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謀殺式的免職!邱于芸逆襲爆料遭逼辭內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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謀殺式的免職!邱于芸逆襲爆料遭逼辭內幕

 2015-10-19 01:43
文化部次長邱于芸(見圖,中央社資料照片)15日在立法院說,洩密是很嚴重的事,寄存證信函給文化部長洪孟啟是因在意名譽,主要是為自保、留底。隔天邱即被洪免職,17日收到免職公文。
文化部次長邱于芸(見圖,中央社資料照片)15日在立法院說,洩密是很嚴重的事,寄存證信函給文化部長洪孟啟是因在意名譽,主要是為自保、留底。隔天邱即被洪免職,17日收到免職公文。

文化部補助藍委風波,前政務次長邱于芸被疑「洩密」,邱在寄存證信函給部長洪孟啟後遭免職,引發軒然大波。邱于芸在免職隔天發出聲明,昨(18)日晚間則是在臉書發文《殺戮8小時》,文中她爆料直指洪孟啟以簡訊逼她辭職,「傷害已經造成,我所求的,只有真相,相信這也是媒體朋友們最關心的」。

邱于芸文中痛批,「謀殺式的免職,竟然會發生在一位中華民國政務官身上,回想起來只有寒心。既然對我可以隨時棄置,也自然會用同樣的作法來處理更多人…」。她解釋「存證信函」強調,自己連說明的機會都沒有,更因此事掛急診,更是「最大的受害人」。

邱于芸說,她在16日掛急診,人躺在醫院裡,「我的手機忽然出現部長的簡訊,要求我馬上回文化部見他。只好跟醫生說我要停止檢查趕回去上班。醫生說我的情況很不好,根本不該走動,要我請假好好休息」,但在醫院的8小時卻遭逼退。

她說,她回簡訊給洪孟啟,說她人在醫院,是否過兩天身體好些再見面談?但不久洪就傳來一連串簡訊說:「今天一定要見」、「指示今天中午前必須處理,希自行請辭。」「可否請速告知。」,「一直到晚上九點多,竟然是親友從網路上得知我被免職的消息」。

邱于芸說,「那時我才驚覺到,原來過去八個小時我一直在經歷某種謀殺,除了失去工作也傷了聲譽。我就這樣失業了,歸建手續必須申請,而且還被安上了” 顯然與部長溝通已存疑慮,且有違行政倫理”的罪名」。

邱于芸說,她希望能得到以下三個問題的解答:

一、 要免我職的罪名如果是“與部長溝通已存疑慮”,那具體證據是什麼?根據過去兩人之間的對話,都能證明他認為彼此溝通並無不良.

二、 一連串風波的導火線是四月七日文化部裡的那場會議,為何到現在還不敢公佈錄音檔?文化部的官員們到底談了什麼?發言順序是什麼,決議了什麼?真的是當場回絕嗎?如果各司補助合法,為何不能公佈補助名單?這些都應該是最關乎公眾利益的。

三、 為什麼用速戰速決的方式將我免職,而沒有任何長官嘗試讓我說明?政務官為國家和人民服務,去留的原由應該公開透明,這是政府對大眾的基本責任。還是想要隱瞞遮掩轉移其他事實?

邱于芸最後表示,「到今天,個人得失榮辱其實已經不重要。我更在乎的是,個人在這次所經歷的不公不義和磨難,能不能提醒更多人來監督政府守護台灣利益」。

《壹週刊》上月底踢爆,文化部預算去年遭立委凍結,今年為讓預算順利過關,於是直接以公帑補助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國民黨立委,每人配額有250萬元,文化部長洪孟啟一度請辭,但遭慰留,而外界則把矛頭指向次長邱于芸洩密,但邱極力否認。

之後又爆出「便利貼」直接補助藍委黃昭順事件,邱、洪之間更在立委質詢時相互撇清,洪孟啟更爆出開會昏倒等事,而邱于芸上週四證實寄存證信函給部長,周五毛揆在答詢時批評邱的舉動「違反行政倫理」,之後即傳出邱于芸遭免職。

