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2011年後,台灣出口與國內生產毛額(GDP)成長動能減緩,台灣所得分配持續惡化,失業率高居不下,勞工實質薪資倒退十五年,這些經濟表現證明馬政府2008年上任以來依賴中國與自由放任的經濟路線完全失敗。
Krueger (1997) 指出[1]:長久以來,經濟學界普遍認為貿易政策(trade policy)與經濟發展存在重要的連結,但何種貿易政策是促進經濟發展最有效政策則意見分歧。五○與六○年代,經濟學界共識是貿易政策的設計與制定需以如何推動「進口替代策略」為思考的基礎,因為進口替代等同於工業化,而工業化則有助於經濟發展。到了七○年代,由於亞洲四小龍的經濟奇蹟,整個貿易政策走向由以「進口替代」為政策主軸的轉變為以「出口導向」策略為貿易政策的核心價值。到了八○年代,新自由主義經濟學者更進一步主張唯有貿易自由化才是經濟發展成功最關鍵的政策。世界銀行甚至要求不少開發中國家的政府將進口替代策略改為出口導向策略,做財經制度改革的一環。
面對貿易自由化的主流觀點,Rodrik(1999)[2] 則提出以下相反的論點:
1.貿易自由化本身不是創造持續經濟成長(sustained economic growth)的可靠機制。
2.貿易自由化會擴大國內所得與財富差距。
3.貿易自由化會讓一國經濟體系更易受到國際因素的衝擊而影響到社會正常運作。
他並認為,以進口替代策略做為經濟發展的政策工具,並非全無成功的例子。事實上,新自由主義學者為汙名化進口替代策略,而誇大發展進口替代產業的代價;而適足的國內投資率以及穩健的總體經濟政策才是經濟發展成功的關鍵,忽略進口替代策略的重要性將讓經濟發展無法持續。
本文認為七○年代,台灣雖以「出口導向」做為經濟發展策略,但仍未忽視進口替代產業(例如:重化工業)的發展。2008年後,馬政府過度強調貿易自由化的重要性,忽略以進口替代策略發展自主技術與建立關鍵零組件以及重要原料產業是近年來,台灣國內投資略持續低迷,出口與經濟成長動能減弱,以及所得分配惡化的主要原因。錨點
馬政府在2010年與中國簽訂「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接著在2013年簽訂「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均在違反民主程序的黑箱作業下進行,並且利用國際化與自由化的粗糙邏輯與錯誤迷思,合理化其缺乏民主共識的激進傾中路線。馬政府此種激進傾中路線並非一朝一夕形成,而是九○年代以來政府獨重出口導向策略而忽略建立自主技術以及進口替代策略的必要性所造成。威權時代所打造的台灣「經濟奇蹟」其實隱含著對外技術與市場雙重依賴的深刻危機,其脆弱性在90年代以後全球化時代中國崛起的過程裡便逐漸暴露而出。
二、為何出口成長動能不足?
近年來,台灣出口成長動能不足係過去二十年經貿愈來愈依賴中國所引發的中國磁吸效應。以2011年為例,台灣出口年成長率為12.26%,遠低於其他五十八國的20.65%年平均成長率,造成台灣在瑞士洛桑管理學院(IMD)所公布的全球競爭力報告中由第四名跌至第五十四名。表1的長期分析更清楚顯示:台灣在1980-1990、1990-2000與2000-2010年三個期間的十年平均出口成長率分別是23.8%、12.6%與8.8%,呈現我國長期出口動能減弱的趨勢。由於出口對經濟成長的貢獻度已達七成,出口動能減弱自然而然就會減弱經濟成長動能。若與我們主要的競爭對手國相比的話,則趨勢變化更加明顯:南韓在同時期的平均出口成長率分別是23.5%、17.1%與17.0%。也就是說,同樣歷經90年代以來全球化與中國崛起的國際政經變局,台韓兩國的出口數額從1990年約略相當的水準,演變至今台灣出口不及南韓的六成。
