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東億紙業違規累犯還抗爭 市府強硬限10/25前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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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億紙業違規累犯還抗爭 市府強硬限10/25前拆完

 2016-10-04 20:01
東億紙廠發動數百員工至市議會陳情抗議「要工作」丶「要生存」,而市府不為所動,但允延後給業者自行拆除期限,應於7日內開拆,本月25日前完成,屆時未完成則由市府依法強制拆除。圖/王伯仁
東億紙廠發動數百員工至市議會陳情抗議「要工作」丶「要生存」,而市府不為所動,但允延後給業者自行拆除期限,應於7日內開拆,本月25日前完成,屆時未完成則由市府依法強制拆除。圖/王伯仁

台中市豐原區東億紙廠因排放汙水、空汙、違建等問題屢遭檢舉,也在當地引發民怨,經市府跨局處聯合稽查後,確認違建有公安、衛生與交通安全之虞,限期業者自行拆除。但業者3日發動數百員工至市議會陳情抗議「要工作」丶「要生存」,而市府不為所動,但允延後給業者自行拆除期限,限期本月25日前完成,屆時未完成則由市府依法強制拆除。

豐原東億紙廠汙染問題由來已久,自2015年至2016年8月,共被檢舉48件,經環保局派員稽查,查獲3次違反空汙丶7次水汙和2次廢棄物共12次違反法令事實,經開出134萬元罰單,並於8月10日由環保局會同都發局丶經發局丶消防局聯合稽查,認定廠內外之違建已妨礙公安丶衛生丶交通之虞,要求該廠限期自動拆除,但東億並無意自己拆除,台中市政府乃訂5日強制拆除。

東億紙廠獲悉市府5日將強制拆廠內外違建之決定後,3日下午動員員工數百人到市議會廣場抗議陳情謂「要工作」丶「要生存」,另方面於傍晚緊急函文市府,承諾廠外違建包括位於農業區的汙水設備及車棚,將自行拆除,但廠內違建屬於「可補照」,將申請補照。

市府對於東億要求暫停本月5日的強制拆除工作,但要求7日內開始自行拆除,本月20日前完成。而廠內違建因違反〈都市計畫法〉相關規定,屬於實質違建,不得補照,申請補照亦不會准許,屆時如未自行拆除,將依法強制執行。

都發局強調,市府將持續追蹤東億紙廠拆除廠區外違建情形與進度,而環境汙染部分,也將由市府環保局持續監控,嚴格把關。

台中市政府環保局表示,環保局今年8月15日發文要求東億公司辦理焚化爐「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補正申請,並應於期限內提出,東億若逾期未完成補正作業,環保局仍得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規定予以撤證。由於東億認為無補正必要,並於9月13日來函提出訴願,目前則由市府訴願委員會受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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