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那一年的這一天】1945.6.25《聯合國憲章》制定會議,51國簽訂憲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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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的這一天】1945.6.25《聯合國憲章》制定會議,51國簽訂憲章

2017-06-25 08:00
圖為《聯合國憲章》在美國舊金山舉行的簽署儀式。圖/聯合國圖片/Yould
圖為《聯合國憲章》在美國舊金山舉行的簽署儀式。圖/聯合國圖片/Yould

20世紀兩次世界大戰造成人類慘重傷亡及破壞,慘遭戰爭之苦的人們為維持國際和平及安全,有意建立一個新的國際組織。1945年4月25日,聯合國國際組織會議在美國舊金山召開,起草《聯合國憲章》(United Nations Charter),經過2個月的討論,終於在6月25日,大會通過《聯合國憲章》及《國際法院規約》;隔天,51個創始會員國簽訂《聯合國憲章》,1945年10月24日正式生效。

聯合國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成立的國際組織,美國總統羅斯福首先使用「聯合國」(United Nations)一詞來描述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同盟國,成為現代聯合國的基礎。1942年1月1日,中、美、英、蘇等26國政府在華盛頓簽訂《聯合國共同宣言》,維護人權和正義,共同對抗及阻止野蠻和殘暴的勢力征服世界,「聯合國」一詞首次正式使用。

1943年10月30日,同盟國在莫斯科會議(Moscow Conference)發表《中蘇英美四國關於普遍安全的宣言》,提出建立「聯合國」這一國際組織的建議。1944年10月,中、英、美、蘇、法等代表在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敦巴頓橡樹園舉行會議,討論建立聯合國議案;1945年3月,蘇、美、英舉行雅爾達會議,決定召開聯合國國際組織會議(聯合國憲章制定會議)。

1945年4月25日,聯合國國際組織會議在美國舊金山召開,除了50個國家的280多名代表外,國際扶輪社、獅子會等非政府組織也獲邀參與起草《聯合國憲章》。經過2個月的討論,6月25日,與會代表一致通過《聯合國憲章》及《國際法院規約》。

26日《聯合國憲章》正式簽署,簽署的51國爲聯合國創始會員國,聯合國大會將6月26日定爲「聯合國憲章日」。同年10月24日憲章開始生效,聯合國正式成立,10月24日為「聯合國日」。

《聯合國憲章》(英文)
《聯合國憲章》(中文)

【參考資料】
聯合國歷史
聯合國憲章日
聯合國共同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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