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媒體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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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的責任

 國立體育學院前校長,台教會會員 2016-06-03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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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是社會的第四權,負擔起的是監督政府、打擊不義、發揚公理的責任,不論是食安、軍冤等,這樣的不公不義事件,其實都仰賴媒體以筆當劍,仗義發聲,也因此,社會對於媒體是有期待的,期待媒體能如俠客,為這社會打抱不平、除惡扶弱。

然而媒體這些日子,卻是讓人大失所望,理應如俠客一般,卻是四處探問男女之間的私情,今日立委踢爆核二廠發生爆炸事件,這樣的重大社會工安問題,卻不如兩位未婚男女的私情問題來的重要,大篇幅甚至是以專題的方式報導花邊新聞,卻將攸關人民的重要議題丟在一邊,這樣的行為,真正符合人民的期待嗎?

媒體總會說「這是觀眾喜歡看的」,但民眾真的是寧願關心未婚男女的私事,而讓自己身處核安危機中嗎?如果一份民調命題是「食安比較重要?還是立委的私生活重要?」,連看都不用看,就能知道民眾到底想知道的是什麼。

倘若媒體真的認為,民眾喜歡看的是花邊新聞,那媒體就開始墮落成為挖取他人隱私,賺取收視率的角色了嗎?用大量的腥羶色的消息引起民眾的注意,卻忽略了媒體真正的職責,放棄了主持公義那支筆,用各種小道八卦充滿整個篇幅,這樣的報導,不論是人民,還是應該受監督的政府,甚至是第四權的媒體本身,都不是一件好事。

台灣新聞媒體一路走來不易,1988年解除報禁至今,台灣新聞媒體蓬勃發展,但卻越來越偏向腥羶色,依稀記得,日本福島大地震時,台灣媒體看見日本媒體在報導地震災害時,不搶拍、保護災民、傳遞真實災害情況,當時日媒的自律,引起台灣媒體的反思,然而這樣的反思,最終淪為口號,至今台灣媒體仍然在各種腥羶色的議題上,積極發展,卻忽略了這些攸關民生的議題。

民眾想看的、民眾關心的,並不是男女私情,我們關心的是台灣會不會更好!如何讓台灣更好!我們關心的是,在這塊寶島上是不是還有不公不義的事在發生中?期望我們的第四權,能回應民眾的期待,除惡揚善、仗義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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