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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文】紀念「國際大屠殺紀念日」,全力落實轉型正義!

 2019-01-31 19:27
二二八事件與白色恐怖事件,沒有加害人,連要討論將紀念不義者的紀念堂改成人權博物館,都有人大力反對,因為沒有根據公義判斷,沒有根據公義判斷,那來轉型正義?(圖為獨派青年潑紅漆)。圖/民報資料照
二二八事件與白色恐怖事件,沒有加害人,連要討論將紀念不義者的紀念堂改成人權博物館,都有人大力反對,因為沒有根據公義判斷,沒有根據公義判斷,那來轉型正義?(圖為獨派青年潑紅漆)。圖/民報資料照

2005年11月1日,第60屆聯大全體會議一致通過了由104個國家共同提交的一項決議草案,決定將每年的1月27 日定為「國際大屠殺紀念日」(International Holocaust Remembrance Day),用以紀念1945年1月27日,蘇聯紅軍解放奧斯威辛集中營。

在2019年1月27 日這天,我們應認真思考這一天的歷史意義。要從歷史乃至於個人記憶中,認真地探詢正義的意涵。正如花亦芬教授曾引用著名的歷史學者(也是二戰時期猶太受難者後裔)Carlo Ginsburg所言提醒我們:「即使是個人的記憶,就本質而言,也是有選擇性的。我們只會記得自己沒有忘記的東西。因此,我們要認清,「記憶」與「遺忘」是交織在一起的。這也就是猶太歷史學者Yosef Yerushalmi為何會說,「遺忘」真正的反面不是「記憶」,而是「公義」(justice)。換句話說,歷史最終所追求的「公義」,正是「判斷」(judgement)這個字原來的字源。我認為,今天若是要談歷史意識,「公義」會是最好的思考方向。」

沒有根據公義判斷  那來轉型正義?

我們需要銘記大屠殺的悲劇,更需要作出判斷。因為沒有誠實嚴肅地依據人道與正義原則作出判斷,就無法帶出反省、覺悟乃至於痛悔後的改正行為。轉型正義不是虛言和解,不是假意地擁抱,而是根據真理與正義法則進行判斷與行動。包括對於國家的不義,對於掌權者的不仁作出判斷,並且追究其歷史責任。

在台灣最令人無法理解的是,我們有許多國家暴力中的受害人,卻找不到加害人。於是根據法律以國家預算補償或賠償被害人的行為,結果成了塞錢去堵被害人及其後人的嘴巴。用具領補償的方式企圖終結被害人的記憶與傷痛。我認為這不是正義,而是亂來。在二二八事件與白色恐怖事件中,沒有加害人。49年後,台灣歷史只有革命導師、民族救星、世界偉人的身影。於是今天連要討論將紀念不義者的紀念堂改成人權博物館的議程都有人大力反對。台灣人記憶之混亂,令人驚詫。原因無它,就是因為我們從來沒有認真判斷,沒有根據公義判斷,於是遺忘成了醫治思想錯亂的藥方。

欠缺公義判斷的另一例,就是在2014年的324行政院抗議事件中,和平靜坐的市民被警察毆打到頭破血流。迄今,仍只有尋求司法救濟的被害人,卻找不到濫權的警察。其真相在2016 政黨輪替後,仍不見天日。難怪人民很難相信民進黨政府會依法落實轉型正義,甚至有人還將轉型正義汙名化,視為是民進黨政府另立東廠的舉措。許多期盼轉型正義的長輩,只能為政府消極作為而失望,恐怕在有生之年看不到公義實現。

其實,政府回應歷史錯誤的最好方法,就是認真去做好對的事情。盼望國人可以不分黨派,一起誠實地面對歷史真相。棄絕無知、去除一切有形與無形的威權象徵、堅持人權與人性尊嚴至上。共同捍衛自由民主,同心落實轉型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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