【表1、1980-2010年間台灣與南韓對外貿易之趨勢分析】
資料來源: 本文計算自UNCTADstat (UNCTAD資料庫)。
發展出口導向策略時,廠商利用當時經濟體系的相對優勢,出口具有比較利益的商品(例如:勞力密集商品)成為經濟成長的最主要動力。市場機制固然重要,但是市場與政府一樣同樣會失靈,單純依靠價格機能而缺乏有效政策工具很可能帶來「劣幣驅逐良幣」的反淘汰現象。過去,對國內市場不當或順序錯誤的開放,造成我國自主技術無法發展,重大民生物資(如糧食與能源)必須依賴進口;對資本外移的性質與目的地又不加有效管理,則可能造成技術外洩與過度依賴單一市場而喪失經貿自主性。
新自由主義對市場存在不少基本謬誤。首先,對「自由」充滿誤解,認為政府只應鬆綁法規,解除不必要管制與干預,政府不應介入企業經營決策,應放任產業自由發展;其次,強調市場萬能,認為市場機制運作結果會讓資源配置處於最有效率的狀態;最後,主張市場具有自我偵錯能力,市場有能力自我管理,讓經濟持續成長。此外,新自由主義並未考量經濟體所處的發展階段、制度結構因素、以及國際經濟競爭的本質,認為不分先進或落後,均一體適用。80年代以來,新自由主義逐漸成為英美國家在推動經濟全球化運動的主流經濟思潮。
在台灣的新自由主義學者主張開放,馬政府更自豪誇稱是「台灣接單、海外生產」是台灣經濟發展成功模式,因為此模式能促進經濟成長與累積外匯,卻忽略台灣經貿過度集中在中國,台灣工業基地(industrial base)縮小、產業鏈遭受破壞而產業結構過度集中於高耗能與高污染等少數產業,導致區域失衡,工作難找,薪資停滯,所得分配惡化,環境生態破壞等惡性循環現象。這些不利長遠發展的趨勢,對新自由主義者而言,一方面是「經濟規律」自然的結果,另一方面可將出口與經濟成長動能弱化的問題歸因於貿易自由化程度不夠。
80年代末期的國內產業結構仍集中在輕工業與勞力密集產業,重化工業與技術密集產業只占總工業產出與製造業出口的一半,顯示七○年代能源危機後,台灣所進行的進口替代策略成效有限。面對中國改革開放、設置經濟特區、積極招引台商的策略時,加上長期被威權體制壓制的各種社會運動紛紛興起,導致廠商生產成本激增,強化產業出走外移的誘因,形成了第一波的企業外移。這些處於產業下游的廠商外移中國後,複製過去在台灣的成功經驗,持續採取壓低成本、擴大規模的方式,打造低廉的「中國價格」,席捲全球市場,迅速地將中國推進全球經濟體系,充分顯示:政府在回應90年代轉型挑戰時,由於對於貿易自由化存在迷思,忽略發展進口替代產業的必要性,導致無法發展完整的產業體系,建立自主技術,降低對外依賴,以確保經濟安全,過分強調市場機制在經濟轉型能扮演的角色,結果使得原來的弱點愈形擴大。
兩岸分工架構讓台灣成為中間財出口基地,產業結構逐漸集中在少數產業與大型化企業組織。依自由貿易理論來說,此乃個別經濟體依據比較利益原則而朝向專業化生產的典型範例。當台灣朝向石化、鋼鐵與手機電子等少數產業集中專業化生產之路前進,對新自由主義者來說,正是國內生產要素為追求規模經濟效益最大化的資源配置。但集中生產的潛在危機在於:如果只重出口導向策略,強調產業外移,海外生產比重日益高升,國際產業分工的力量將原來以出口勞力密集商品為主,改以資本密集商品為主的產業結構變化,做為台灣經濟轉移的例證。此種藉市場力量轉型。若海外比重增加太快,而政府協助廠商發展進口替代產業的力量不足時,這些產業出口成長不如預期則無異宣告這些產業已被外國競爭者所取代,凸顯新自由主義者所強調的效率提升本質上屬於靜態短效性。縱使,新自由主義者後來又提出「外溢效果」(spill-over effect),強調透過自由開放的對外貿易可以促進更高階的技術與管理知識的「流入」 - 此論證如果成立的話,國際貿易的外溢效果不也同時促進本國技術的「流出」與「流失」嗎?
