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團圓的時節,更看出這位母親的偉大。
從未婚媽媽之家、到安置出養孩子的基督徒救世會,
她是全台灣「孩子最多」的媽媽。
30多年來,戶籍名下登記過1千多個孩子,
她等待、尋覓、幫忙這些孩子找到最合適的人家。
因此,自己也當了「未婚媽媽」,
實際領養一個早產孩子,
是救世會1700個出養孩子中,唯二的「台灣籍母親」。
如此還不夠,
她還想為每一個台灣孩子權益,繼續倡議、發聲。
一頭銀白色、俐落如男子短髮的解慧珍,眼神炯亮,說話鏗鏘有力;個子小、能量大,一講到孩子權益問題,話語就停不住,急切的點出目前台灣兒童環境的問題與盲點。話鋒一轉,又提醒天下媽媽們要檢視自己、當個好母親。呼籲再呼籲,就像個叨叨唸唸的老媽媽,深怕哪個孩子不夠幸福,沒法在愛裡成長。
今年60歲的她,超過半輩子都奉獻在救援孩子的公益事業。1983年創辦基督徒救世會前,20多歲的她工商管理碩士畢業、任職外商公司經理,覺得只是賺錢並非「有趣的事」,因緣際會下,與工作夥伴韋秀蘭得知「基督教芥菜種會」即將關閉位於花蓮的馬利亞之家,決定接手。
韋秀蘭到美國募款,透過教會有關的基金會募款和申請補助,得到足以供應運作三年的經費,於是成立「花蓮未婚媽媽之家」,同時成立基督徒救世會台北辦公室。
從外商經理搖身一變 成天泡牛奶、哄孩子
解慧珍從小就跟媽媽上教會,父親是軍人,兄弟姊妹多。她說家裡從不優渥,但也從不會沒得吃穿,會投入公益事業或許也是上帝的「呼召」,離開企業工作,或許跟賺大錢這件事告別,但是父母都支持,知道她的個性就是「不輕易決定、但決定後就有始有終、不輕易改變」。而不管收入多少,反正「有錢就花、沒錢就不花」,如此而已。
解慧珍說:「30年前的台灣社會,把社會服務當成施捨,就是捐錢、捐米、捐棺之類的」,不僅對從事服務的人不尊重,也是剝奪當事人的尊嚴,「我常跟社工說,我們是提供服務,要雙手奉上,由當事人來選擇他要什麼,不是施捨」。
初期,未婚媽媽之家住了2個母親、4個孩子,沒有任何職員。解慧珍從外商公司經理,搖身一變為第一線工作人員,半夜起來泡牛奶、哄小孩,這不是最難的;難的是要如何幫助未婚媽媽克服心理障礙。
當年,到機構求助的很多是17、18歲或20出頭的女孩,涉世未深、遇人不淑,交男友懷孕才發現男已婚,或男友乾脆搞失蹤。女孩家庭認為未婚懷孕是「有辱門風」,要女孩躲起來處理好再回家、或乾脆斷絕關係、掃出家門。
未婚媽媽不只要面對家庭和社會的異樣眼光,看待自己的方式也變得扭曲沒自信。解慧珍說,未婚媽媽之家讓她們住,讓她們把孩子生下來,找個好人家收養,有機會重新開始。同時也陪著未婚媽媽重新建立自我價值,幫她們一起做好準備,面對人生下個階段。
領養孩子 自己也成未婚媽媽。(基督徒救世會/提供)
幫助未婚媽媽,讓解慧珍也意外成為「未婚媽媽」。解慧珍結婚前,基督徒救世會接手一名時常發燒、痙攣的早產女嬰,醫生診斷認為有「腦性萎縮」問題,腦波是平的,和一般曲線圖不同,將來可能智能不足。
當時女嬰的生母還育有一個兒子,照顧上心力交瘁;而且傳統想法就帶孩子去算命,算出女嬰與生母「相剋」應該給別人養。解慧珍決定收養女嬰,奇蹟似的,女嬰被解慧珍帶回家養後,再也沒有出現異常狀況,也沒有再莫名發燒了。
解慧珍事後請國際小兒腫瘤及血液學的權威梅傑斯醫師(Dr Miser)看女兒的腦波圖。梅傑斯醫師認為只是很常見的早產兒腦波,因為刺激少、發育未完全才會這樣,可能早年台灣醫生經驗不夠,實際上沒有特別的問題。
婚後,解慧珍又產下一女,姐妹倆感情很好。「大女兒從小就知道自己的身世,也和原生家庭見過面」。
解慧珍說,領養這件事是不能瞞、也瞞不住的,她並沒有特別坐下來說「女兒啊,我要告訴妳的身世」,而是小時姊妹倆看卡通《灰姑娘》,大女兒看完後突然說要角色扮演,說媽媽「妳是後母」,解慧珍順水推舟說:「我不是後母、我是養母。妳有生你的媽媽是生母,妳從他肚子出來,因為生妳後媽媽無法養,讓我來養妳。」女兒聽了之後就說「喔喔」,也就懂了。
解慧珍從不打算瞞自己的女兒是領養一事,領養一定要告知。孩子一定會摸著妳的肚子或看到別人大肚子發問,要把握機會跟孩子講,支支吾吾就是欺騙。無論如何,小孩也會從別人那裡聽到,很多人碎嘴、鄰居親戚也很難避免。「告訴孩子身世,對於愛的這件事是不會減損的。只要給孩子足夠的愛,就沒有什麼問題。」
