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時代力量週休兩例突改一例一假 委員會表決送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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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週休兩例突改一例一假 委員會表決送協商

 2016-11-17 15:33
時代力量在衛環委員會針對勞基法修法草案提出修正動議,把一例一休中的「休息日」改為「休假日」,需強制補假。圖/李秉芳,民報資料照
時代力量在衛環委員會針對勞基法修法草案提出修正動議,把一例一休中的「休息日」改為「休假日」,需強制補假。圖/李秉芳,民報資料照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今(17)日逐條審查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一個上午僅通過第23條修正案,而會中各黨團針對週休「二例」及「一例一休」爭執不下,在野黨多認為「休息日」無法落實週休二日,會變成「加班日」,國民黨、親民黨仍堅持「兩例」,而原本提出「兩例假日」版本的時代力量,今日提出修正動議,將「休息日」改為「休假日」,工資加倍給付外,雇主要在事後給予勞工補休,最後36條因無共識,在主席陳瑩決定表決下,以5比3通過送交朝野協商。

早上的審查中,最大的爭議點在於「休息日」,針對勞動部力推的一例一休,包括國民黨蔣萬安、時代力量黃國昌委員都提出質疑,所謂的「一休」的休息日,到底跟《勞動基準法》第37條的「休假日」概念是否一樣,如果勞工在休息日出勤上班,法律效果為何?勞動部長郭芳煜回答,「休息日」的彈性較高,但被在野黨立委批評這種毫無保障的休息,最後只會變成「加班日」。

郭芳煜多次強調,不管是「週休二例」還是「一例一休」,都可以降低工時及落實「週休二日」,但「一例一休」較有彈性,給勞資雙方協商的空間,也讓有加班來增加收入需求的勞工可以不會因為在例假日工作而「違法」,這是縮短工時的「軟著陸」。

原本版本要求「兩例」的時代力量黨團,今天改提「一例一假」的修正動議,強調每7天應有1天例假及1天休假日,勞工若同意在「休假日」工作,其工作時數需納入延長工時,工資也必須雙倍給付,計薪工時無條件進位到八小時,且雇主需在事後給予勞工補休。

時代力量表示,在勞資關係的實務情況上,雇主經常是無法落實「給付加班費」,而只有「補休」,但是行政院版本的「休息日」只有加班費,但卻沒有強制補休,現在他們的修正動議,就是要把「休息日」的位階提升到「休假日」,可以讓勞工在加班之後,得到補休的保障。

然民進黨黨團總召柯建銘則是隨即批評時代力量黨團版本是「兩例」,現在又提修正動議是「一例一假」,但卻又沒有修法說明,時代力量又說並未放棄「兩例」的版本,柯建銘說,到底時代力量的立場是什麼?即便要協商,也得提一個版本到協商當中討論,不可能一個政黨有兩個版本一起協商。

對此,勞動部長郭芳煜回應,初步看來,此「休假日」的概念,和行政院的修法版本「休息日」概念類似,但名詞不同,勞動部會再做檢視,確認是否和現行法規產生衝突。

不過因朝野對「兩例」、「一例一休」甚至「一例一假」仍難有共識,最後在主席陳瑩動用表決下,將勞基法第36條送交朝野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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