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三年多前號召多對同性伴侶前往台北市中正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遭拒,其中三對同性伴侶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因等待大法官釋憲一度暫停審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12)日宣判,撤銷中正戶政事務所「不准登記結婚」的處分,但是直接准許婚姻當事人進行登記的部分被駁回,全案可上訴。
方敏、林于立的委任律師許秀雯表示,原處分跟原訴願決定,拒絕同性伴侶婚姻登記的處分被撤銷,另一方面,原本希望法院能夠直接判決台北市中正戶政事務所,直接准許婚姻當事人進行婚姻登記,但這部分被法院駁回。
許秀雯說明敗訴理由,由於尚未制訂相關法令,且大法官釋字748號內提到的兩年修法期限還沒屆滿,行政法院沒有辦法直接命中正戶政事務所進行同性婚姻登記。但許秀雯說,兩年的修法期限是拘束立法機關,而非司法機關,司法機關仍然必須去矯正歧視和違憲的錯誤,不讓同性伴侶登記結婚就是明顯的錯誤,矯正的方式就是直接讓同性伴侶登記結婚。
許秀說,事實上大法官釋字748號並沒有說兩年內不許讓同性伴侶登記結婚,只是說了兩年之後如果沒有修法必須如何做,在這兩年之內,行政、司法仍有然必要捍衛人民基本權力的相關義務存在。事後經過訴訟當事人、律師團討論過後,會再決定是否提出上訴。
律師潘天慶也說,同性伴侶的婚姻自由在這兩年內還是會被忽視和犧牲,目前行政機關的修法進度也停滯下來,沒有具體的時程,部分變成法院也認為他沒有辦法有法律的依據去讓兩位當事人登記,行政機關必須要負責。
婚姻平權大平台發表聲明批評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聲明指出,法院雖明白表示戶政機關不允許同志登記結婚為違法處置,但也呈現出現在第一線公務人員目前無法可讓同志登記結婚的荒謬困境。就算大法官第748號釋憲文已存在了近半年之久,行政和立法依舊持續裝傻,陷第一線戶政行政人員於不義,無視廣大同志族群面對生老病死的焦慮害怕。
婚姻平權大平台呼籲「完全執政的民進黨請擔起你們的政治責任即刻啟動修法」讓遺憾不再發生。至於另2對同性伴侶陳凌與呂欣潔、梁宗慧與朱姵諠提起的同婚登記訴訟,仍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許秀雯透露,待其餘兩件訴訟判決出爐後,再決定是否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