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會開會通知書
一、茲訂於2017年6月17日(星期六)下午2時整 假台大校友會館四樓會議室(台北市濟南路一段 2-1號)舉行本年股東常會。
二、會議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民報營業狀況報告。
(2)監察人審查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 2016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
(2)本公司2016年度盈虧撥補案。
(三)選舉事項──第二屆董監事改選案。
(四)臨時動議。
三、檢奉出席通知書及委託書各1份,貴股東如決定親自出席者,請於「出席通知書」上簽名或蓋章後(傳真回復本公司),並於開會當日攜往會場報到出席。若開會當日不克出席委託代理人出席時,請於接到開會通知後,填妥委託書(簽名或蓋章,並填寫受託人資料),於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以憑寄發出席簽到卡予受託人。
四、股東是自然人時,可以自行出席,若股東無法親自出席時,依公司法第177條第1項規定,股東得於每次股東會,出具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第3項規定,一股東以出具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按公司法第177條對股東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所稱代理人之資格,並無限制規定。是以,受託人不以具有股東身分者為限。
五、敬請 察照辦理為荷。
此致 貴股東
民報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敬啟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