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健保制度的好處,我想全國人民都感受到了——價格低廉、服務周到,世界難尋。但是付少少保費就有近乎吃到飽的醫療,造成連年虧損,黑洞越來越大。病人要負擔的成本低廉,造成許多人有一病多看,甚至有逛醫院的習慣;台灣人口老化,慢性病患者也越來越多,洗腎加上其他藥費也使得健保支出不斷增加;不必要的重複醫療檢查更是深受許多醫師與病人的喜愛,醫師只需花幾秒開單省事,還能獲得病人的感激,醫院也可以領取健保點數。
日前看到有醫師提出應該把目前的部分負擔定額制,改回原設計的定率制,利用提高部分負擔降低重複檢查的浪費,同時落實轉診制度,讓民眾不要小問題就跑到醫學中心看診,我相信政府需要加緊腳步考慮該如何執行。
通常有不尋常事件發生時,更容易暴露出弱點;新冠肺炎放大了健保存在已久、不合理、待改善的問題。因此近日有立委提出應修改「全民健保法」,主要針對一年未在台住滿183天、無法提出收入證明、沒有繳稅紀錄者,新增健保被保險人「第七類」。若法案通過,部分現在只要繳交健保最低保費每月749元的人士,修法成功後,健保費最高將調升至每月1萬2002元。
雖然有人直言這是為特定地區、特定人士量身打造的法案,但除了在中國生活卻回台灣看病的人外,旅居其他國家的僑民也有一樣的問題。全民健保的本質是社會保險,目地是讓台灣人民不論貧富都可獲得有品質的醫療服務,所以跟稅收一樣,都有點「劫富濟貧」的成分。以現行「第六類」的地區人口為例,他們可能因為沒有工作,所以原本1249元的保險費有40%由中央政府負擔,因此才只需繳納749元的保費。出國六個月還可以申請停保,返國後復保就可以繼續享有健保醫療。有人認為這只是保險,所以有繳費的人就應該可以使用,那麼政府補貼的部分又要怎麼說呢?這還不包括健保局所有的行政、人事費用,都是納稅人在支付。
以我認識的人為例,有些旅居國外持有多國護照的人,可能一輩子沒有在台灣繳過稅,出國念書後就在國外定居,發現國民年金很划算才回台灣申請復籍,辦了身分證,即可繳交最低的費用而擁有補助的健保,回到居住國家前還可以辦理停保。749元對部分民眾可能還是太大的負擔,但對這些旅居國外者實在划算。他們身體不舒服需要治療時,就回台訪友,順便逛醫院詢問不同醫師的建議,搭飛機來回加上手術的費用還比在國外治療低廉。當然也有更多定居在國外的朋友,回台剛好遇到狀況才就醫,而不是特別回來占健保的便宜;甚至有些人就直接自費看診。但我相信前者不會只是偶發的個案,這些在國外擁有高薪,但對台灣卻沒有貢獻的僑民或外籍人士,長期下來也加重了健保的負擔,所以應該趁修法時一併討論。
健保跟自然資源一樣有固定的總量,如果光靠宣導珍惜健保的效果不足,那政府就需要另一套防小人的方法,保護大部分規矩的國民,使用者付費,大家都負擔相對合理的費用,健保才能繼續下去。
※本文轉載自:元氣網醫病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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