邱于芸在17日凌晨發布一份題名「坦蕩無懼,勇往直前」聲明,不滿自己一直被影射為洩密人,並強調自己未洩密,而廉政署也查明未涉及洩密,但當天上午邱于芸仍收到免職的電子公文,昨天深夜首次發文反擊。邱貼文之後,不少朋友和學生留言幫她加油打氣,恭喜她終於離開「爛泥」。

邱于芸臉書全文如下:

殺戳8小時

星期六的假日早晨,我在信箱裡收到了文化部來的公文紙本,說總統府已經准了我的免職令,公文生效日是同一天-10/17。

不到12小時之前,也就是前一天(星期五)的晚上九點多,網路上才開始出現了我被免職的新聞。

這紙公文顯然是馬上發文作業,在長官的心裡,我的去職早就是定局了。

沒有對話,沒有溝通,也不給解釋的機會,這樣謀殺式的免職,竟然會發生在一位中華民國政務官身上,回想起來只有寒心。既然對我可以隨時棄置,也自然會用同樣的作法來處理更多人,即使是勞工,也該有預告工期,有交接。最少給予機會說明,改善。

那一天,連續兩個星期的巨大身心壓力,到醫院掛了急診。

依醫生的囑附,躺在病床上插滿各式儀器。卻怎麼也想不到,這一天會是我在文化部服務的最後一天。

那一刻接下來的八小時,各式各樣的要求接踵而來。

當時,躺在醫院裡,我的手機忽然出現部長的簡訊,要求我馬上回文化部見他。

只好跟醫生說我要停止檢查趕回去上班。醫生說我的情況很不好,根本不該走動,要我請假好好休息。

我回簡訊給部長,說我人在醫院,是否過兩天身體好些再見面談?

不久,他傳來一連串簡訊說:「今天一定要見」、「指示今天中午前必須處理,希自行請辭。」「可否請速告知。」

我想不到有什麼事那麼急,但是人在病床上昏沈無力,根本沒辦法下床。

一直到晚上九點多,竟然是親友從網路上得知我被免職的小時。那時我才驚覺到,原來過去八個小時我一直在經歷某種謀殺,除了失去工作也傷了聲譽。

我就這樣失業了,歸建手續必須申請,而且還被安上了” 顯然與部長溝通已存疑慮,且有違行政倫理”的罪名。

但是絕大多數人可能不知道的事實是,到底溝通的疑慮是怎麼造成的?以這樣的說法來片面免我職,其實形同毀謗。

如果沒有人當初誘導記者說我是洩密者,如果在我被媒體污名化為洩密人之後能出來說是誰說了那些影射的話,如果在我再三請託之後能協助我自清,如果不是需求總是不被接納,我需要去發存證信函嗎?

這整個事件裡,我一直是個被害人,卻一直被有心的解讀成加害人,到最後,我成了最大的受害者。

現在,傷害已經造成,我所求的,只有真像(相)。相信這也是媒體朋友們最關心的。

我希望能得到以下三個問題的解答:

一、 要免我職的罪名如果是“與部長溝通已存疑慮”,那具體證據是什麼?根據過去兩人之間的對話,都能證明他認為彼此溝通並無不良.

二、 一連串風波的導火線是四月七日文化部裡的那場會議,為何到現在還不敢公佈錄音檔?文化部的官員們到底談了什麼?發言順序是什麼,決議了什麼?真的是當場回絕嗎?如果各司補助合法,為何不能公佈補助名單?這些都應該是最關乎公眾利益的。

三、 為什麼用速戰速決的方式將我免職,而沒有任何長官嘗試讓我說明?政務官為國家和人民服務,去留的原由應該公開透明,這是政府對大眾的基本責任。還是想要隱瞞遮掩轉移其他事實?

走到今天,個人得失榮辱其實已經不重要。我更在乎的是,個人在這次所經歷的不公不義和磨難,能不能提醒更多人來監督政府守護台灣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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