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滯美32年,頭9年在大學進修並從事研究教職,後23年在美國聯邦政府工作,歷經Jimmy Carter, Ronald Regan, George Bush and Bill Clinton 政府,退休後回台先後在宜蘭縣政府計劃室,和行政院環保署和科學園區管理局工作七年多。在這樣的背景和觀察下,提出超越族群、黨派的利益與思念,一切為造福台灣下一代著想,大膽提出個人的看法。筆者相信定會引起既得利益者和政客的撻伐。筆者敢作湖中拋石之舉,就期待大家對這個課題加以思考。
3. 政府瘦身:改造和裁減
署(獨立機構)
● 中央銀行
中央銀行(簡稱央行)是國家銀行,直屬於行政院,具有部會級地位;其肩負穩定國家金融發展、維持物價平穩、維護國幣(新臺幣)幣值等重要任務。
組織架構:理事會(設理事11至15人,由行政院報請總統派任,其中5至7人為常務理事,組織常務理事會。本行總裁為當然主席、財政部長及經濟部長為當然理事與常任理事,並為常務理事。理事任期為五年,可續任);監事會(設監事5至7人,由行政院報請總統派任。行政院主計長為當然監事,監事會置主席一人,由監事互推之。監事任期為三年,可續任);內部單位:4局(業務局、發行局、外匯局、國庫局) ;5處(金融業務檢查處、經濟研究處、秘書處、會計處、資訊處) ;2室(人事室、法務室); 2駐外辦事處(紐約代表辦事處、倫敦代表辦事處) 。
附屬機關:中央印製廠、中央造幣廠。
● 中央選舉署
中央選舉詈(簡稱中選署)是全國選舉事務的主管部會,為受行政院監督的獨立機關。委員共9-11人,1人為主委;1人為副主委。由行政院長提名;立法院同意任命,任期4年得連任一次。具同一黨籍者不得超過全體1/3;除主委和副主委外其他為無給職。但如果因罹病致無法執行職務、因案受羈押或經起訴、違法、廢弛職務或其他失職行為之情形行政院長得予免職。
內部單位:3處(綜合規劃處、選務處、法政處) ;3室(秘書室、人事室、主計室) 。
附屬機關:8選委會(臺北縣選舉委員會、竹桃縣選舉委員會、中台縣選舉委員會、南台縣選舉委員會、高屏縣選舉委員會、花東縣選舉委員會、原治區選舉委員會、離島區選舉委員會) 。
員額57人;年度預算額約新臺幣10.75億元(含附屬機關)。建議遷至中台縣。
● 公平交易署
公平交易署(簡稱公平署)是全國政府監理商業交易行為(即反托拉斯)的主管機關,為隸屬行政院之獨立機關。公平交易署採委員合議制,設有主委、副主委各一人,委員五人,以獨立機關建制,委員任期四年得連任,採交錯任期制;受有任期保障,不因政黨輪替或內閣改組而解職。委員需獨立行使職權,維持中立,具同一黨籍者不得超過全體1/2;且任期中不得參與政黨活動。委員需有法律、經濟、財稅、會計或管理專長,為一專業合議制機關。由行政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委員任內如果有公平交易委員會組織法第七條之行為(一、因罹病致無法執行職務。二、違法、廢弛職務或其他失職行為。三、因案受羈押或經起訴。)時,得由行政院長將其免職。
內部單位:5處(綜合規劃處、服務業競爭處、製造業競爭處、公平競爭處、法律事務處) ;4室(資訊及經濟分析室、秘書室、人事室、主計室) 。任務編組:1個(南區中心(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公平交易組)) 。
員額232人;年度預算額 約新臺幣3.45億元。
● 金融監督管理署
金融監督管理署(簡稱金管署)是全國監督與管理金融事務與規劃金融政策的部會,目標包含維持金融穩定、落實金融改革、協助產業發展、加強消費者與投資人保護與金融教育。其總部位於於新北市板橋區板橋車站大樓。
內部單位:4處(綜合規劃處、國際業務處、法律事務處、資訊管理處) ;3室(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 。附屬機關:4局(銀行局、證券期貨局、保險局、檢查局) 。事業機構:中央存款保險公司;駐外單位:駐紐約代表辦事處、駐倫敦代表辦事處
