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元山蛋品公司被查獲收購牧場疑似變質、腐敗的雞蛋後,再利用例假日將該等雞蛋加工成液蛋產品販售,桃園市衛生局今(13)日表示,經查核,元山將違規液蛋產品賣給72家烘焙、餐飲業者,而疑似使用元山蛋液所製作的產品,也同時下架回收。
食藥署配合桃園地檢署指揮偵辦,會同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桃園市及彰化縣衛生局,11日同步搜索稽查元山蛋品公司及其供應商,查獲業者將沾有雞糞、破殼及長蛆的蛋品混製成液蛋,現場已封存相關產品計1,620.5公斤,另在龍潭廠查獲貯存逾期液蛋1,260包,桃園衛生局已全數封存。
食藥署表示,該業者近4年來衛生條件違規達17次,一直到今年6月才第一次因液蛋沙門桿菌超標,挨罰新台幣6萬元。
桃園市衛生局今天表示,經過清查確認,元山蛋品公司將違規液蛋產品(有效日期2018年8月17日)販售給72家下游業者,其中桃園佔53家,其中3家已經歇業,截至下午3點,累計已回收液蛋白、液蛋黃、全蛋液共計1166.8公斤,此外,有關業者疑似使用元山蛋品公司的液蛋所製作的半成品、成品,也同時進行主動下架待銷毀。
衛生局指出,經查詢2015到今年期間,在元山蛋品公司共計查核25次,元山對於查核缺失經過複查尚符合規定;另,此一區間共計抽驗13件,其中2件驗出沙門氏菌,也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予以裁處。
衛生局呼籲,凡使用到元山蛋品公司違規液蛋的食品業者,請務必遵守食安法的規定,除完成自主通報外,應立即下架並自主通報;違者將依同法第47條規定裁處新台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
衛生局說,有關元山蛋品公司利用例假日進行作業,明顯規避稽查,也依據食安法第41條責令業者暫停作業,呼籲所有食品業者,應作好供應商管理,應落實自主管理,善盡社會責任,勿以身試法,衛生局將持續監督元山蛋品公司回收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