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逃跑外勞被疑偷車遭擊斃 父越洋陳情:兒子不會開車
寄件人 E-mail
收件人 E-mail

逃跑外勞被疑偷車遭擊斃 父越洋陳情:兒子不會開車

 2017-09-11 13:08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偕同多名外籍移工與聲援團體一同前往行政院陳情,要求行政院長賴清德徹查越南籍外籍移工阮國非之死,以及調協勞動部、警政署兩部會一同處理。 圖/鍾孟軒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偕同多名外籍移工與聲援團體一同前往行政院陳情,要求行政院長賴清德徹查越南籍外籍移工阮國非之死,以及調協勞動部、警政署兩部會一同處理。 圖/鍾孟軒

越南籍逃跑移工阮國非上月31日在警方追捕過程中,遭員警近距離連開九槍,導致失血過多身亡。移工團體今(11)日上午前往行政院前陳情,他們認為,這九槍揭露了台灣社會對逃跑移工的恐懼、污名與歧視,在社會上輿論竟多數支持員警,卻沒想過移工為何逃跑。另外,在員警執法的過程中充滿瑕疵,但警方公佈的畫面對員警相當有利,要求警政署公開追捕該名越南移工的完整影像記錄。

新竹縣竹北警分局鳳岡派出所上月31日接獲民眾報案,阮國非動作疑似竊車,且全身赤裸,目擊民眾舉報後,警方派一名員警和兩位民防人員前往察看,三人出手制止無效,且遭移工以石頭丟擲攻擊,員警朝移工連開9槍,身重6彈,導致失血過多死亡;驗屍結果發現阮國非身上多達18個彈孔,槍槍射穿身體。

移工團體高喊口號「賴神逃跑當院長、移工逃跑中九槍」,阮國非之死涉及警政署與勞動部,移工團體說,行政院長賴清德在台南市長任期尚未結束就選擇轉換工作,不過外籍移工卻因為《就業服務法》規定不能自由轉換雇主,當移工想換工作時就成為「逃跑外勞」,如同罪犯般被警察追捕。移工團體望新上任的賴清德,面對重大案件爭議,能出面協調兩部會解決問題。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許惟棟質疑員警在執法過程有重大瑕疵,呼籲警政署應重新調查,誠實公布事實真相。 圖/鍾孟軒

連開九槍執法過當? 錄影遲遲不公開

「不要像國防部一樣只剩下黑畫面!」台灣國際勞工協會許惟棟質疑員警執法過程有重大瑕疵,包括面對上身赤裸移工,警察有無適切盤查與勸說、有無尋求通譯協助、近距離連開九槍符不符合比例原則、警察和民防共同值勤有無合法性等,呼籲警政署應重新調查,誠實公布事實真相。

許惟棟指出,逃跑移工遭污名化、罪犯化,在射殺事件發生後,即便警方不願公開完整影像,但整個社會仍一面倒支持警察開槍打死越南移工。他認為該探究的是,移工在被警方追捕之前到底發生什麼事情?合法來臺工作的移工,為何被迫選擇逃跑?逃跑之後他遇到什麼問題?面對警方追捕也不惜犧牲生命積極抵抗?比起不問真相直接簡單支持警察,這些問題的答案都遠遠困難許多,「只有真正面對問題,才有機會解決問題」

阮國非父親來臺陳情 遭官員羞辱?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陳秀蓮說,阮國非的父親阮國同透過當初引入阮國非的仲介協助才來到台灣,越南辦事處完全沒有給予任何幫助。來到台灣後,被帶去見不同部會的官署,包括竹北分局的分局長、越南辦事處官員等,阮國同不斷表示,希望能夠見到開槍員警,想知道為何一個這麼年輕22歲的警員會殺害他的兒子。

陳秀蓮描述,阮國同不斷地被告知「你兒子是逃跑移工,出來爭取權益不會有人支持」,警方也透過通譯和阮國同說「你兒子是逃跑移工,我們沒有責任,除非法律判我們有罪,但我們認為你很辛苦,我們同仁會用募款的方法彌補喪葬費」阮國同卻詢問陳秀蓮「我出來講話會有人想聽嗎?我兒子真的犯法嗎?」阮國同質疑,阮國非根本不會開車,怎麼可能偷車,雖然阮國非是逃跑移工,但是逃跑難道就非得讓他死在台灣嗎?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陳秀連認為,警方刻意流出開槍畫面讓媒體報導,只公開有利的畫面,卻不願意公開整個完整錄影。 圖/鍾孟軒

另外,根據阮國非的朋友說法,阮國非當時出現的地方就是平常會去游泳跟釣魚的地方,所謂赤裸上身在那出現,有可能只是游泳。陳秀蓮反問,報案當時到底是「有一個形跡可疑的人」還是「有人在偷車」?陳秀連認為這些畫面是警方刻意流出來讓媒體報導,面對家屬卻說偵察不公開,警方只願意公開有利的畫面,卻不願意公開整個完整錄影。

阮國同陳情書全文:

我的兒子阮國非是在台灣工作的移工,他在2017年8月31日,被警察開了九槍,然後我的兒子死了。我是死者的父親阮國同,2017年9月5日我來到台灣處理他的後事。

一、逃跑

我要告訴台灣人以及所有生活在這塊土地上的人,雖然逃跑是台灣法律不允許的,出國到台灣賺錢養家之前,外籍移工都要付一筆14萬的台幣當仲介費,這筆錢是每天要付利息的,我們去工作就是為了要還債,在工作的過程中,我們領到薪水又要被扣仲介服務費,每個月都還會被雇主強迫存款,每個月扣保險、住宿、稅金,如果基本的薪資是20,008台幣,扣了上述幾樣費用,只剩下一萬多台幣,請問,我們有什麼錢可以還債呢?我們是有知識的,我們是會計算的,這才是我們越南勞工逃跑的原因。

二、警察說我的兒子偷車,我的兒子不會開車,沒有駕照,他們又說我兒子偷車,這不是事實。

三、殺死我兒子是很慘忍的一件事,父母懷了這孩子9個月又10天,辛苦生下來撫養到18歲長大成人,他才可以自立工作,我的兒子有教養,他活的很快樂,他和其他人的關係良好,有助人的精神,不分月男人禍是台灣人,但是他被台灣的警察殺死,這是一件很冤枉的事情,開九槍殺死我兒子是一件慘絕人寰的事,從來沒有見過有人這麼做,我不禁自問,人權在哪裡?

四、逃跑移工的家庭,幾乎都是困難的,才往外找工作賺錢還債,節儉養家,有多餘的,才能夠在將來回越南以後用來照顧全家人後半輩子生活,沒有其他目的。

五、我用我的陳情來聲明,我希望台灣的領導人研究新的方法,讓台灣的外勞能夠自由轉換雇主,自由的找工作,薪資也要提高,符合生活所需,如果能夠這樣子,台灣的社會才會更進步。

六、關於警察殺死人,我們請求台灣政府明察真相,讓我兒子沉冤得雪。

以上都是我的肺腑之言。


阮國同陳情書手稿之一。 圖/鍾孟軒


阮國同陳情書手稿之二。 圖/鍾孟軒

 

相關新聞列表
生活食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