員額:局本部:116人,附屬機關:863人;年度預算額新台幣1.71億。
● 國家發展署
國家發展署(簡稱國發署)是全國有關國家發展的最高主管機關,隸屬於行政院。主要負責規劃國家發展策略計畫、促進經濟與社會整體發展、以及政府治理等工作,因其範圍涉及跨部會工作而有「小行政院」的別稱。委員會成員:共17-27員,包含行政院秘書長、政務委員、財政部、文化部、經濟部、交通部、衛生福利部、農業部、環境資源部長;金管署、;人事行政總署和中央銀行總裁(以上均為無給職)以及聘用相關專業人員(有給職),員工數約325人。
內部單位:3室(秘書室、人事室、主計室) ;8處(綜合規劃處、經濟發展處、社會發展處、產業發展處、人力發展處、國土區域離島發展處、管制考核處、資訊管理處) ;1中心(法制協調中心) 。附屬機關:檔案管理局;相關機構: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
員額545人;年度預算額新台幣7.40億元。建議遷至中台縣。
● 國家通訊傳播署
國家通訊傳播署(簡稱通傳署、NCA)是全國有關電信通訊、網際網路和廣播電視等訊息流通事業的最高主管機構,是受行政院監督的獨立機關。該機關的創設,係仿效自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內部單位:6處(綜合規劃處、通訊營管處、傳播營管處、資源技術處、內容事務處、法律事務處) ;3室(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 。附屬機關:3處(北區監理處、中區監理處、南區監理處) 。
員額531人;年度預算額新台幣5.94億。建議遷移至桃竹縣。
● 勞動署
勞動署是有關勞工、人力資源等勞動事務的最高主管機關。設有:內部單位:4司(綜合規劃司、勞動關係司、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勞動法務司) ;6處(人事處、政風處、祕書處、統計處、會計處、資訊處) 。
附屬機關:2署(勞動力發展署、職業安全衛生署) ;1所(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 。建議遷至中台縣。
● 檢察調查署(檢調署)
這是新成立的獨立機構,負責全國治安重鎮。檢察調查機關是全國最高檢察機關,辦理最終審之檢察事務,另設調查局負責犯罪偵查與情報機構。最高法院檢察署的首長為檢察總長,由民選充任。
事務單位: 1廳(書記廳(設紀錄科、文書科、總務科、研究考核科、資料科))、4室(人事室、會計室、統計室、資訊室) ;督導最高法院檢察署(署內特設特別偵查組)、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轄屬各高等法院分院檢察署、智慧財產分署、各地方法院檢察署、看守所、少年觀護所)、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檢察署(轄屬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法院檢察署、福建金門看守所、福建金門少年觀護所)。
調查局於各縣設立縣調查站。負責執行維護國家安全與偵辦重大犯罪之工作。
內部單位:15處(國家安全維護處、廉政處、經濟犯罪防制處、毒品防制處、洗錢防制處、資通安全處、國內安全調查處、展抱山莊、保防處、國際事務處、兩岸情勢研析處、諮詢業務處、鑑識科學處、通訊監察處、督察處、總務處)
附屬機關:8調查處。其員額不出200人。另設行政執行司:其主要功能為集中辦理所有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案件。
取消特設單位:特別偵查組。調查局業務及人力將大為縮減。建議遷至南台縣。
