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替基層員警爭取權益遭質疑代表性 黃國昌要求警政署向全體員警做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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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基層員警爭取權益遭質疑代表性 黃國昌要求警政署向全體員警做普查

 2018-06-28 15:50
現職員警施嘉承替警察局安排了合法的班表,表示其實都能夠讓每位員警上班8小時不超時。圖/鍾孟軒
現職員警施嘉承替警察局安排了合法的班表,表示其實都能夠讓每位員警上班8小時不超時。圖/鍾孟軒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與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今(28)日共同召開記者會,邀請警政署相關單位出席,期盼警政署能夠解決基層員警集體工時過長與過勞問題,常務監事郭歷軒與現職員警施嘉承卻遭警政署行政組副組長柯訂讚嗆「兩位沒辦法代表全體員警」,黃國昌見狀趕緊打圓場,並要求警政署針對訴求向全體員警做普查,讓所有員警放心表達心聲,就不用吵代表性的問題。

近日發生麻豆警官舉槍自殺、保六員警士林官邸旁開槍事件,凸顯我國現制警察人事勤休制度已出現問題,黃國昌指出,單以2016年即有8名員警自殺,顯見現狀警察已承受高度工作壓力,而工時過長、剝奪個人休息時間,更易造成致命、及嚴重健康的危害,警察勤務條例檢討已有急迫性。

黃國昌表示,施嘉承就其所服勤的汐止分局,因長期違背《警察勤務條例》,常態安排12小時勤務,於6月15向考試院保訓會前舉行記者會主張「每日勤務以8小時為原則並實施勞檢」、「取消超勤加班費上限」及「要求政府機關解釋警察勤務條例中必要時」,並向保訓會提出再申訴書。施嘉承在保訓會得到有利認定,因此他的勤務時間被調整為8小時,但是他的同儕同僚的工作時間並沒有被改善。

政大法律系教授林家和指出,現行《警察勤務條例》第15條規定,警察每天勤務以8小實為原則,必要時得事實際情況延長之,但何謂「必要時」沒有說明清楚;其次為員警每週輪休全日二次,遇有臨時事故得停止之,表面上看起來有週休二日,但有臨時事故就被停休;最後,依治安狀況所需,員警就得在勤務機構待命服勤。

針對相關規定,林家和表示,在歐洲就有消防員控告消防局的例子,在德國,警察工時每週不得超過48小時,延長工時也必須得到員工代表會同意,每週休息兩天,盡量安排六日,也有輪班制度。林家和認為,警察應該回歸防止對人民的危害,我們才可以在必要時、臨時事故、治安狀況,可以貼近現實,不讓警方過勞,又得以不讓人民受到危害。

施嘉承表示,自6月19日開始在沒有公文明示、僅私下協調派出所主管的情況下,將個人勤務班表改為每日8小時,對於汐止分局因基層員警爭取權益,而改變個別員警勤務編排,而非調整整體勤務規劃的作法感到遺憾。

施嘉承也就基層員警常態性安排12小時勤務表示看法,他希望警政署針對法條中的「必要性」進行函釋,要求揭露目前以12小時服勤的基層員警人數與比例,另外,他也要求汐止分局應提出正式公文說明,為何其同仁還是常態安排12小時勤務,只有自己被改為8小時,應該要檢討專案、勤務和人力數量的合理性。

新北市警局汐止分局副局長李文桐則說,汐止分局是基於愛護同仁的立場,看見施嘉承在網路上貼出自己的診斷證明與健康狀況,才依照需求調整,至於要全體同仁都安排8小時勤務是整體制度問題,自己無法代表警政署。另外,在轄區人口密集的情況下,需要處理各種案件,考量整體警力不足,如果有其他同仁無法負荷12小時勤務,分局也會斟酌配合個人健康調整。

柯訂讚回應,警政署有在持續推動改善員警勤務時間與工作環境,符合員警需求,至於常態性的12小時勤務,最主要是員警仍有4,000多名的缺額沒有補足,加上治安所需,因此才會有所謂「必要性」,且延長工時必須要由勤務機構召集員警開會做決定。

但施嘉承質疑,僅4千多人的缺額就必須讓6萬多名員警勤務增加到12小時,且員警被延長工時也沒有開過會。郭歷軒反問員警被延長工時開過幾次會議?還要柯訂讚問在現場的現職員警施嘉承。郭歷軒強調,每一個員警自殺或過勞,都是每個同仁心理的痛。此時柯訂讚質疑「你們兩位沒辦法代表全體員警」。

黃國昌見狀便出來緩夾,要警政署的代表能夠將心比心基層員警的感受。由於警工推代表性遭質疑,因此黃國昌要求警政署針向全體警員發函普查贊不贊成警工推的訴求;其次要求警政署針對延長工時的「必要性」做出函釋;另外,也要統計目前服勤12小時的員警人數;最後要求警政署提出讓警員勤務回歸8小時為原則的具體計畫。警政署則承諾將於一個月內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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