自由市場經濟理論的鼻祖亞當史密斯(Adam Smith)當時在與重商主義論戰時便已指出衡量一個國家財富,不以她所擁有外匯或貴重金屬或貿易順差的多寡,而是勞動生產力(以每位勞工所創造的GDP衡量)。1990年全球化浪潮下,資金與技術跨國移動愈來愈無障礙,習於以「壓低成本」做為經營策略的台灣廠商,為因應國內生產成本上升,將投資與生產地點由國內移到海外(尤其是中國),以在中國雇用的勞工取代原在台灣的勞工,產生所謂「跨國勞動替代現象」。加上投資海外,以更大規模複製過去在台灣成功的經驗,以低廉成本以及大量生產追求規模經濟,做為創造個別企業利潤的獲利機制,沒有轉型升級的壓力,自然減少在國內投資的金額,產生「投資中國取代投資台灣」的現象,導致國內新工作機會創造功能減弱。為提供在海外生產的台商所需原物料、半成品與機器設備,使得台灣出口在90年代得以維持快速成長(但其實已開始大幅落後南韓,見表一),並成為經濟成長最重要驅動因素,但工作機會增加有限的情況下,國內薪資停滯不前,失業率持續上升。此種「台灣接單、海外生產」模式固然為台灣創造不少外匯,但也讓薪資所得成長與經濟成長不再同步。
這些外移廠商與國內中上游產業間的供應鏈聯結,短時間內很快形成所謂的兩岸分工架構。此一分工架構下,位居全球價值鏈附加價值最低的下游製造業外移中國後,形成四角貿易型態:台灣進口原料、關鍵零組件與機器設備,進行加工之後成為中間財,再出口給位於中國的下游廠商,由這些廠商進行來料加工與組裝之後,再出口到美、日、歐等主要市場。此一「投資帶動貿易」(investment-driven trade)模式將台灣過去從歐美市場賺取外匯的結構移轉到中國,讓國內部分媒體與學者誤以為台灣從中國享有貿易順差等同於中國為台灣帶來經濟利益。其實這只是舊有模式的移轉,而非新獲利模式的開創,且對台灣經濟轉型產生不利影響。
相對經濟母體的規模來說,台灣海外直接投資的規模過大,遠遠超過發展程度更先進的日本與競爭對手南韓。依經濟學者費爾斯坦(Martin Feldstein)研究結果顯示,廠商海外投資金額上會出現幾乎一對一的取代國內投資金額的效果。表2以1988-2010年間為例,台灣海外直接投資的規模高達GDP的2%,日本與南韓的規模卻不到1%。從另一個指標 - 海外直接投資相對於國內固定資本形成 – 來看,台灣的規模為8.48%,日本只有3.72%,南韓為2.63%。單是從這兩個指標本身的相對值便可推知,台灣的國內投資受到海外投資的排擠而受影響的程度十分嚴重,研發投入與產業升級所需的資金勢必受到排擠。
【表2、1988-2010年間台、日、韓海外直接投資相對經濟體規模比較】
資料來源:本文計算自UNCTAD資料庫: UNCTADstat.
海外投資亦可是取得國外先進技術的方式之一(例如: 韓國三星為從美國取得DRAM技術,早在1983年便在美國矽谷設置研究機構),所以海外投資背後,意含著技術移轉(technology transfer)的機會與程度,其促進技術移轉的效果,勢必遠大於國際貿易商品貿易的外溢效果。歐、美、日先進國家其海外投資有七成以上是集中在其他先進國家,先進國家藉海外投資取得創新的泉源,而台灣正好相反,海外投資有七成以上集中在後進國家。如果選擇在技術更落後的國家進行投資,便形成技術外流,不利於投資母國本身的技術累積與資本深化。
大規模的台商外移,意味著台灣將賴以為生的技術能力、市場銷路、生產網絡與管理知識等競爭能耐,快速移轉給中國。當中國開始發展進口替代產業時,兩岸經濟就從原本互補關係(complementarities)迅速變成競爭關係(mutual competition),也就是台商間接協助中國發展進口替代產業,讓中國回過頭來,取代台商並降低對台灣的採購。近來台灣出口中國的衰退程度,遠大於台灣對其他地區出口的衰退,政府縱使不斷鼓吹ECFA具有擴大台灣對中國的出口效果,仍無法扭轉這個趨勢,這雖然說明了中國本身發展進口替代產業的成績,但其背後有台商的重大貢獻,只是以傷害台灣經濟母體為代價罷了。
