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週三凌晨發表聲明稱,拒絕台灣政府去函要求派員赴港押解陳同佳,並稱台灣跨境執法,不尊重香港司法管轄權。
香港政府在聲明中回應稱:「(香港)政府認為這是跨境執法,是對香港司法權的不尊重,是完全不可接受」。
陳同佳2018年在台殺害同為港人的女友,隨後潛逃回港,成為香港「反送中」示威抗議的導火線。陳同佳因涉嫌盜竊女友財物在香港被捕,由於香港與台灣之間沒有引渡協議和司法互助機制,無法把陳同佳引渡到台灣接受調查。
香港政府的聲明強調,台灣在香港沒有執法權。陳同佳出獄後是自由人,特區政府無權對他施加任何強制措施。
聲明說:「陳同佳是台灣通緝犯,他的自首決定是自願的。由於他出獄後是自由人,(香港)政府無權對他施加任何強制措施。他可以自己選擇人員陪同赴台。台方可以在他抵台後拘捕。」
陳同佳將於10月23日刑滿出獄,他此前向香港政府表達了前往台灣自首的意願,港府也稱會協助陳同佳到台投案。但台灣方面以擔心影響台灣司法主權為由,拒絕陳同佳入境申請,這觸發了台灣朝野相互指責和港府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