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適生於1891年,五四後中國自由主義的代表性人物之一,曾因批評約法等,為國民政府所通緝;二戰期間為國難出任駐美大使,從此態度逐漸偏向獨裁者蔣介石。殷海光生於1919年,即五四運動那一年,二戰期間曾投身青年軍,戰後加入中國國民黨,為《中央日報》主筆之一。卻因看不慣中國國民黨的獨裁,開始著文批判時政,活躍於政論界,態度也由右派轉向自由主義,被稱為台灣自由主義的代表性人物之一。
胡適與殷海光,年紀相差28歲,大約相隔一個世代。兩者交會於1950年代的台灣,而《自由中國》雜誌乃其交會平台,兩者交會的局面可以說是兩世代自由主義者文字上的針鋒相對。之所以如此,跟獨裁者蔣介石這個中間項關係密切。
蔣介石在二戰後,聲望如日中天,是國際五強(或四強)之一,但曾幾何時,卻經不起中國共黨挑起的內戰,兵敗如山倒,逃亡於盟軍統帥部託管的占領地台灣。換言之,蔣介石喪失合法治理的中國轄區,等於宣告中華民國已亡。胡適曾為亡國而飲泣;蔣介石也宣稱國已亡。舊金山和約更確認此一事實,和約中日本放棄台灣的主權等,而沒有說歸還於誰,依聯合國憲章,是將台灣主權交還給台灣人民。和約既訂,蔣介石也因而喪失台灣的占領權,蔣政權能繼續占領台灣,乃受惠於二戰後所形成的冷戰結構,因而得獲美國第七艦隊的保護與軍援。依恒煒的爬梳,美國從頭到尾都討厭獨裁者蔣介石。然而,從另一方面言,這也提供蔣介石兩者擇一的機會:與台灣人民合作共建新國家,或以殖民者心態奴役台灣人民。
從吳國楨案可知,美國比較支持吳國楨,是因為吳國楨願意跟台灣人合作建立一個有別於中國的自由民主國家,這頗符合於台灣人民擁有主權的論點。但蔣介石儘管他沒有國際法上合法又合理的對台統治權,依然堅持走殖民路線,因而,排除吳國楨等,意欲建立家父長的傳承體制。
台灣不屬中國 中國的政府無權治理
於是,兩個世代的的自由主義者胡適和殷海光為「國家」的定義展開了另類的論辯。吳國楨流亡美國,在美國發表批判蔣介石及蔣經國的文章(其過程,恒煒在(上篇)記述得非常清楚)。胡適嚴厲譴責吳國楨不應該在外國批評自己的「國家」,這跟以後徐復觀譴責胡適在美國批評中國傳統文化之不當相彷彿。在此,胡適仍把虛擬的中華民國視為國家。依盧梭的《民約論》,一個地域裡的每個人都是自由人,這些自由人相互依存,互相支援溝通,讓這個地域成為自由的共同場域,形成有共同命運的共和國(republic);republic在拉丁文是 res publica,res 之意是「事務」,publica意為「公眾(共)」,所以 republic是指公眾(共)事務,Rebublic of China乃指中國的公眾事務,中華民國政府是替人民管理中國的公眾(共)事務。台灣既不屬於中國,台灣的公共事務,中華民國政府自然無權治理。換言之,從兩蔣到蔡英文的中華民國要治理的應是中國的公共事務,而非台灣的公共事務。即使台灣經過多少次總統選舉,選出的總統依然是of China的,也只是一再確認中華民國治理台灣的非法性。
如果吳國楨與台灣人民合作,建立新的republic,才能藉台灣人民的主權性,使台灣的公共事務屬於台灣(of Taiwan)。因此,胡適批評吳國楨所說的「國家」,理論上應該指的是正在治理中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的公共事務),但顯然不是指他所討厭的共產中國,而是借住於台灣的虛擬中國。胡適的批評當然很難被新一代自由主義者殷海光所認同,自由主義所認同的國家應是以自由的人民為主體的國家。上過殷海光邏輯的學生大都知道,他討厭「國家」一辭,他認為,「國」不能和「家」連在一起,只有家天下和家父長制的國才會把國和家相連,國最多只能稱為「國邦」,不可稱為「國家」。所以他說胡適所說的「國家」是「蔣家的國」,也因此蔣家的國只能由蔣經國繼承,不能由他人接班。殷海光的「國家」(姑且從俗用之)必須是自由人組成的國家,不能是走向奴役之路的共產國家,也不能是威權主義的獨裁國家,也不可以是家父長或家產制的傳統國家。在這方面,胡適似乎有所失落了。
掩飾反攻無望 蔣介石迫害拆穿謊言者
其實,蔣介石也知道,中華民國已亡,才讓中華民國憲法虛無化,成為不是憲法的憲法,他堅持要三連任就是最好的證明。台灣只是他妄想反攻大陸的「基地」,台灣人民則像在埃及的猶太人,做苦工,提供蔣家反攻大陸之資,才以白色恐怖政治驅策台灣人為其效死命。美國不喜歡他,但為冷戰結構又不能不保護他。他幻想第三世界大戰爆發時,就是蔣家反攻大陸之時。其實,顧維鈞、蔣夢麟等都認不可能有第三次世界大戰,胡適也認為冷戰只是二戰的遺緒,二戰的「未完成事件」。1955年簽訂的〈中美共同防禦條約〉,更是冷戰結構所呈顯的一面,只有防禦,沒有進攻,也就是否定蔣家的反攻大陸。於是,1957年,《自由中國》雜誌開始以(今日的問題)討論「反攻大陸問題」,其中「是什麼就說什麼」的殷海光就以他擅長的邏輯分析「公算」反攻大陸的可能性;他依主客觀的分析,認為反攻大陸的或然率很低。蔣政權似乎要把明知無望的事實轉嫁給《自由中國》雜誌,而把殷海光所謂可能性很低轉換為「反攻無望論」,發動全面輿論攻擊。