從國際技術位階與發展程度的角度來考量,台灣經濟仍處於後進者(late comer)階段,若要力爭上游,便格外需要加強生產性投資、研發創新、以及從國外取得先進技術與新商品生產。但是台商大規模投資中國,目的只著重在利用當地廉價生產要素,複製並擴大過去在台灣的成功模式。短期內確實有部份台灣企業因外移中國而擴大生產規模、市場占有率與獲利,因而躋身國際大型企業;但也因為這些廠商的茁壯,使得原本留在台灣的部分產業鏈,不得已只能跟著外移中國,以就近服務上下游廠商,此一經濟地理區位的發展證實了克魯曼(P. Krugman)所提出的磁吸理論。
三、國際產業分工不足以提升出口動能
為補強分工理論與貿易效果等靜態分析的不足,新自由主義進一步提出「動態性比較利益」概念,主張經濟體透過參與國際分工、專注專業化生產以增加經濟效益的同時,亦持續進行商品差異化,如此,當夕陽產業被淘汰時,會有新的比較利益部門誕生,為經濟成長體添加動能,讓創造性破壞過程繼續成為成長的動力。長期與整體而言,絕大多數台灣企業所採取的海外投資策略,產生了技術外流,對台灣原有的產業鏈與工業基地製造破壞作用,當中國政府開始大力協助重要關鍵產業進口替代策略,中國生產的原物料、半成品與機器設備快速取代原為台灣出口商品的中間財,這是為何台灣出口開始出現衰退的重要原因。
上述「動態性比較利益」論點似乎言之成理,其實隱含三大缺陷:首先,這個論述忽略台灣海外投資不具「技術學習」效果,無法為台灣取得創新的動力,台灣過度海外投資反而讓創造性破壞的動能減弱。其次,各國政府與國際機遇因素,在這些國家產業發展軌跡中扮演了重要角色,絕非單靠市場力量所能驅動。為了達到產業發展或工業化目標,各國政府操縱市場機制的事例比比皆是,研究東亞經濟學者偉德(Robert Wade)就認為90年代以前,創造台灣經濟奇蹟係因台灣政府懂得「管理市場」(governing the market)[3]而非放任市場自由發展,安士敦(Alice Amsden) 則強調南韓政府懂得「智鬥」市場機制(getting the prices “wrong”)[4],採取「占領國內市場,提升產品競爭力,再進軍國際市場」的戰略步驟,所以有機會成為亞洲經濟巨人。90年代以後的台灣經濟,由於受到新自由主義所誤導,過份強調小政府,導致政府角色由「管理市場」被限縮為「跟隨市場」,將設計、制定與主導發展進口替代產業的責任交予市場,殊不知市場力量崇尚追逐短期利益,以「跟隨市場」策略為名的出口導向策略反而讓整體經濟淪為無效率狀態。
「動態性比較利益」論點: 對於不同階段具有比較利益的經濟部門之間如何演變的過程,只提出「市場機制、自動演變」的假設。經濟體參與國際分工,依據比較利益原則,將較多資源投入少數產業的專業化生產,勢必以犧牲其他「比較劣勢」部門為代價。但利益的計算係以某一特定時點的市場價格為基礎,忽略了外部性(externalities)的存在。例如: 台灣以小農為主的農業部門,在維護生態、環境、人文、景觀、文化、糧食與社會安全等面向上,具有龐大的外部效益,這些效益並沒有被計算入農產品的市場價值當中,導致農業的社會價值被嚴重低估,被市場誤判為不具競爭力的產業,政府便放任國際貿易摧毀台灣農業。反過來,在判斷台灣在石化、鋼鐵等生產中間財產業上具有比較優勢時,卻忽略這些產業的龐大污染成本,造成這些產業出口出現國內社會補貼外國消費者的現象。現實世界中,外部性的存在比比皆是,只要外部性未被內部化,光靠市場力量無法讓生產要素進入有效率的配置狀態。
未來經濟體若將資源集中在少數產業,從事專業化生產,擴大與國外進行交換,犧牲其他產業,導致經貿自主程度下降,再加上資本與技術快速外移流失的作用,只會造成經濟體的工業基礎日漸縮小與產業聚落(industrial clustering)逐漸消失的結果。經濟體在遭逢如此「毀滅性破壞」之後,欠缺適足的國內投資,當然無法汰舊換新;在此結構下,想要從少數既存產業當中,衍生出新興產業來更新經濟動能,如同緣木求魚。
