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遭指未提反媒體壟斷法 時代力量:已完成一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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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指未提反媒體壟斷法 時代力量:已完成一讀

 2016-12-29 11:38
NCC今天針對中嘉案今天舉行聽證會,學生前往NCC門口抗議。圖/張良一攝
NCC今天針對中嘉案今天舉行聽證會,學生前往NCC門口抗議。圖/張良一攝

NCC今天針對中嘉案今天舉行聽證會,不少關切反媒體壟斷的學生前往靜坐抗議,並指時代力量進入立院後卻未提出反媒體壟斷法,時代力量黨團立刻澄清表示,《媒體壟斷防止暨多元維護法草案》已於4月完成一讀,也是立法院內唯一的版本,只是尚未被交通委員會排入議程中討論。

時代力量黨團表示,反媒體壟斷不僅是時代力量黨團的重要政策之一,反媒體壟斷運動更是幾位成員早在組黨前就已積極參與之重要改革運動,後來在第八屆第三會期送出交通委員會停在院會之各版本基礎,即是以時代力量黨團成員主要執筆之公民版本為基礎,可見時力對該法案推動的重視,在進入國會之後的第一波改革裡,反對媒體壟斷之立場始終如一。

時代力量黨團表示,該黨團在今年3月29日提出《媒體壟斷防止暨多元維護法草案》送院,並已第一會期第八次院會(2016年4月8日)一讀通過,提送交通委員會審查。(https://goo.gl/0Kb97D),截至目前為止,立法院內僅有這個版本。

時力黨團表示,雖然經過時力黨團多次呼籲,始終並未排入交通委員會議程。目前時代力量黨團五名委員所屬委員會並未包括交通委員會在內,因此乃透過一次又一次的呼籲,包括在NCC委員國會同意權審查時,也一一針對被提名人提出質詢及要求承諾率先推動反媒體壟斷法,也獲得被提名人的允諾。同時在本會期(第九屆第二會期)一開議時,即把「反媒體壟斷法」列為時代力量黨團本會期優先法案之一。

時代力量黨團指出,該黨團版本的反媒體壟斷法,秉持「抓大放小」、「明確可行」、「反映媒體特性及本土實情」、「遵循既有管制前例」(如公平交易法、公司法、金融控股公司法)等原則,以市佔率為基礎,判斷參與結合之媒體事業是否因該結合而獲得實質支配影響力。時力黨團堅持:一、媒體事業結合禁制紅線區之劃定;二、媒金分離條款入法,避免言論集中化;三、媒體事業員工推舉獨立董事,增進媒體公共性;四、新聞編輯室公約效力等同團體協約,保障新聞從業人員之專業自主性;五、建立「媒體多元發展基金」,促進媒體健全發展,獎勵提升新聞及節目內容。主張具體明白。

該黨團強調,時代力量黨團反對媒體壟斷,不是口號,而是提出進步版本、積極推動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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