在蔣政權與《自由中國》雜誌的論戰中,很意外的,胡適突然從二戰遺緒的冷戰轉向到「三戰會隨時發生」,從恒煒的爬梳中,實看不出強調「多研究問題」的胡適為何會有此轉變,只是要「自由中國社」不要「碰」蔣家的招牌,還是看到中蘇論戰、越南問題及中東問題,有由冷戰轉為熱戰的可能。若只是不要碰蔣家反攻招牌,而有此轉變,那就有違自由主義的精神了。
從恒煒論述八二三砲戰期間所簽訂的〈中美聯合公報〉已明顯表明「反攻無望」,即使第三次世界大戰發生,反攻大陸也不可能了。換言之,反攻大陸是一個欺瞞行為。
騙局被拆穿,獨裁者震怒,必須找個發洩口,加上三連任在即,《自由中國》雜誌又是反對者,這下非把拆穿騙局者、反對三連任者封殺打死不可。於是,陳懷琪事件、匪諜案等接連而起,案案都落在「自由中國社」的雷震頭上,終於組構了「雷震案」。胡適為了雷震,運用各種人脈,向蔣介石求情,甚至宛如打自己小孩給兩蔣「公開信」看,扭曲自由主義的論點(「容忍比自由重要」)以示好,三連任還投贊成票,都沒有用。看到恒煒所刻劃的這類幾乎跪下為雷震求饒的場景,我這個曾經是胡適迷的人,不禁要為之抱頭痛哭。雷震有友如此,也該慶幸了。
自由與容忍 殷海光不認同胡適觀點
自由與容忍本是自由主義者在思想上的重要觀點,跟中國的「善未易明、理未易察」沒有關係。胡適曾想對自由與容忍有所闡釋,都未進行。依自由主義觀點,自由是根本,盧梭或洛克都認為每個人都是自由的,有了自由才能建構起自由的國度。但要每個人都自由,必須先從物質與精神上袪除障礙。所以政治上要排除束縛人心的東西以期可以自由論辯。法國大革命依盧梭論點排除了政治上的壓制,英國革命則依洛克觀點建構了新的國家體制。到十九世紀中葉,自由逐漸確立,容忍之論隨之而出,彌爾之自由論屬之。所以容忍是保障自由的相互性,藉以形成自由的公共場域。胡適二戰以前,似乎即在袪除自由的障礙,如批約法等。但1949年以後,不僅沒有繼續排除政治上的壓制,反而時時替獨裁者說話,如吳國楨案。
在雷案進行中,他發表了〈容忍與自由〉,卻大大違反了自由主義的論旨,說什麼容忍比自由重要。容忍超乎了自由,這是自由主義論述的顛倒。與「公開信」配合以觀,這是責備「自由中國社」,「自由中國社」的人員也有這種感覺。也許雷震也不願胡適自我委屈至此。
殷海光對〈容忍與自由〉顯然跟自由中國社的人員一樣,無法認同胡適的論點,然而,可惜,他沒有從自由與容忍的相互關係立論,只從容忍角度指出有權有勢的人更應容忍他人。其意似指有權有勢的人如蔣家可以運用軍警特來壓制他人。胡適的回應卻則說搖筆撰文的人也是有權有勢的人。在政治的槓桿上,何者有權有勢,不言而喻。所以,殷海光後來說:「他(胡適)把有影響力同有權勢混為一談。這關鍵一錯。底下全都錯了。」可惜,殷海光沒有進一步探究一個自由主義者為什麼會有此錯,是否有意犯此錯?
1950年代,蔣介石集團與「自由中國社」的論戰似乎沒有台灣人參與的餘地。兩團對反攻大陸問題亦宛如兩個中國政黨在討論,台灣人幾乎被疏離於外。即使雷震等欲籌組反對黨,似乎也不希望台灣人參與,例如朱文伯就反對台灣人參與。在此似乎只有殷海光是例外,恒煒專闢一節〈殷海光的遺澤〉,討論「反攻無望論」到〈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的相關性,此節似含雙重意義,其一,顯示所謂反攻大陸不止是在台中國人,也是被殖民者必須面對的問題,不能一直被蔣家政權矇騙;其二,象徵在台中國人必須脫下中國外衣,跟台灣人共同創立一個命運與共的全新共同場域。這種期望從1970年代以後(尤其蔣家代表被逐出聯合國以後),自視高台灣人一等的高級外省人心態逐漸下降。然而,可惜的是,之後出現的所謂「中華台灣共和國」仍然無法克服“of China”的觀點,無法使台灣的公共事務純粹化。
恒煒洋洋灑灑30萬字的鉅著,不只論述吳國楨案,討論「反攻大陸問題」,解析胡殷兩代自由主義者的論點,還詳述胡適流寓美國的苦楚,以及獲得蔣介石以美國帳戶金援的過程。想了解1950年代的台灣,從中也可以獲得許多知識。對政論名家的殷海光,同是政論名家的金恒煒似乎更有一分惺惺相惜之情,難怪他在書中小標不禁對殷海光大喊三聲「殷海光!殷海光!殷海光!」,金恒煒,至情之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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