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盛傳吃荔枝後酒測會超標,台中市議員謝志忠等三人在質詢時實際試驗,警方派出人員吃4顆荔枝後酒測,測出0.04毫克/公升,引起譁然,議員質疑照此標準,吃了15顆荔枝,豈非要吃酒駕罰單甚至移送法辦?警察局交通大隊長盧勇誌則澄清,不管食用多少顆荔枝,只要吃完後漱口再酒測,就不會驗出酒精。
市議員謝志忠、蔡雅玲與張玉嬿等人今(3)日在市議會業務質詢中關心食用荔枝後酒測,可能出現超標現象,並現場示範測試,由警察局派出人員,當場吃4顆荔枝,進行吹氣酒測,結果酒測器印出酒精度「0.04毫克/公升」的數據,使在場列席官員嚇了一大跳。
三位議員指出,網路説吃荔枝等有可能產生「偽陽性」酒測結果,傳言不虛,照此比例推估,吃了一串荔枝又遇酒測,豈非會超過0.15毫克標準吃高額罰單,甚至超過0.25毫克被以公共危險移送判刑?這樣的酒測器和酒測標準可能有問題,會陷害無辜之人。
三位議員認為,警察執法測酒測時,應讓民眾能漱口,去除口腔性酒精,確保民眾權益;要讓民眾有正確訊息,警察也要能正確執法,避免出現酒測偽陽性狀況。
警察局長蔡義猛指出,員警進行酒測時會全程蒐證並循標準作業程序辦理,15分鐘後才進行酒測,並提醒民眾可以漱口,避免造成民眾權益受損。
至於酒測驗出偽陽性現象,警察局交通大隊長盧勇誌表示,檢驗酒測有口腔吹氣與驗血二種方式,驗出偽陽性現象,可能受個人體質而異造成判讀誤差,全世界大概是百萬分之一的人會出現類似偽陽性情況,為避免判斷錯誤,法院通常會根據醫院抽驗事實判定;另外若食用含有酒精成分的食物,也可能導致驗出酒測超標。
盧大隊長強調,警察機關不會在民眾吃完水果後馬上進行酒測,一定是在漱口後辦理,所以不會有執法上的問題,未來持續依照標準作業程序辦理。
對於警辯說有百萬之一的人有特殊體質,會導致「偽陽性」酒測結果,謝志忠議員會後應詢不以為然表示,測試人員由警方派出,怎麼會那麼剛好「百萬分之一」?而酒測儀器並非「神器」,不保證沒有誤差,而所謂「抽血檢驗」,除非當事人同意,否則有違憲之虞,警政和法務部都應重視執法和保護人權的平衡,不能亂抓亂判,結果監獄人滿為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