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主席吳敦義説蔡英文總統是中共最大代理人,因為蔡推動台灣獨立,引發中共武力犯台藉口。民進黨發言人表示不了解吳主席什麼神邏輯?立法院9月17日開議,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表示優先完成中共代理人法,國民黨團則表示全力杯葛。
繼國安五法之後,民進黨欲制定中共代理人法,規範制裁中共代理人的活動。近期爭執不休,民進黨也調整若干內容,否則事涉重大,引發人民恐懼。中國大陸對於台灣的文功武嚇,兩岸力量懸殊,民進黨政府兩岸互動更加嚴峻。中國大陸一國兩制丶不放棄武力犯台等既定原則,的確對於台灣構成威脅。只是自1950迄今,基本狀況沒有太多改變,中國大陸丶美國丶台灣微妙三角互動,隨著美國中國策略,台灣中國內部變化及互動型態,美國對於台灣的態度等,兩岸互動始終充滿變化。台灣人民及政府唯有運用智慧,共同維護民主自由主權,並且務實化解危機,尋求國家經濟社會發展。
可惜,台灣若干人士反其道而行,利用中國大陸威脅做為鞏固政治權力的藉口。1950-1980,國民黨威權統治,長期戒嚴丶實施動員戡亂丶國會不全面改選,總統不開放民選。黨禁報禁,沒有言論自由丶結社自由,實施恐嚇政策,白色恐佈,製造冤獄。政治異議會人士,以匪諜丶台獨,遭到逮捕迫害。民進黨前輩黨外人士,對於促進台灣民主自由,有目共睹。2016完全執政之後,積極展開促進轉型正義丶追討不當黨產,均是正確作法。可是立法原則不宜逾越基本法律原理,實施手段稍稍講究。
國家安全與基本人權如何兼顧,並取得平衡,本來就有賴國人丶主要政黨開誠布公集思廣益。國人二元思維,政客投機取巧,重踏覆轍。少數人利用危機擴大權力,置國家安危加深,藉機限制人民權利。台灣在國民黨威權統治的事實,殷鑑不遠,相信以追求民主人權為職志的民進黨領導人不致如此。但是中共代理人法如果立法不當,對於人民免於恐懼自由,台商等限制,均不可不愼。
所謂代理人,法有明訂,例如法定代理人。學理上也有主顧及代理人理論,民主國家的民選官員,大型上市公司,經股東大會推選的董事會及董事會同意的CE0等,均是代理人。美國遊說法規範國內外委任代理人(包括公司)向美國聯邦機構(行政丶立法為主)遊說,必須登錄丶報告一些資訊(例如受誰委託丶内容丶經費丶向哪些部門丶個人遊說)。外國政府丶團體有些不能委託,有些則更必須資訊揭露。澳大利亞針對外國政府丶組織的影響國內事務,也有專門立法。
國內主張中共代理人立法者,引用美國丶澳大利亞先例,但是有些人未掌握重點,或先入為主,因此爭議迭起。誰是中共代理人,規範哪些活動,哪些應該資訊揭露,哪些活動可以法律制裁。匪諜就在你身邊,保密防諜人人有責,也許對1980以後世代,十分陌生。但是口口聲聲中共代理人,何嘗給人感覺時光倒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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