過去政府在追求出口產值的迷思下,忽略了出口導向發展策略需要源源不斷的新興進口替代產業,任由傳統產業外移,工業基地逐漸縮小。同時,政府受困於新自由主義放棄對進口替代策略所創造新興產業的支持,不懂得利用龐大的集體資源與政策工具協助廠商進入以創新為驅動力的國際商業競爭,不瞭解高科技時代台灣所面臨的國際競爭焦點已經轉為強調專利技術的保護戰爭,這些政府的失能使得台灣廠商依舊停留在舊有的代工製造模式當中。另一方面,台灣廠商在全球價值鏈當中彼此相互競爭的結構,讓國際品牌大廠擁有分化的空間,不斷壓縮台灣廠商的利潤空間,甚至強迫外移中國,挖走整個產業鏈,造成「毀滅性破壞」。這些力量共同形塑的結果,使得整個經濟體最終形成一個惡性循環。
四、創新與破壞性創造過程
當前台灣經濟的問題關鍵在於欠缺足夠的自主技術與創新能力不足導致國內投資機會不夠。洞悉資本主義演化機制的熊彼德(J. A. Schumpeter)提出「破壞性創新」的觀念,說明何以「創新」是長期經濟發展最重要的驅動力。也就是說,經濟發展的長期動能取決於具有「企業家精神」(entrepreneurship)的組織與個人進行破壞性創新。依熊彼得的見解,創新可分為以下五類:(1)將消費者原先不知道的新商品引進市場;(2)採用從前不為其他廠商採用的生產技術;(3)開闢過去沒有的新市場;(4)掌握新的原料或半成品的供給來源;(5)發展具有獨占力(即具有影響市場價格與提高進入門檻的能力)的產業組織。簡單來說,就是產品創新、製程創新、市場與品牌創新、關鍵技術創新、與獨占性組織創新。
從這五類創新標準來看,台灣廠商所擅長的是第二類的製程創新,台灣大多數獲准的國際專利也都集中在此項目,而非產品創新。對於中國市場的依賴,凸顯了台灣在市場與品牌創新方面的不足。最近宏達電hTC的業績衰退,則說明缺乏關鍵技術創新的弱點。但值得思考的是:如何才能產生多元的創新?熊彼得的「企業家精神」理論似乎將創新的責任委之企業經營者,但他所標舉的第五類獨占性產業組織創新,其實為我們在釐清自由市場經濟迷思與思考國家角色方面,提供諸多啟示。
創新能力與勞動生產力息息相關,而勞動生產力正是決定一國經濟財富多寡的關鍵。對於後進國家來說,正是由於缺乏強大的自主技術與創新能力,所以,才屈居強國之下,而國際技術創新能力位階的優先與落後之關係,表現在個別國家與企業在參與國際貿易與全球分工體系的過程中,所分配到的利益多寡。不幸,市場基本教義派卻刻意忽略此種「分配議題」,只強調「合作」帶來的好處,對於利益如何分配的尖銳議題則避而不談,隱含了只要優勢者進行恩惠施捨就可解決問題的天真假設(亦即 trickle-down economics)。技術創新能力決定了利益分配,在全球供應鏈當中,掌握關鍵技術者與品牌者,往往拿走「獅子的份額」。
對於已經處於創新能力落後的國家來說,如何突破先進國家與跨國企業的箝制?機會就存在於利用國家集體力量,在具有強大產業關聯性的關鍵產業中,塑造具有獨占力的「國家霸主」(national champions),一方面投入足夠的國家資源協助取得先進技術,另一方面予以嚴格監督,要求達到國家設定的競爭力目標。台灣從1990年以來的改革方向墮入了自由市場經濟的迷思,喪失了利用「獨占性組織創新」做為經濟轉型的利器。南韓轉型成功與台灣轉型失敗經驗,為此觀點提供了佐證。
五、馬政府經濟傾中政策的危險:台灣經濟再殖民化
1970年代發生能源危機之後,各國皆感受到外在且不可控制的國際政經因素對國內經濟體系正常運作衝擊的嚴重性,如何讓開放程度愈來愈高的國內經濟體系減少這些因素的衝擊,如何藉制度建立與機制設計捍衛現行經濟體系正常運作,逐漸受到各國政府的重視。經濟與安全兩個分屬不同領域的概念開始整合形成「國家經濟安全」的概念。「國家經濟安全」係指如何增進一個國家在國際經濟體系中生存及發展能力並有效提升參與國際競爭的能力以提高這個國家的國際政治地位。全球化固然對世界經濟的發展有積極促進作用,但全球化亦因各國資源運用日趨專業分工以及資金、技術快速流動而帶來更大的風險。全球化大趨勢下,為減少外在因素對國內經濟體的衝擊,「國家經濟安全」追求的目標就是如何維持一個國家生存與發展所需的經貿自主,各國的經貿自主程度需視其他國家或世界經濟體系對這個國家生存與發展可能帶來潛在威脅而定,國家生存與發展的決定因素除了公平正義、經濟發展以及環境生態等國內經濟體系較能控制的因素,還包括不可控制的國際政經因素。目前台灣面對這些國際政經因素,最威脅到未來台灣生存與發展的是中國對台灣的敵意,所以,我們追求的經貿自主程度應較其它國家為高,而對中國經貿依賴度不能過高。
