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有幸生於今日民主自由的台灣,沒有見識、體驗過昔日流亡到台灣的蔣家嚴厲戒嚴威權統治的白色恐怖,許多今日台灣新生代的年輕人,無法理解何以只是單純從事音樂工作的江文也,卻因續留中國大陸,淪陷「匪區」,就被國民政府視同「附匪」,其人與音樂作品皆成禁忌,無人敢於聞問,在他的故鄕台灣消失長達三十多年。
生逢戒嚴白色恐怖、經濟力薄弱的「音樂沙漠」的年代,筆者因熱愛音樂而全力投身樂教推展工作,撰寫音樂文章,擔任無給職主編,編輯昔日台灣唯一的一本音樂雜誌《愛樂月刋》,執行編輯「愛樂文庫」、「愛樂叢書」等約百册音樂書籍。同時也創立了台灣史上最早的二家音樂經紀公司之一:愛樂音樂社(後來改組為「樂府音樂社」,舉辦音樂活動)。這些都是台灣音樂史上的創擧。
然而,在這些過程中,深恐惹禍(例如文字獄之類),雖然戒慎恐懼,謹言慎行,仍然無端遭到警總三次約談。警總約談非同小可,一去不回、不知所終的恐怖悲慘案例,罄竹難書。茲將三次約談情況記述於下,應可為新生代的年輕人對江文也作品禁忌事解疑,見識到戒嚴威權統治時代,黨國政權對人民的思想、言論之嚴密監視,箝制管控。
第一次約談:雜誌信封英文地址印FORMOSA
那一次,警總人員拿出《愛樂月刋》寄給國外訂戶的信封,冷峻地問:「英文地址不印TAIWAN,卻印成FORMOSA,為什麼?!」
我回答:「我是雜誌主編,主管雜誌內容。印信封、信箋、名片之類瑣事不是我的工作。印製信封的工作人員會採用FORMOSA,我猜想可能是因為葡萄牙人讚美台灣是『美麗的島嶼』,葡萄牙文FORMOSA這個名字廣為西洋人所熟知,TAIWAN原名反而少有人知道。因此,不少牽涉洋務工作者,如貿易商、店家、觀光旅遊業者、廣告等,就都採用了這個洋人、國際人士普遍熟悉的FORMOSA,取代少有人知的TAIWAN。雜誌社工作人員應該是跟隨依循沿用,印成FORMOSA這個字。」
歐美各國人士通稱台灣為FORMOSA是終戰前到1970年代的實際情況。TAIWAN這個名字,是因為後來台灣人的辛勤努力,隨著各種優質產品Made in TAIWAN行銷全世界,廣為世人所知,而得以廣被引用。
我的答覆符合當時的真實情況,所以似乎得到那位警總人員的採信,臉色轉趨和緩的說:「這個信封要廢棄,不可再用!」停頓一下,又溫和的説:「如果信封數量很多,覺得廢棄可惜的話,就必須用黑墨水把FORMOSA塗黑抹掉。」
我如釋重負,鬆了一口氣,平安無事回到家。
禁用FORMOSA的關鍵原因,在於當時歐美各國有許多從事台灣獨立建國運動的組織、團體,都冠上THE REPUBLIC OF FORMOSA(台灣共和國)這個名稱。《愛樂月刊》信封也用FORMOSA,就犯了禁忌,有台獨的嫌疑,遭到約談偵訊,事屬必然。我沒有被當作業績表功幹掉,是祖上積德,遇到「好人」——警總並不全然都是「壞人」。
第二次約談:雜誌刊登的管樂器廣告圖
1969年10月1日出版的第18期《愛樂月刋》上市數日後,我又接到警總的約談通知。
警總人員打開18期雜誌,指著第21頁一幅廣告圖問:「這是什麼意思?!」
我順著他的手指看,覺得莫名其妙;那只是一頁德國製世界名牌HUTTL管樂器的廣告圖案而己呀!圖中畫著一位愛俏的甜姐兒,穿著最新流行的花俏圖樣款式喇叭褲,手持一支HUTTL牌小喇叭逛街,象徵HUTTL牌管樂器,無論音色、造型,永遠創造流行。
警總人看我一臉茫然的表情,就用指尖指著花式圖樣紋飾的喇叭褲左膝蓋骨下方,厲聲說:「在花俏紋飾圖樣中,隱藏著『國破聞軍樂』五個花體字,是什麼用意!什麼企圖?!」
不得不佩服警總人員的眼尖、仔細。不是他指出,實在看不出來這五個隱藏的花體字。