● 人事行政總署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署(簡稱人事行政總署),為全國公教人員,各地方政府和國營事業之人事行政、考銓以及負責公佈全國各縣市氣候異常期間的上班上課情況。內部單位:4處(綜合規劃處、組編人力處、培訓考用處、給與福利處、銓敘司 (銓敘、撫恤、退休、任免、考績、級俸、升遷、褒獎等業務));4室(秘書室、人事室、主計室、資訊室) 。附屬機關:2中心(公務人力發展中心、地方行政研習中心) 。任務編組:2會(法規會、軍公教員工待遇審議委員會) 。
員額305人;年度預算額新台幣25.17億。建議遷至中台縣。
● 主計總署
行政院主計總署(簡稱主計總署)是主管全國政府歲計、會計、統計工作的部會,以統計資料作為編製施政計畫與預算的依據並為事後的考核,使設計、執行、考核三者相互結合,稱為主計體系,並以主計總處為中心,在各級政府機關設立主計室或主計處。內部單位:7處(綜合規劃處、公務預算處、基金預算處、會計決算處、綜合統計處、國勢普查處、主計資訊處) ;3室(秘書室、人事室、主計室) 。
任務編組:3常設(主計人員訓練中心、法規會、國民所得統計評審會);1臨時(地方統計推展中心) 。
員額810人;年度預算額新台幣10.36億。建議遷至中台縣。
● 政府總務管理署
政府總務管理署(GSA)是台灣政府的獨立機構 ,旨在幫助管理和支持政府機構的基本功能。它是替各層政府(中央及地方)提供耗材產品、通信、交通和辦公空間較低價取得的服務,以降低及達成政府開發成本最小化的政策,以及其他管理任務。政府總務管理署雇用專員,一次整批採購購耗材產品,可能是市價五、六折就可取得,讓各政府平價申購。 各政府租用或建造的建築物(規劃、建造、裝璜、監工、維護),以及各種車輛之租用或購買(如卡車、消防車、垃圾車等),都可低於市價,統一核銷,品質保証、杜絕收回扣、減少貪污機會。這也是取消各機構設置政風處或政風室的原因。簡化報銷手續,節省審查、核計的時間和人力。政府總務管理署的主要業務是採購服務和建造公共建築服務。
內部單位:企劃處、技術處、工程管理處、秘書處、人事室、會計室;法規委員會、訴願審議委員會、工程技術鑑定委員會、技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國會聯絡組。以原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加以調整,再擴大採購部門。設有
*工程規劃管理司 (道路、建築工程、公共工程) 。
*政府耗材採購司 (汽車、文具、日用品以及服務(電腦教學)等) 。 預訂年投入500億元及員額300人。建議遷至高屏縣。
● 國營事業署
基本上均原由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管理,另成立獨立、臨時的管理機構,逐年民營化或法人化,終至消失。
設有4組(第一組、第二組、第三組、第四組) ;2室(人事室、會計室) 管理。
目前國營事業員工人數共計12 萬3,418 人。建議遷至高屏縣。
中國鋼鐵公司(稅前盈餘:1599.0億;員工人數約9400人;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508.44億。) ;臺灣糖業公司(實有員工人數4,009人;營業額新台幣783億元。主要部門:砂糖事業部、量販事業部、油品事業部、畜殖事業部、生物科技事業部、商品行銷事業部、精緻農業事業部、休閒遊憩事業部。) ;臺灣電力公司(營業額新台幣4,673億元;員工人數26,921人;實收資本新台幣3,300億元。) ;臺灣中油公司(營業額新台幣9,576億元;員工人數14,843人;實收資本新台幣1,301億元。) ;臺灣國際造船公司(產品:各種船舶之設計、製造、安裝、修理、銷售及代理業務;實收資本額新台幣72.2億元;資本額:111億3899萬元; 員工人數:2900 人。) ;漢翔航空工業(稅前盈餘新臺幣13.88億元;員工:3300人。) ;臺灣自來水公司(台水公司資本額高達1350億,資產2300億,員工5400人。每年營業額卻只有280億。) ;臺灣肥料公司(產品:肥料、化工產品、電子級化學品;營業額NT$160億元;稅後盈餘NT$25.38億;員工人數800人;實收資本額 NT$98億;市值NT$660.52億元。) ;臺鹽實業公司(員工:500人;業務營收淨額, 2億元;實收資本額20億元。)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署
