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勞退提撥去年大增1429億!勞動部籲雇主3月底前補足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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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退提撥去年大增1429億!勞動部籲雇主3月底前補足差額

 2017-02-03 13:58
鑑於近年來事業單位因關廠歇業且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不足,致積欠勞工退休金、資遣費等爭議,為保障勞工退休金權益,104年2月4日修正勞基法第56條第2項規定,增訂雇主應於每年年底檢視次一年度成就退休條件之勞工所需退休金,並於次年3月底前補足勞工退休準備金差額。勞動部今呼籲雇主速補足。圖/民報資料照片
鑑於近年來事業單位因關廠歇業且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不足,致積欠勞工退休金、資遣費等爭議,為保障勞工退休金權益,104年2月4日修正勞基法第56條第2項規定,增訂雇主應於每年年底檢視次一年度成就退休條件之勞工所需退休金,並於次年3月底前補足勞工退休準備金差額。勞動部今呼籲雇主速補足。圖/民報資料照片

勞動部今(3)日表示,105年度首次執行《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提撥退休準備金差額規定,全年度事業單位提撥退休準備金達2,265億元,較104年提撥836億元,增加1,429億元。符合勞基法第56條第2項足額提撥規定事業單位已達93.22%,成效良好,確實保障勞工退休金權益。

勞動部呼籲,依規定雇主應每年檢視估算及提撥退休準備金差額,106年度需提撥退休準備金差額者,應儘速於3月底前補足,自4月起將由各地方主管機關加強查核,以確保勞工退休金權益。

鑑於近年來事業單位因關廠歇業且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不足,致積欠勞工退休金、資遣費等爭議,為保障勞工退休金權益,104年2月4日修正勞基法第56條第2項規定,增訂雇主應於每年年底檢視次一年度成就退休條件之勞工所需退休金,並於次年3月底前補足勞工退休準備金差額。

為落實規定,勞動部會同地方政府積極辦理說明會,以強化事業單位對法令之瞭解,截至105年底合計辦理167場次,計18,797家事業單位代表參加,並建置試算系統方便雇主估算(累計使用次數已達45萬餘次)。

此外,勞動部也不定期邀集地方政府召開查核會議,研議查核工作重點及查核機制,由地方政府於105年主動發文通知轄內事業單位提撥差額,計通知35,106家;自105年4月起,針對未補足差額之事業單位發函催繳並請其陳述意見,截至105年底累計發函催繳29,844家。

勞動部表示,經輔導及查核,已符合勞基法第56條第2項足額提撥規定事業單位達11萬5千家,約佔全部舊制事業單位12萬3千家的93.22%。經地方政府輔導後仍未依規定補足差額者,自去年7月起開始裁處,累計已裁罰46家。

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就學補助2/20起申請

此外,為減輕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負擔,勞動部辦理105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將自106年2月20日開始受理申請,至106年3月21日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

勞動部表示,凡符合非自願離職的失業勞工,失業期間1個月以上(即106年1月21日以前失業)並請領失業給付1個月以上,其與配偶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148萬元以下,且至106年2月20日以前未請領勞保老年給付、未參加多元就業開發方案或其他同性質促進就業措施,其子女就讀於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正式學籍者,皆可申請。

補助金額為就讀公立高中職子女每學期補助4,000元,私立高中職子女每學期補助6,000元,公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學期補助10,000元,私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學期補助20,000元。至於獨力負擔家計(例如: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等)或子女有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補助金額加給2成。

勞動部表示,以同時有2個子女就讀私立大學為例,每名子女可獲得20,000元再加2成的補助,合計48,000元。另勞動部提醒,失業勞工之子女若就讀公私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依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免學費方案」規定,已免學費者,則不得再申請本就學補助。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本補助申請一律採掛號郵寄方式,相關申請書表可於106年2月20日起,向各地方政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就業中心(就服臺)、勞保局及各辦事處,及勞動部一樓勞工諮詢服務中心等地點索取,或至「勞動部網站」(www.mol.gov.tw)、「全民勞教e網」(labor-elearning.mol.gov.tw)下載,也可撥打勞動部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85151詢問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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