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多年的校園教官制度,退場機制即將浮出檯面。日前,教育部次長蔡清華接受媒體專訪表示,教育部正在研擬相關配套,預計8月底前會有明確方案,包括大專、高中職的軍訓教官,都將全面退出校園。誠然,2013年6月27日,立法院三讀通過《高級中等教育法》修正,附帶決議「八年內讓教官回歸國防體系」,預計於2021年完成,還剩下5年時間讓政府準備。顯見蔡英文政府上台後,為落實校園轉型正義,積極執行上述立法院決議,值得肯定。
回顧歷史,二戰後台灣的軍訓制度,是在1950年代初期由蔣介石指示實施,一開始由「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負責,直到1960年才移交給教育部主掌,中國國民黨為維繫政權,把軍人分派到校園控管思想,形同變相特務,深為外界所撻伐。軍人進駐校園的正當性爭議,自始至終沒有消失過,雷震所主辦的《自由中國》即有多篇文章大力批判,最具代表性。
1987年解嚴以來,軍訓教官仍為被訴諸改革的對象。1989年3月24日,三二四台大「大學法行動聯盟」抗議遊行,那是全台灣第一次由學生自行主辦,完全以學生為主的集會遊行,當年學生們所提的六點主張,其中一條就是「廢除軍訓教官制度」。然而,在民主轉型過程中,教官退出校園一直不被擺在主要戰場,直到1998年,大法官會議釋字第450號解釋文:「大學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六款及同法施行細則第九條第三項明定大學應設置軍訓室並配置人員,負責軍訓及護理課程之規劃與教學,此一強制性規定,有違憲法保障大學自治之意旨,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至遲於屆滿一年時失其效力。」始對軍人退出大學校園做出決定性的正面解釋。
教官退出大專校園,直至2004年杜正勝接任教育部長後才著手推動,並於2006年提出大專教官「遇缺不補」與「停止晉陞」政策,由校安人員取代教官。然而,2008年第二次政黨輪替,馬英九政府上台後,馬上推翻前朝政策,教官退出校園急踩煞車,甚至大規模辦理軍訓教官甄選。
目前大專及高中職校園內約有3500名教官,其中大專900位、高中職2600位,現行制度採「退多補少」漸進方式,逐步減少教官數量。現在已有14所大學,改由校安人員取代教官,包括國立體育大學、台北藝術大學、台南藝術大學、德明財經科技大學、玄奘大學等校,可見教官退出校園並非不可行,甚且已有多個成功案例。
綜觀世界各國,「教官」在民主國家絕無僅有,我們認為,校園內有軍訓教官,是威權體制的遺毒,亦是法西斯主義殘存的證據,軍人應該在戰場保家衛國,而不是留在校園管理學生。儘管教官的功能從箝制學生思想的政治工具,逐漸轉變為擔任校園安全維護、協助學生生活照護、緊急與危機事件救助協處及反黑、反毒、反霸凌等工作。論者以此肯定教官有其存在的功能性,如果教官退出校園,學生及校園安全將受威脅。我們認為將教官與校園安全聯想在一起,乃是戒嚴軍事統治的心態;而安定校園竟要依賴教官,令人匪夷所思。況且這些輔導或服務學生的工作,本是相關老師之責,要教官負責這些份外業務,不僅侵犯老師份內的工作,其專業度更不免讓人質疑。
教官功能的轉變,不能合理化軍人存在校園的正當性。教育部若要讓教官全面退出校園,相關修法仍有待努力。例如《高級中等教育法》第31條規定,「高級中等學校置軍訓主任教官、軍訓教官」,而在《專科學校法》第20條也明定「專科學校置軍訓室主任、軍訓教官」,均應修訂。此外,相關配套措施也要完善,才能確保校園專業人力無虞之下,早日讓教官全面退出校園,回歸國防體系,才是符合世界民主潮流,落實校園轉型正義的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