背景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署(簡稱為原能署),為原子能業務主管機關,成立於1955年,設有核能研究所、放射性物料管理局、輻射偵測中心,目前主要負責核能發電廠、核子設施及輻射作業場所的安全監督。內部單位:5處(綜合計畫處、核能管制處、輻射防護處、核能技術處、秘書處) ;2室(人事室、會計室) 。附屬機關:1所(核能研究所) ;1管理局(放射性物料管理局) ;1中心(輻射偵測中心) 。
任務編組:9個基金、委員會(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管理會、原子能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審議委員會、核子反應器設施安全諮詢會、核能四廠安全監督委員會、游離輻射安全諮詢會、放射性物料安全諮詢會、國家賠償事件處理會、法規委員會、性別平等專案小組、性騷擾申訴調查處理委員會) ;2非常設委員會(核子事故調查評議委員會、核子事故復原措施推動委員會) 。
員額:局本部:246人,附屬機關:1050人;年度預算額新台幣5.24億。
處理:頭五年還存在,逐年縮小,廢核成功將撤除。
4. 政府瘦身成效:
被更動的政府單位
來源: 大部根據2013預算資料,仍有付缺,僅供粗略參考用
從上表粗略看來,在中央政府方面總共將有三萬多人變動;而每年預算可變動至少3255億元,是年政府的赤字是2076億元,可見政府每年多付出的債務(占GDP 7%),都是政府機能重疊,浪費所致,透過政府改造(Workforce Restruction) 可以奏效。
另外,目前政府太肥了,目前全台公務人員有336,842人(2007年資料) ,內中中央政府有185,690人,地方政府有295,235人。各級政府全年歲出2兆6652億元(2013年), 占GDP 18.3%。
依据筆者過去的經驗,目前政府可瘦身,裁減三分之一人力。 筆者回台任職竹科,五年多利用原班人員(23年來竹科人員只固守新竹一基地),另開闢七、八個新園區,除中科另成立新的管理局,依編制新任用30幾名人員外,全是竹科原班人員,可見台灣公務人員工作頗具彈性。又筆者有幸參與美國克林頓總統推行政府裁減工作(RIF: Reduction in Force) 。每一機構自組一個裁減委員會,自訂裁減目標(33%,全國一律)和裁減標準,依資歷、學歷、績效、獎懲、工作能力(是否會使用電腦、統計、管理技術等) 及接受新理念等等打分數。然後依分數高低,決定去留及升降。例如十個人評比,最後三名被裁退,其他七名重新排位。現任主管如排在第三名的話,就失去主管職位,改降新職。頭一年職位變更的話,薪水照領舊有的(因該年度預算已通過) ,次年就領新職位的薪水。為避免關說,整個過程不公開。筆者負責我們單位三千多人(裁減一千多名) 的裁減程式設計,從打分數、排序、分發通知,全由電腦處理,公平又免去困惱。
筆者相信目前政府改造重組,再加裁減,可減去三分之一的人力和預算,五年後可能達到減去一半。除了醫衛人員(21,449)目前暫不裁撤外,現先以裁減三分之一為目標,即裁減十萬多人((336842-21449)x0.33=104,080),可動用八千多億元(26652億元x0.33=8795億元),另作安排。美國被裁減的人員,政府不作安排,但我們會事先安排,扣除優厚提早退休人員後,可安排到新成立的六個法人機構,從事民生物質生產,如蛋類、肉類、魚類、蔬果、雜糧生產與製造、銷售,使用有機及現代化技術,以確保食品品質與安全。被裁減人員保証每人均有退休金可領,月領至少三萬元以上。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