全球化大趨下,貿易自由化意謂商品市場的規模大小不再由國家的領土疆域界定。商品、資金及技術跨國移動的政治障礙幾已移除,世界各主要市場逐漸整合為世界市場。然而,全球化並不會因此讓不同國家大多數個人可以自由選擇國家,絕大部份的現代經濟活動,生產、消費、投資以及政府預算分配大多還是在「國家」領土範圍內進行,行使這些經濟活動的主體仍是國家的人民。全球化大趨勢下,商品、資金與技術可以自由的跨國移動,資源因而更有效率的運用讓現代經濟活動更繁榮,無障礙的跨國移動,對擁有可以跨國移動資源部份社會全球化是機會,機會背後則是風險,對未擁有這些資源的社會階層必須承擔全球化的代價。依我國憲法第十五條「人民生存權應予保障」的規定,為彰顯主權國家,政府應以「全體人民生存權應予積極保障免於威脅」做為政府施政的終極目標,其決定因素不應只限於國防與外交實力,它與國內政治穩定、經濟表現以及社會和諧更是密不可分,而明確的國家認同、持續的經濟發展以及社會公平正義都有助於強化國內社會穩定,進而確保國家的生存與發展。
2008年來馬政府經濟傾中政府對台灣經濟生存與發展最大的威脅,除過度依賴中國所可能引發的總體風險外,台灣經濟會再度殖民化,成為中國經濟的殖民地,相較於主權國家,殖民經濟最大特徵就是不具任何經貿自主性。一般來說,殖民經濟還有以下特徵:
1.殖民地經濟發展不是以在地基層人民生活幸福為終極目標。
2.殖民地經濟係依附在母國產業架構之下,與母國進行生產的分工。
3.殖民地經濟不具經貿自主性,經濟安全與風險管理亦不是殖民地政府釐定經濟發展策略時的重點。
由於殖民地經濟只關注生產效率,母國多利用國家力量強制壓低在地生產要素(人民與土地)報酬,造成生產要素所得分配不均;亦即,殖民經濟發展過程中,忽視環境生態與社會公平的重要性。
六、結論
為拯救台灣經濟免於再次殖民化,我們應積極發展進口替代產業,包括:不應為工業而犧牲農業,避免造成三十餘萬公頃土地休耕或廢耕,糧食自給率不足等問題;其次,我們應積極發展再生能源,降低進口能源的比重;最後,我們應積極發展自主技術、生產重要機器設備,零組件與基本原物料的進口替代產業。
[1] Krueger, Anne (1997), “Trade Policy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 How We Learn,”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87 (1), 1-22.
[2] Rodrik, Dani (1999), Making Openness Work: The New Global Economy and the Developing Countries, Washington, D. C. : The Overseas Development Council.
[3] Robert Wade, Governing the Market: Economic Theory and the Role of Government in East Asian Industrialization (Princeton, N. J.: Princeton U. P., 1990).
[4] Alice H. Amsden, Asia’s Next Giant: South Korea and Late Industrialization (New York and Oxford: Oxford U. P., 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