我答說:「這是管樂器的廣告圖案。管樂器種類繁多,通常是以小喇叭為代表樂器。因為女孩子正在流行穿喇叭褲,所以廣告圖案設計師就設計繪製了這個圖案。至於『國破聞軍樂』五個字,我猜想設計師的用意是因為國家正處於苦難的時候,社會上卻充滿腐蝕人心的靡靡之音,應該振奮民心士氣,捨靡靡之音,聆聽振奮人心的雄壯軍樂。而軍樂隊的演奏樂器都是管樂器。這應該是這張管樂器的廣告,置入『國破聞軍樂』五個字的用意。是否如此,請詢問廣告設計師。」
這幅廣告圖案的設計者,是才氣橫溢的設計家郭承豐先生。他是台灣史上第一本設計專業的《設計家》雜誌創辦人。我告訴警總人員,他是當時權傾一時的立法院國民黨大黨鞭吳延環的女婿。
我心裡篤定,不會有事,安然回家。
第三次約談:香港「明儀合唱團」演唱會曲目
費明儀早年留學巴黎,先後在「師範音樂院」(Ecole Normale de Musique)與「斯歌拉·康都盧音樂院」(Schola Cantorum)深造,是許常惠教授留學巴黎時結識的知心朋友,也是一位優秀傑出的女高音聲樂家,曾在歐洲各地演唱,頗享盛名。許常惠的早年聲樂作品皆由她首演(premiere)。
費明儀也是1960-70年代香港大公報(中共在香港的大報)督印人(報老闆)費穆的姪女,可是後來卻立場相反,背離共產黨,投向台灣的國民黨政府。因而1966年第一次來台灣演唱時(在台北市中山堂,由《聯合報》主辦)受到極熱烈的歡迎,造成轟動。報紙樂評與音樂界皆給予最大的讚美。
費明儀抱病演唱,唱到最後,終於在休息室暈倒。然而即使是帶病演唱,仍然大大滿足了聽衆。樂評家説:「她的歌像一首詩,聽了令人迴念不已。」
成立於1964年,團員六十多名的「明儀合唱團」是她個人歌唱事業之外的另一寄託,以推動音樂為宗旨,是香港人最擁護、首屈一指的合唱團。經由許常惠的推薦,1970年,明儀合唱團在台灣的首場演唱會委由「愛樂音樂社」主辦,8月7、11日分別在台北巿實踐堂、台中市清水高中大禮堂舉行。
然而,音樂會前發生了一件挿曲;當時台灣處於戒嚴時期,外國入境者皆須有人作保。那時香港是國共情報鬥爭之地,人際關係極為複雜。明儀合唱團六十多名團員中,有誰能保證沒有匪諜潛伏其中?愛樂公司沒有人敢承擔這個風險,沒有人願意做入境保證人,又不好意思眀說。合唱團的入境手續就停擺在那裡。
隨著音樂會日期逼近,費明儀在香港急得跳腳。最後終因費明儀的特殊關係,在最後關頭僑委會委員長出面保證,合唱團順利在音樂會前一天抵達。只是原本為節省開銷,要搭乘輪船來台,卻因時間急迫而改乘飛機,經費大增。在接機見面時,把我們痛駡了一頓!
三場演唱會結束後,我又遭到警總約談。我內心深感不安、疑慮,是否哪個「保密防諜」的環節出了紕漏?忐忑不安地進入警總。
警總人員問:「明儀合晿團演唱曲目是誰編排的?」
我答:「是合唱團長費明儀編排的。」
問:「從香港來的合唱團編排的曲目,你們沒有仔細審查嗎?」
答:按照政府規定,音樂會演出前必須送呈文化局(那時候成立的文化局,局長是王洪鈞)審查批准,演出曲目都經過文化局的審核批准才能夠演出。」
警總人員停止偵訊,上下打量了我十幾秒之後,揮手示意我離開。感謝上天保佑,我遇到的警總人員都是「好人」!
因為明儀合唱團演唱很轟動,許多電台都有現場錄音,準備製作節目播出,卻都接到國民黨中央四組的通知,禁止播出〈五哥放羊〉和〈迎春接福〉二曲。
奇怪,這兩首曲子又不是共產黨的歌曲,前者是山西民謠,後者是客家民歌,何況又都是親台灣國民黨的音樂家黃友棣編的曲子,為什麼要禁止播出、演出呢?
満懷狐疑,數日後得到了解答:雖然都是民謠歌曲,但是都是在大陸淪陷後,在中共統治下所發掘採集。這也成為禁播禁演的理由嗎?這不也和禁演江文也作品同樣荒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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