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昨日發布新聞稿,去年12月19日發現中生共諜周泓旭涉案新事證,宣布追加起訴併高院審理,全案偵結。新黨發言人王炳忠直指部分媒體以肯定語氣作出不實報導,今(3)天前往台北地檢署向三立新聞與自由時報提告加重誹謗罪。
王炳忠表示,昨日已經發表聲明表示,北檢從頭到尾都沒有把自己當作犯罪嫌疑人,也沒有提到有簽分案件另案偵辦,而是有民眾告發自己。但是卻有部分媒體在標題使用肯定語氣,包括三立新聞以〈檢方調查涉共諜案 王炳忠拿對岸錢辦事還暗槓己用〉以及自由時報〈國台辦年撥1500萬 全額資助王炳忠成立燎原新聞網〉,因此對三立新聞部總監與採訪中心主任、自由時報撰稿記者提告加重誹謗罪。
另外,針對名嘴周玉蔻指控王炳忠父親有折合台幣500萬元單筆外匯匯入戶頭,王炳忠表示,他日後也會對周玉蔻提告,只是目前還在搜集相關證據。王炳忠說,周玉蔻在各大政論節目上重複發表不實指控,又在Facebook上說王炳忠是七月半鴨子、好可憐等等,但都予以尊重,不過對於不實指控卻沒有回應,「怎麼我現在要提告她就不講了呢?」
王炳忠強調,周玉蔻應該要對不實指控交代清楚,如果是憑空捏造的就要負起法律責任,若有消息來源,也請把消息來源說清楚,後續可以列入提告對象。至於周玉蔻爆「暫時管用」、「聽黨指揮」等字眼,可能是檢調洩露給周玉蔻,否則怎會一字不差,當然不會揣測是檢調高層故意洩露,也有可能是其他與周玉蔻交好的公務員洩漏的,如果整起事件涉及國安,那麼爆料人士不只違反偵查不公開,還涉及到《國安法》洩密問題,期盼檢調單位勿枉勿縱,也希望周玉蔻能夠釐清。
而北檢昨日新聞稿也指出王炳忠父親遺失2萬美金,對此,王炳忠也解釋,2014年9月份時,把自己撰寫的文稿賣給中國文化傳媒公司,希望未來可以媒合適當的出版社出版,後來也真的出書,把書稿賣斷給中國的出版社,稿費大約10多萬人民幣。而原先中國文化傳媒公司以為在台灣美金比人民幣流通,但自己告訴對方美金會貶值,因此都用人民幣現金支付。
王炳忠說,因為台灣人在中國開戶很困難,所以用現金支付,但是台灣出入境規定只能攜帶2萬人民幣,當時正值選舉期間,得知父親要前往中國,因此委託父親順便拿稿費,選舉結束後,就問父親是否有將稿費拿給自己,父親卻說好像已經給了,因此才會到處罵「爸爸把我的稿費弄丟」,周泓旭可能是因為得知此事,才把這些事情寫進他自己的小說內。
王炳忠最後澄清,應訊時有提到拿美金給父親,是因為父親不請楚對方在問什麼,因為平常就會幾百元的美金交付給父親,要父親在升值或貶值的時候兌換,都只是正常的理財行為,沒有所謂2萬美金,更沒有國台辦給的20萬美元。且今年前往美國2次,身邊有用餘的美金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