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台聯籲修勞基法 落實週休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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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聯籲修勞基法 落實週休二日

 2014-05-01 11:09
台灣團結聯盟今天(1日)五一勞節舉行記者會指出,將具體提出「勞動基準法第三十條及第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將勞工法定工時限制,由現行的「每二週八十四小時」修正為「每週四十小時」。(照片由台聯黨團提供)
台灣團結聯盟今天(1日)五一勞節舉行記者會指出,將具體提出「勞動基準法第三十條及第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將勞工法定工時限制,由現行的「每二週八十四小時」修正為「每週四十小時」。(照片由台聯黨團提供)

鑑於軍公教人員自2001年起均已實施「週休二日制」,迄今已超過13年,台灣團結聯盟今天(1日)五一勞節舉行記者會指出,將具體提出「勞動基準法第三十條及第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將勞工法定工時限制,由現行的「每二週八十四小時」修正為「每週四十小時」。

台聯黨團總召賴振昌表示,觀諸世界各國對勞工工時規定,亞洲方面,除新加坡為每週44小時較我國(每兩週84小時)為高之外,日本、韓國及中國都為每週40小時,足見我國「每兩週八十四小時」工時之限制規定趕不上世界潮流,如再加上加班、其他彈性工時及責任制等規定,我國勞工實際工時相對嚴苛。

他表示,台聯黨團具體提出「勞動基準法第三十條及第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將勞工法定工時限制,由現行的「每二週八十四小時」修正為「每週四十小時」,保障我國勞工生活品質,並符合國際公約之規範及世界潮流。同時,為使企業主有時間因應人力成本及生產成本之調節,另規定「一年」之緩衝期。

賴振昌說,台灣勞工搏命工作的情形,近日更引發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的關注,報導指出,台灣勞工平均每年工時達2200小時,比美國或日本勞工高20%,比德國勞工高35%,台灣勞工工時有檢討縮短之必要。

台聯立委葉津鈴委員則認為,1990年代起,縮減工時成為國際上許多國家與工會追求更高生活品質,或減少失業率之重要政策。馬總統2008年大選政見更承諾要全面實施週休二日,時至今日已經6年過去了,仍不見政府有具體作為。

立委周倪安強調,台聯黨團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三十條及第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將勞工法定工時限制,由現行的「每二週八十四小時」修正為「每週四十小時」,除了落實保障我國勞工權益,也是要促使政府要認真面對勞工工時過長的問題,提案修法只是一小步,勞工問題仍需要更多的努力,台聯黨團會盡所有可能來要求政府有更多的具體作為,以保障廣大勞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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