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章總綱第六條明定:「中華民國國旗定為紅地,左上角青天白日。」旗上三色分別象徵自由、平等、博愛之精神,同時亦代表中華民國以三民主義肇建之初衷。
在國民黨一黨專政期間,教科書寫著:「中華民國國旗是中華民國的國家象徵之一。建國初期曾採用五色旗,國民革命軍北伐勝利後被現今設計取代。其由孫文提議,將陸皓東設計之青天白日旗置於紅旗的左上角而成,故又稱『青天白日滿地紅』。」
1924年中國國民黨公布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新中華民國國旗。
蔣介石曾在1949年10月公開宣布「只要有一面青天白日滿地紅的國旗插在我們中國領土之上,那就是我黃帝子孫獨立自由的標識」。時至今日看來,只是笑話一則。台灣許多地方,已經被人插了中國五星旗,但在中國卻插不上任何一支「青天白日滿地紅」。
1945年抗戰結束,國民黨政府撤退台灣,仍沿用中華民國國旗代表台灣的旗幟;但中國在世界打壓台灣外交空間,這面中華民國國旗除了邦交國外,到處都不能用,甚至體育競技的場合也被逼迫使用「奧運梅花旗」才能參賽,選手獲得前三名時,升的也是這面特殊旗幟。
因此很多人認為,這面「青天白日滿地紅」的中華民國國旗到處不被承認,也不能使用,倒不如趁勢設計適合台灣的旗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