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位被告陳田植、陳建志、張文宇與王伊忱的行為係從教育部扣款糾正公文為依據…」高醫工會理事長吳國揚狀告高醫董事會「大同案學校被扣罰補助款1500萬」致師生員工權益受損,高醫工會委任潘律師今在庭訊中指出,被告四人共同主導董事會的決議,是共同正犯有其犯意聯絡與行為分擔…」。
高醫現任董事長陳建志則在庭訊開始便指出「大同醫院公辦民營案....其當時非董事也非秘書,董事會另有方姓專任秘書…」。
高醫工會理事長吳國揚狀告高醫董事會今11月2日(三)上午首開庭,高醫董事會陳田植等四位被告均出庭應訊。庭訊時間約五十分鐘,高醫工會理事長吳國揚與高醫轉型正義促進會等多位代表在庭訊前並在庭外召開記者會,吳國揚說明大同醫院公辦民營案,根據教育部文件,高醫董事會違反私校法是鐵的事實,高醫董事會違法,教育部卻裁罰學校扣罰補助款,嚴重影響師生權益;高醫工會委任律師潘怡珍指出,高醫董事會60多年由陳啟川、陳田植、陳建志三代家族把持,不但侵佔高醫財產、阻礙高醫發展,還剝奪高醫員工權益及壓制員工言論自由.....
高醫工會委任潘怡珍庭訊指出,本件為全國矚目案件,根據教育部扣款糾正公文,「大同案(高雄大同醫院公辦民營),學校(高雄醫學大學)被扣罰補助款1500萬」,被害人包含高醫全體師生與教職員工,告訴人吳國揚依法代表工會4000位員工提起自訴,控告陳田植、陳建志、張文宇與王伊忱背信與偽造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請法院審理調查。
高醫董事會陳田植等四位被告辯護律師則指依法「需有直接被害人,才能提起自訴,工會非直接被害人…」等程序不合反駁自訴方提告正當性,辯護方並說:「若遭教育部刪減,就涉及背信,這樣全國的私立大學都應該受到制裁…」等語,以上並由書記列入庭訊紀錄。
高醫工會委任潘怡珍律師強調,本案(高雄市立大同醫院公辦民營案)高醫董事會完全跨越學校(高雄醫學大學),才遭教育部糾正,依私校法附設醫院的存在本為高雄醫學大學的一部分並非獨立法人,高醫董事會的作為實已違教育的本質。
庭審法官最後裁示請自訴方補呈相關附件…。
潘怡珍律師並接受民報之聲影音與談,率先說明控告高醫董事會第二案,也已正式提告.....
※高醫工會1102狀告董事會原由與回應
高醫工會對高醫董事會陳田植、陳建志、張文宇與王伊忱提起自訴,主要係高醫承攬高雄市立大同醫院公辦民營業務期間違反《私立學校法》,教育部三次公函糾正並扣罰學校補助款,根據公文內容都指責董事會違法,已涉嫌刑法背信罪,也包括為達背信目的而衍生的偽造文書犯行,高醫工會代表提告董事會,未來盼聲請法院傳喚教育部官員到庭作證,釐清何謂有效、實質的行政監督。
高醫轉型正義會指出,高醫工會的一小步,是全國私立學校,甚至是私立財團法人革新的一大步。
高醫自救理事會則表示,改革高醫董事會不成,就要革命,要求董事會下台...
高醫董事會庭訊後則發布聲明指民國98年高醫參與大同醫院的招標及簽約,皆依高雄市政招標案之規定辦理,程序一切合法…並無背信或偽造文書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