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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為何十年後可進口全齡牛肉成為世界趨勢

2020-09-02 18:20
作者在這十年中多次隨團隊或私人行程實地訪查或參觀牛隻的養殖牧場。圖/陳順勝
作者在這十年中多次隨團隊或私人行程實地訪查或參觀牛隻的養殖牧場。圖/陳順勝

20200828台灣總統蔡英文宣布開放美牛美豬進口,將訂定進口豬肉萊克多巴胺的安全容許值,開放美國豬肉以及30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進口。由於十年來對牛海棉樣腦症的防疫措施生效,開放先進國家的全齡牛肉,也就是包括30個月以上牛隻牛肉已成為國際趨勢。但由十年來的科學證據,我個人仍反對進口含萊克多巴胺的美國豬肉與牛肉,請參考另文〈瘦肉精萊克多巴胺之生物毒理與食品安全事件〉。

幾乎全台灣重要媒體都來電採訪我的意見,我短時間簡化表示,過去感染狂牛症的牛隻,大多是吃了含有病羊製成的肉骨粉飼料或旋後的飼料污染遭感染,十年來各國開始關注飼料安全及環境監測,包括牛隻飼料不得含動物性物質,牛隻屠宰過程把關也比過去更嚴謹,防疫奏效,因此國際間早已逐漸鬆綁牛隻年齡規定。且十年來美國發生狂牛症都是非典型、偶發性,主要管控風險都一一去除,「牛隻開放是全世界趨勢,民眾可比較放心」。

這十年在歐洲與美國,我隨團隊或私人行程實地訪查或參觀牛隻的養殖牧場、飼料給予與工廠製造、牛隻的屠宰與風險物質的去除分法與程序、風險牛隻的通報處置與管理、異常普利昂蛋白的實驗室、新型庫賈氏病的通報與防治,也親自到肉市了解美國與歐洲牛肉的販售與肉品管理。


在美國與歐洲已建立牛籍辨識系統資料,牛隻應於出生後法定日內,並於離開其原始停留地前,釘掛耳標。圖/陳順勝

在美國與歐洲已建立牛籍辨識系統資料,牛隻應於出生後法定日內,並於離開其原始停留地前,釘掛耳標。所有遷入與遷出停留地,以及停留地內任何動物之出生與死亡,應於發生後七日內向中央資料庫通報登錄。每頭牛隻的資料均無限期保存,歐盟法規規範業者必須向前追溯供應者及追蹤下游、交易時間及數量,文件必須保存五年或一定年數。也嚴格執行主動及被動監測:被動監測指不限牛隻年齡的臨床疑似病例。主動監測指大於48月齡牛隻皆為主動監測。他們也訂定須緊急撲殺的牛隻,包括於屠宰場內屠前檢查,出現疾病症狀或出現異常狀況的牛隻、農場中的倒牛或死牛、BSE案例中被淘汰的牛隻(同群牛隻及該案例親代)。

美國與歐盟法規(EC)規定,應採用光學顯微鏡方法檢測飼料是否含未經許可動物原料,檢測是否含反芻動物原料時,則採用聚合脢連鎖反應Polymerase Chain Reaction, PCR。飼料禁令禁止農場動物飼料使用加工動物蛋白。歐盟執委會飼料禁令後,部分放寬禁用物質主要變化是允許魚飼料使用加工後動物蛋白。

這十年來歐美國家都有牛肉肉品檢察單位,檢查包括屠宰前牛隻需符合獸醫法令規定、屠宰後的檢查符合屠宰加工、屠宰後加工程序,特別剔骨切割,都要符合食品法規,也同時要符合第三國(如台灣、穆斯林國家)要求。他們有獸醫部門參與管理活畜、運輸、認證與發照,監督活畜之集散中心、產品標示與原料來源,對違規裁處案件之後續追蹤處理與活動物追溯、標示及登錄。

牛肉食品業者必須經核准後才能生產牛肉食品,若食品從業者擁有多個屠宰場,每一個都要分別註冊,並且得到批准,如業者生產流程、動線等變更則必須通知官方,核准工廠名單已公布在網路上,在台灣從市場買到的美國牛肉,從其批號,都可以在美國網路上查得到資料。


政府嚴格把關才能讓國人吃到健康的肉品。圖/陳順勝

從2013年,世界動物衛生組織規範,已將美國列為風險可忽略國家,如果台灣可以把現行美國牛肉進口之管理措施落實;特別是管理原則確實境外源頭管理、輸入邊境檢疫與查驗以及國內 市場稽查;落實食安法第15條第3項;近10年內有發生BSE或vCJD病例之國家或地區牛隻之 頭骨、腦、眼睛、脊髓、絞肉、內臟及其他相關產製品, 不得輸入; 牛肉進口加強規定包括須為經屠前檢查之健康牛隻;去除「特定風險物質」,並避免污染;即逐批檢附衛生證明。如果確實執行這些措施,則原來規定只能進口來自30個月齡以下的牛隻,應該可以隨著國際趨勢,鬆綁為可進口全牛齡包括30個月齡以上的牛隻。

※本文轉載自陳順勝教授臉書


專欄屬作者個人意見,文責歸屬作者,本報提供意見交流平台,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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