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嚴後的台灣教育史上遭遇了兩次重大變革,更有人謔稱為兩大教育浩劫。
一為1994-1996年的第一次教改。為了讓莘莘學子升學管道暢通,國內廣設了大專校院,高等教育品質卻因此一落千丈,學用落差加劇。又因少子化的影響,近年來許多學校招生困難,轉型退場又拖泥帶水,成效不彰;校方董事會擺爛,教育部也不知如何鐵腕逐退,已成為教育史上的爛尾樓。
其次為2014年8月硬趕鴨子上架、倉促實施的十二年國教。號稱免試入學,卻仍使用會考、特招及一堆比序項目成績來決定入學學校,國中生升學壓力有增無減,各方怨聲載道。
十二年國教實施至今預期成效低落,社會評價貶遠多於褒。其肇因不只一端,依筆者分析,最主要原因應是公私立高中職分別隸屬於不同機構,「事權未能統一」所致。
目前國內的高中職學校有市立、國立(1997年凍省後原「省立」改制,以及國立大學附屬)、縣立(完全中學),以及私立學校,分別轄屬於直轄市政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教署),以及六都之外的各縣政府。高中職招生考試入學業務多頭馬車,事權無法統一。
2010年之前,筆者擔任國立彰化師大專任教授兼任彰師附工校長四年。在招生會議中必有彰化縣政府教育處的代表(督學或是處長親自)列席;因國立、私立高中職並非縣府轄屬學校,故其許多意見與主張,並未被招生委員會具體接納採用。國中生本是縣府應傾全力照顧的對象,但卻無法對他們的升學進路多施點力的無奈感,筆者深切感受得到。
2010年六都(直轄市)改制,除原台北市未變外,其餘五都的公私立高中職法定應陸續移交市政府轄管。但除了新北市動作較快外,台中市到2017年、桃園市到2018年才辦理移交,目前仍有高雄及台南市未完全辦理移交,而其餘縣市高中職仍歸國教署轄管。2014年十二年國教實施後,此一事權未統一的亂象依然未見改善,十二年國教才會實施地2266。
建議教育部儘速規劃調整國教署「高中與高職教育組」職掌,將高中職的轄管業務全移交到全國各縣、市政府,以利十二年國教的落實。若能如此,各級學校的招生入學業務及相關人事權由轄管的縣、市政府一條鞭全權掌控;意志貫徹,效率自然提升,國教署只需負責督導及統籌訂定全國性相關政策的業務。
這是個相當急迫且龐大繁複的業務,卻未見教育部針對相關議題有所討論與媒體報導,公立學校教育人員的龐大退撫金及人事費用應是最大的考量所在。但「窮也不能窮教育」,如不能儘速「籌錢」辦理,則十二年國教永將落實無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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