屋」,只列為有遭受放射性污染的虞建築物。
原能會呼籲,各建築物所有權人逕洽「合格輻射防護偵測業者」辦理檢測,並在檢測完畢後,將偵測業者開立的「輻射偵測證明」影本郵寄或傳真至原能本會(地址:新北市永和區成功路一段80號5樓輻射防護處輻安評估科,聯絡電話:02-82317919轉2216,傳真:02-82317856),以便憑函請該建築物所轄地政事務所辦理塗銷註記。
原能會公布有遭受放射性污染之虞建築物清冊
台北市:
新北市:
桃園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