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李明哲被抓滿2週年 人權團體致函聯合國籲採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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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哲被抓滿2週年 人權團體致函聯合國籲採取行動

 2019-03-19 15:20
李明哲遭中國逮捕今(19)日屆滿兩週年,李明哲救援大隊在內的多個人權團體發出信件給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巴舍萊,希望聯合國能調查此案,並採取適當行動。圖/民報資料照
李明哲遭中國逮捕今(19)日屆滿兩週年,李明哲救援大隊在內的多個人權團體發出信件給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巴舍萊,希望聯合國能調查此案,並採取適當行動。圖/民報資料照

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遭中國逮捕今(19)日屆滿兩週年,李明哲救援大隊在內的多個人權團體發出信件給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巴舍萊(Michelle Bachelet),提及李明哲在中國獄中遭受非人道對待,健康狀況每況愈下,其妻子李凈瑜亦被剝奪合法探監權利,希望聯合國能調查此案,並採取適當行動。

李明哲救援大隊、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西藏台灣人權連線、青平台、永社、華人民主書院等多個團體,發信給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巴舍萊,信中指出李明哲於2017年3月19日早上經由澳門入境中國的過程中,落入中國官員手中,中國直到5月底才對外宣布,李明哲因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被安全部門「正式逮捕」。

信中提到,李明哲僅因行使了自由發表言論與表達意見的權利便遭受折磨,且李明哲妻子李净瑜女士申請探視遭阻,且被禁止通信,中國獄方除了強迫李明哲每日工作超過10個小時外,更經常提供給李明哲已餿掉的食物,因此敦請巴舍萊調查李明哲案件並採取適當之行動。

李明哲救援大隊的新聞稿指出,中國才剛於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大會上,說自己多麼遵守人權法治,但是在許多實際案例中,例如以李明哲案,明顯看到中國政府違背自己國家的「監獄法」,也違背《聯合國在監人處遇最低標準規定》的種種規定。

李明哲案在2017年6月被聯合國的「非自願及強迫失蹤工作小組」(WGEID)受理,多次發信給中國表達對於李明哲案的關注。在李明哲於2018年10月被不明原因移監,配偶李凈瑜遲遲未能獲准前往探視後,WGEID、「任意逮捕工作小組」(WGAD)與人權捍衛者特別報告聯合發文中國,要求說明。歐盟、歐盟議會、美國國務院也對於此案發表多次關切。

美國無任所大使布朗貝克(Sam Brownback)3月12日與李凈瑜會面時表示,美國政府高度關注此事,「如果中國沒有任何動作,將會考慮採取進一步動作」。對此,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陸慷則稱,「涉及『某人士』的個案,這是兩岸之間的事,是中國內部的事,他人無權插手。」

李明哲被抓二週年,李明哲救援大隊也將於「左轉有書X慕哲咖啡」舉辦講座,邀請沈伯洋教授談「中國威脅」,同時也有藝術家發起以藝術行動聲援李明哲的活動,透過在「左轉有書X慕哲咖啡」繪畫黑板畫及設計明信片等方式,希望喚起更多人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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