大半輩子奉獻給被遺棄的孩子。(基督徒救世會/提供)
「我常常問別人,你為什麼要生小孩?因為時間到了?還是長輩催促?如果只是這樣,你就去做父母,有一天不爽了,對孩子出氣了,孩子就倒楣了!那你對小孩承諾在哪裡?孩子就能讓婚姻完美嗎?如果不成熟,孩子帶來問題更大!」解慧珍說,大人有機會選擇要不要當父母,孩子卻沒有機會。做父母不是特權,是責任是義務,「如果沒準備好,拜託不要害自己也害別人!」
解慧珍說,從事兒童服務工作,常常看到一些心碎的事件。有次一個3歲小男孩被安置到機構,頭上有道10公分的傷疤,醫院通報疑似受虐。媽媽跟那個生、跟這個生,關係紊亂,事發時還正懷孕著。小男孩有個弟弟因腦傷變得像植物人住在安養院,「我很生氣」,為什麼當弟弟住進安養院時,社工不追蹤,差點連哥哥的命都沒了。遇到這類情形,很多縣市政府的家訪社工會解釋說:「只有一次狀況,要給機會,說不定只是意外…」敏感度不夠,也沒有公權力,倒楣就是小孩。
「很多時候,人家說可以來救世會的孩子是幸福的。」為什麼?解慧珍說「可能我比較多管閒事吧」。她不只一次看到孩子的轉介單上註明有手足,很多媽媽到處生、亂丟。重點是縣市政府也沒考慮周全,沒讓手足在一起,「我們常常要軟硬兼施,才找到其他孩子在哪裡」,盡量讓手足可以一起出養;如果不能到同一個家庭,至少可以離近一點,有互動。
「我常提醒政府,手足關係遠比親子更親密,手足是百分百同血緣,孩子跟各自父母都只有50%血緣。手足如果一起走過,可以互相支持,否則會有競爭關係,『你在那裡好像過比較好?』如果差異性多過共同性,孩子會比較,長大會彼此拉扯,這些都是需要考慮的。」解慧珍說:「或許吧,有的縣市政府覺得我們很煩,但我不能不做這樣的事,我覺得對這些孩子有責任,我希望他們有更多機會。」
登高一呼成立「台灣兒童權益聯盟」
2014年,解慧珍登高一呼,和30多個兒童福利機構成立「台灣兒童權益聯盟(兒權盟)」,集結兒童團體的力量,期盼全面性的提升台灣兒童的福祉。
解慧珍說,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國內法化後,兒權盟要倡導該公約的四大基本原則:免受歧視權利、兒少最佳利益、生存及發展權利、社會參與權利,提醒政府以此檢視國內兒童權益發展狀況,表達兒童心聲,讓每個孩子都能夠平安長大。
「我做得再多再深入,一年服務的就是幾十個孩子;如果大家一起,可以幫助政府更全面去看孩子的權益。」解慧珍說,兒童是弱勢,但往往服務兒童的單位也是弱勢,忙著照顧孩子,沒力氣去針對孩子的需求去倡議,很多都是這樣。兒權盟就是要集合大家的力量,讓孩子獲得更全面的保障。
解慧珍也呼籲政府投入更多資源在新婚夫婦婚前諮商輔導、健康檢查、懷孕前準備、產前檢查、生產後孩子健康評估、嬰幼兒發展直到進入學校後的協助,「台灣孩子愈來愈少了,什麼錢都花,為什麼不能多花點錢在孩子身上?這不對嘛!」
全台灣「最多產」的媽媽
解慧珍自嘲「說起來,我大概是最多產的媽媽,在我的戶籍下有上千個孩子登記過。這些孩子來尋求協助,安排出養,戶籍從這裡遷出去,我是戶長,可以說,我有過上千個小孩!」
「對我來說,我對他們的承諾不亞於任何一個媽媽,有時甚至比媽媽客觀一點,因為我不會把自己情緒放進去,對孩子未來的關注比很多媽媽更深入。」解慧珍說,30多年來,她總是站在孩子的立場去想,去看到孩子的需求;甚至站在更高的位置看孩子,希望每個孩子都可以活得更好。
母親節快到了,解慧珍呼籲每個媽媽都要問自己「我是什麼樣的媽媽?我能不能做一個更考慮孩子益處、符合孩子最佳利益的媽媽?」
她發現很多父母都只用金錢和物質養孩子,忙於工作;平日把孩子寄保母家,假日可能就帶去祖父母家,「養孩子不是只把孩子的身體養大就好,你把自己給孩子了沒?」如果只是託別人託外傭,孩子無法從父母身上得到愛與支持,「對不起,你就是不好的父母!」
基督徒救世會「牧恩之家」收容失依孩子。(基督徒救世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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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登載於民報2016-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